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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救濟的途徑有哪些?

行政救濟方式是指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行政損害時請求救濟的方式,即通過什麽渠道請求救濟。權益的維護和保護是行政救濟法律制度的宗旨。法國的行政救濟方式主要有:(1)議會救濟。(2)行政救濟。(3)調解專員的救濟。(4)訴訟救濟。目前,我國行政救濟的主要方式有:(1)監督救濟。相對人向政府系統的行政監察部門投訴行政侵權,請求救濟。這種救濟方式只能由相對人應違法侵權的行政工作人員的請求進行處理。比如行政紀律處分,監察機關不能直接撤銷或者變更具體行政行為,也不能裁決賠償。這種救濟屬於行政體制內的救濟。(2)立法救濟。相對人向人民代表大會投訴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侵權行為,請求救濟。而權力機關對行政機關的監督僅限於重大決策和立法活動,而且是對抽象行政行為的監督,對具體行政行為的監督較少。對於行政機關的重大行政決策失誤或者立法與憲法、法律相抵觸的,可以予以撤銷或者變更,或者責令行政機關承擔相應的政治責任。對於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相對人只能通過其他救濟渠道請求救濟。(3)復議救濟。與法院救濟相比,復議救濟可以稱為行政救濟,法院救濟可以稱為訴訟救濟或司法救濟。復議救濟是指相對人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請求上壹級行政機關或者其專門機構予以救濟。復議救濟是壹種比較完整的救濟方式。復議機關在查明事實、確定責任的基礎上,可以撤銷違法的具體行政行為,從而消除其違法效力,恢復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可以改變不當的行政行為,使相對人獲得合理的權益或者消除相對人承擔的不合理的義務,使具體行政行為對相對人的影響恢復正常;損害發生後,可以責令行政機關進行經濟賠償,使相對人的物質損失或者精神損害得到補救。(4)訴訟救濟。訴訟救濟是指相對人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將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審查,違法駕駛行為將被撤銷,造成損害的人將被責令賠償。法院可以運用多種救濟手段來恢復和救濟相對人受到損害的權益。比如判決撤銷違法行政行為、判決變更不當行政行為、責令行政機關履行法定職責、責令行政機關賠償等。需要指出的是,在行政救濟中,還有壹種非常重要的行政補償救濟。但在我國並不是壹種獨立的救濟方式,因為我國立法沒有設立專門的賠償救濟機關,賠償救濟可以通過復議救濟或者訴訟救濟來獲得。因此,目前的賠償救濟只是作為壹種救濟手段而存在。作業1參考答案本題目屬於小論文,基本原理在教材第17-19、24、201頁。問答3:行政救濟有兩種方式: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例:張三與李四打架,張三打傷李四(輕微)。縣公安局作出拘留張三15日的決定,張三不服。這種情況下,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訴訟法》的規定,張三可以向市公安局或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縣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1,結合工作實際,談談行政法基本原則在深圳實踐中的運用。公安機關處罰招搖過市的妓女、皮條客、奶媽。我也是從事相關工作的工作人員,認為這樣的行為不妥,嚴重違反了行政法合法性原則的要求。(1)治安管理處罰法授權,公安機關是可以管理治安的部門。但並沒有規定作為公安機關,有權力對在公共場所賣淫嫖娼的人進行處罰。規定罰款或者行政拘留、警告只是壹種處罰手段。作為公安機關,不能自行創設相關的處罰類型,但還是要強調法律本身的規定和法律本身的授權。(2)這種行為的出現,恰恰說明了公安機關,在執法過程中,並不是按照法律,而是按照我們的傳統道德來執法,來懲罰對方。壹位學者說,作為現代政府,是沒有資格做道德批判的,因為批判已經被納入立法,法律也沒有具體規定這樣的懲罰方式,所以妳就無法表明妳道德評價的態度,羞辱對方。妳的責任是誠實執法。普通人當然可以。妳可以在道德上為賣淫辯護,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批判賣淫。警察的公開展示,其實就是邀請公眾觀看,為被處罰者撿起第壹塊石頭。就像聖經裏那個著名的懲罰妓女的故事。這種宣傳本身就是反道德的。它把受辱者的道德標準拉得比受辱者還低。我覺得在以後的相關工作中,應該避免類似的錯誤,科學執法。這樣,我們應該做好三件事。(1)對法治的深刻理解意味著壹切以法律為基礎的社會秩序和生活方式,即使是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權力的時候。這裏強調的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應當受到法律的保護,反對濫用特權和權力。本質上並不是說法律也需要人來執行,而是說當法律與個人意誌發生沖突時,法律所代表的意義高於個人意誌。按照黑石的說法,“國王不應該服從任何人,而應該服從上帝和法律”。在具體行政執法方面,強調合法性原則。(2)在執法過程中,既要遵守相關的實體法,也要遵守相應的程序法。比如在做對對方不利的事情時,要給對方辯解和反駁的機會。作為執法者,要認真聽取雙方意見,告知其可以申請救濟,如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3)在實施過程中,還要合理執法。也就是說,主觀動機既要符合法律目的,又要適應當地的民風民情,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執法,即貫徹行政合理性原則。所謂行政主體,是指享有國家行政權力,能夠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行政活動,能夠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那麽作為大家,怎麽判斷對方是不是行政主體呢?那麽就要把握行政主體的基本特征:(2)具有以下特征:1、行政主體享有國家的行政權力,實施行政活動的組織區別於其他國家組織。人大不是行政主體。因為全國人大根據憲法和組織法的規定享有立法權,顯然不是行政主體,而是立法主體;這與法院或檢察院等國家機關不同。因為作為法院和檢察院,根據憲法的規定,他們享有司法權,不是行政主體,而是司法主體。2.行政主體是依法可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力的組織,主要是指作為行政主體,應當具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比如作為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行為,通常由公安部門在公安局內部進行處罰。作為汕頭市公安局治安科是否屬於行政主體?它仍然不在這裏。要成為行政主體,必須是能夠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力的組織。處罰決定書中,上面的印章居然是汕頭市公安局的。因此,由於公安部門不是行政主體,真正的行政主體應該是汕頭市公安局。3.行政主體是能夠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的組織(1)。治安聯防隊不能成為行政主體。因為它不能獨立承擔行政責任。最終作為法院,還是按照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以公安機關為被告。根據《行政處罰法》第十八條第壹款的規定,行政機關依照法律、法規或者規章的規定,可以在其法定權限內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條規定條件的組織實施行政處罰。第三款的規定,作為受委托組織,在委托範圍內以受委托行政機關的名義實施行政處罰。(2)公安局治安分局也不能作為行政主體。因為它不能獨立承擔行政責任。最終,法院仍將公安局列為被告。作為原告,如果要對方進行國家賠償,他還是把汕頭市公安局列為行政賠償義務機關。當然,比較簡單的方法是直接看相關法律規定,根據規定判斷是否是行政主體。《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條規定,國務院公安部門負責全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運輸和建設管理部門按照各自職責負責相關的道路交通工作。顯然,交通管理部門作為地方公安機關,可以作為行政主體,基於授權單獨進行管理。《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條國務院公安部門主管全國的治安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治安管理工作。治安案件的管轄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第九十壹條治安管理處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決定;其中,警告、500元以下罰款可由派出所決定。也說明作為治安案件,是當地公安機關的責任。對於警告、500元以下的罰款,可以由公安機關的派出機構決定,成為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3.行政救濟途徑有哪些(需舉例)我國行政救濟途徑主要有兩種,即行政救濟和司法救濟(1)。行政救濟是指行政相對人請求主管國家行政機關糾正行政主體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或依法追究其行政責任的壹種救濟方式。在中國,這主要是通過行政復議來實現的。如果有人對某區公安局的處罰不認可,認為自己的行為屬於違法行政行為,可以向上壹級機關提出復議,如汕頭市公安局或區政府,由上級機關對相關決定的合法性進行審查。(2)司法機關的救濟也是行政訴訟,是指人民法院作為司法機關,接受行政相對人的訴訟請求,依照法定的司法職權和訴訟程序,通過處理和裁判行政爭議,糾正行政違法行為,維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主體的行政活動。作為法院,主要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不是具體行政行為的合理性。也就是說,作為行政主體,審查程序只審查涉及行政違法的部分,作為法院,可以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當然這裏也有例外,就是行政處罰明顯顯失公平的行政行為,在這裏可以進行審查。最後可以直接判斷變化。具體來說,就像現在人民控告官員的普通訴訟壹樣,如果妳對區公安局這樣的官員不服從其具體行政行為進行處罰,妳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尋求區法院的幫助,讓他們提供救濟,保護妳的合法權益,從而維護機關依法行政。(3)行政賠償也是行政救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違法行使職權過程中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時,受害人有權依照國家賠償法獲得國家賠償。如果被公安局非法拘留,被拘留者可以要求實施該行為的公安局對國家進行賠償。因此,當公民的權利受到行政機關的侵害時,作為當事人尋求行政救濟的途徑主要有兩種。壹種手段是打官司,這是司法救濟,另壹種手段叫行政救濟,主要是向本機關的上壹級行政機關申請復議。當然,行政賠償請求也可以具體提出,或者與訴訟、復議壹並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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