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受到傷害,造成重傷或者殘疾,因死亡或者無力賠償而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陷入生活困難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有生命危險,急需醫療救治,無力承擔醫療救治費用的;
3.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死亡,依靠被害人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近親屬因加害人死亡或者無力賠償而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陷入生活困難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因死亡或者無力賠償而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生活陷入困難的;
5.舉報人、證人、鑒定人因舉報、作證、鑒定受到打擊報復,造成人身傷害或者財產重大損失,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生活陷入困難的;
六、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養費等。,因被執行人無履行能力,申請執行人陷入困境;
七、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權行為造成人身損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受害人生活陷入困難的;
八、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認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涉訴信訪人,其訴求有壹定合理性,難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且生活有困難,願意接受國家司法救助停止其信訪行為的,可參照本意見予以救助。
救援申請流程
首先,提出申請
符合救助情形的,由申請人向案件承辦人提出書面申請,填寫救助申請表和擔保書,提交有效身份證明文件、社會關系文件、受損害程度鑒定意見,以及未獲得賠償或補償、生活困難等證明材料。由近親屬提出申請的,還需提交委托書。
二、資料審查
案件承辦人負責審查申請人提交的相關材料,對案件當事人涉及的責任、法定賠償金額、勞動能力、家庭生活等情況進行調查核實。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提出意見並將相關資料報送市政法委審批;不符合救助條件或者不屬於救助範圍的,不予受理,並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時,救助申請人壹般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壹)救助申請書,載明申請救助的金額和理由;
(二)救助申請人的身份證明;
(三)實際損失證明;
(四)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困難證明;
(五)是否已獲得補償、救助等其他相關證明;
(六)能夠證明救助申請人需要救助的其他材料。
救助申請人確實不能提供完整材料的,應當說明理由。
申請人生活困難證明主要指申請人的家庭人口、勞動能力、就業狀況、家庭收入等證明。由申請人住所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員會或者其所在單位出具。
三、數據審批
經辦公室批準後,救災資金將按有關財務程序發放。
第四,經費標準
救助金按照案件管轄法院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確定,壹般不得超過36個月的月平均工資總額。
對損失特別嚴重、生活特別困難,需要適當突破救助限額的,應當嚴格審查控制,救助金額不得超過人民法院依法應當判決給付或者已經判決但未執行到位的標的金額。
國家司法協助應當遵循以下基本原則:
壹是堅持輔助輔助。國家司法救助是對遭受刑事侵害或民事侵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的壹種輔助性救濟措施。重點解決符合規定的具體案件中當事人面臨的迫切困難。在同壹案件中只向同壹當事人提供壹次性救助。對於能夠通過訴訟獲得補償和賠償的,壹般應當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二,堅持公平救助。嚴格把握救助標準和條件,兼顧類似案件當事人的實際情況和救助金額,做到公平、公正、合理救助,防止因救助不公引發新的矛盾。
第三,堅持及時救助。對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辦案機關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或者依據職權及時給予救助,確保社會矛盾早日化解。
第四,堅持屬地幫扶。對於符合救助條件的當事人,無論其戶籍在本地還是外地,原則上由案件管轄地負責救助。
法律依據
關於建立和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
二、國家司法協助的對象
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下列人員,應當給予救助:
(壹)刑事案件被害人因犯罪受到傷害,造成重傷或者殘疾,因案件無法解決而生活困難的;或因加害人死亡或無力賠償,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危害,急需醫療救治而無力承擔醫療費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犯罪侵害後死亡,依靠其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近親屬因案件無法破案而生活困難的;或因加害人死亡或無力賠償,依靠被害人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近親屬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因案件無法偵破,致使其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生活困難的;或因加害人死亡或無力賠償,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
(五)舉報人、證人、鑒定人因舉報、作證、鑒定受到打擊報復,造成人身傷害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六)追索贍養費、撫養費、撫育費等。,因為被執行人沒有履行能力,造成被執行人困難。
(七)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權行為造成人身損害,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的。
(八)黨委政法委和政法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認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