法院正常工作時間為周壹至周五,周末和節假日不工作。具體工作時間根據當地情況和冬夏季節有所不同。壹般工作時間是8: 00,不同地區法院工作時間不壹樣。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設立了專門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最高審判機關。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NPC常務委員會負責。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對產生它的國家權力機關負責。
1.依法審判符合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的第壹審刑事、民事、經濟和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以及委托執行案件。
3.受理對我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各類上訴,依法對確實錯誤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進行再審。
人民法院法庭建設標準
第九條人民法院法庭建設工程由建築、場地和法庭設備三部分組成。
第十條人民法院審判法庭建築由立案建築、審判建築、執行建築、審判輔助建築和輔助建築組成。
立案用房包括:當事人接待室、訴前調解室、立案登記室、訴訟收費室、法律服務室、法律信息查詢室、法警值班室等。
審判室包括:大法庭、中法庭、小法庭、獨任法庭、合議庭室、法官更衣室、審判委員會案件評估室、訴訟調解室、聽證室、證據交換室等。
行刑室包括:行刑工作室、行刑儲藏室等。
庭審配套用房包括:候審大廳、陪審團室、公訴人室、律師室、證人室、鑒定人室、翻譯室、刑事被告人候審室、法警值班室、羈押室、法庭設備中心控制室、視聽資料編輯室、閱卷室、卷宗檔案室、信訪接待室等。
輔助用房包括:新聞發布室、記者工作室、外賓會議室、法律文書打印室、審判業務資料室、證據保管室、贓物倉庫、槍支倉庫、法院搶救室、公務汽車車庫、公共服務及設備用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