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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有哪些法律風險?
《國有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首次正式提出了“企業法律風險”的概念。所謂“企業法律風險”,是指行為人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因不規範的具體法律行為而導致與企業預期目標相悖的不利法律後果的可能性。
從系統的角度來看,企業風險可分為:企業決策風險、企業管理風險、非經營風險(由於客觀環境的變化給企業帶來的不可抗拒的風險)和法律風險。
法律風險是整合在各類企業風險中的,不是孤立的企業風險。就其原因和表現形式而言,它是多樣化的,可分為以下兩類:
直接法律風險:指因法律因素或因經營管理缺乏法律支持而導致的各類企業風險,如企業決策缺乏法律支持導致的決策風險、企業管理制度中缺乏合同管理、知識產權管理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導致的管理風險、立法調整導致的非經營風險等。
間接法律風險:指各種非法律因素的企業風險發生後給企業帶來的各種法律後果,如財務風險帶來的法律風險、經營失敗後給股東帶來的企業清算責任、企業決策執行過程中因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導致的經營失敗給企業帶來的民事賠償和法律糾紛等。
具體而言,公司法律風險包括以下內容:
(1)
企業設立中的法律風險:企業發起人是否根據《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充分設計擬設立的企業,充分履行企業設立發起人的義務,發起人本身是否具備相應的法律資格,直接關系到擬設立的企業能否有合法、規範、良好的設立過程。例如,當設立失敗時,發起人必須承擔賠償責任。
(2)
合同法律風險: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在經濟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轉讓、終止和違約責任的確定過程中,企業利益會受到損害的風險。作為實現合同當事人利益的手段或工具,合同是動態的。當事人通過合同確定的權利義務的履行,最終需要確定某種財產關系或者財產所有權狀態的變化。當合同利益的獲得或實現存在障礙時,源於合同利益的損失風險就會顯現出來。比如合同與約定不符會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企業授權代理人簽訂合同的法律風險不明,或者銷售合同履行中審查不嚴導致支付錯款的風險,或者技術轉讓合同中沒有關鍵條款導致技術成果無法實現的風險。
(3)
企業並購的法律風險:M&A是並購的總稱。從法律風險來看,收購方投入了比較大的人力物力財力,也承擔了比較大的風險。M&A涉及公司法、勞動法、房地產法、稅法、知識產權法等法律法規,操作程序復雜,潛在法律風險大,通常需要專業的M&A律師來完成整個流程。
(4)
知識產權的法律風險:知識產權是創造力和智慧的結晶。大多數企業沒有意識到或不重視知識產權的深度保護。從解決法律風險的成本來看,阻止他人制造侵權產品比事後索賠更經濟。這方面主要包括公司的企業名稱權、商標權、專利權、企業網站域名在電子商務領域的侵權風險。根據現行法律法規,知識產權風險防範應註意“先申請先保護”原則和權利的及時更新維護。
(5)
人力資源管理的法律風險:在中國,與人力資源相關的主要問題是勞動法和國務院制定的相關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最近公布的《勞動合同法》於2008年6月65438+10月1日生效,全面規範了用工制度。在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各個環節,從招聘、面試、錄用、使用、簽訂勞動合同、員工待遇、員工離職,都有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企業不遵守法律可能給企業帶來法律糾紛甚至賠償責任。比如,與原用人單位簽訂了商業秘密保護協議或者行業限制協議且在有效期內的員工,企業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6)
企業稅收法律風險:是指由於正確、有效地遵守稅收法律法規,企業未來利益可能遭受的損失或不利的法律後果,具體體現為影響納稅準確性的不確定因素。導致企業多繳稅或少繳稅,或因涉稅行為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發現,企業法律風險的成因非常復雜,防控需要因人而異。法律風險與企業風險之間存在這樣壹種辯證關系:法律風險只是企業經營過程中各種風險之壹;但是,企業的任何壹種經營風險,最終都會帶來法律風險。
歸納起來,企業的法律風險主要包括:企業設立中的法律風險、合同法律風險、企業並購中的法律風險、知識產權中的法律風險、人力資源管理中的法律風險和企業稅收中的法律風險。希望這些關於企業法律風險的知識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