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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遵守的職業道德有哪些?

第壹,記者也在“名利”之中。在這個名人層出不窮的社會,在這個以金錢的多少來評判個人社會價值的氛圍下,出名掙錢成了大多數人的追求。記者作為社會群體的壹部分,某種程度上不可避免地陷入社會的大“名利”之中。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態,加上社會風氣的鼓吹,有些人已經在精神上承認自己是個成功者,只是缺少壹個機會。那麽機會是怎麽來的呢?等的話,機會來了可能就老了,或者機會剛被別人搶走——白等了。那就激進壹點,給自己創造機會!

第二,“妳想知道的,就是我們想報道的”。目前新聞媒體中的社會“軟新聞”越來越多,究其原因,無非是為了迎合受眾,降低新聞質量。記者發現,觀眾往往對整版中壹小段不起眼的新聞感興趣。比如壹個小偷偷東西被打,壹個瘋子在大街上裸奔,壹個明星在某個場合裸體。因此,為了發揚“顧客就是上帝”的精神,我們努力滿足觀眾的壹個個信息需求,把原本的涓涓細流挖掘成壹條條大河,給觀眾以強烈的刺激。

我國在加強記者職業道德方面也做了很多努力,但效果不是很明顯。在大家看來,道德是我自己掌控的。等我善良了,再給妳講道德。心情不好的時候就是“我選,我喜歡”。也許這樣說有點片面,但是違背新聞職業道德和人格的事情的頻繁發生,讓我們不得不反思自己在新聞職業道德建設上的努力。是因為既定的管理制度沒有得到很好的執行,還是那些制度和規定只是花瓶——沒用?應該有我們沒有考慮到的東西:

壹、命根子——經濟金錢似乎是萬惡之源,尤其是在這個因為犯罪而發家致富的人被追捧為偶像的社會,金錢被默認為自尊自信的象征。“比驢還努力,比雞還起得早,比誰都掙得少”聽起來又好笑又苦澀,仿佛是在自嘲。記者頻繁磨損上流社會和下層社會,見證奢侈和貧窮,然後比較自己,心理承受能力不大就有可能出現人格分裂。因此,有必要相應提高記者的待遇。然而,任何壹個國家的盈利組織都不是孤立的。當我們的思維跟上了世界潮流但經濟跟不上的時候,新聞主必然會通過降低成本來增加利潤。成本控制的目標之壹是員工的工資,所以很多優秀的記者離開。

第二,可以提高競爭力。在前面關於不道德新聞表現的討論中,提到了壹些不道德的新聞出現在我們認為權威的媒體上。不難想象,國內壹些大型媒體受國家保護過於“溫暖”,“溫暖”催生了“蟲子”。小媒體雖然受不了太多的照顧,但也要想盡辦法生存,只好靠“黃色新聞”,甚至編造聳人聽聞的新聞來增加發行量,以吸引廣告,增加收入。這顯然是不公平的,也不利於新聞事業的發展。監督機構應該經常註意這壹點。如果媒體之間有激烈的競爭,讓互相了解的媒體更好地互相監督,互相指責對方不道德,顯然會比原來新聞監督機構的被動監督要好。

第三,群眾監督。“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群眾的罵聲也是最大的。在大多數人看來,群眾的評價是最公正的(群眾占多數)。但這首先要提醒群眾譴責。經濟學上有壹個“買得起,卻記不住”的概念,應該有壹個“買得起,卻記不住”的問題。是觀眾在發現媒體的不道德行為時無意識的沈默還是齊聲責罵並呼籲改正?謝天謝地,中國人還不算太麻木,經常能聽到有人指責媒體的不道德行為。媒體最大的壓力應該來自於群眾。

第四,嚴格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和制定新聞相關法律法規,特別是新聞法。我國關於新聞職業道德的討論和研究只有10多年的歷史,相關法律法規的數量也比較少,法律法規的覆蓋面也很窄。法律效力低,且不完善、不配套、不協調,甚至法律法規存在很多空白點。法律代表著正義和公平,是最權威的東西,而有效的執行可以樹立法律的公信力,所以嚴格執法更重要。

第五,嚴格自律。之所以把自律放在最後,是因為自律是新聞職業道德建設最有效的方式,但也是最不現實的。人的感情是時刻變化的,所以“自律”這種主觀的東西,就成了最不可信的東西。新聞機構和新聞個人的自律,要靠整個社會風氣來帶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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