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表明妳的身份。執法人員不得少於兩人,向當事人出示行政執法證件,以表明身份。
2.現場檢查。根據現場情況,檢查當事人或者進行調查取證,收集證據材料,制作現場檢查筆錄和詢問筆錄,由當事人和執法人員簽名。
3.決定吧。發現違法問題,發出《糾正通知書》(限期),責令當事人限期糾正;發現違法行為的,應當依法進入行政處罰程序。
4.復習。根據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內容,按期審查整改情況,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依法進入行政處罰程序。
5.歸檔。將相關檢驗數據歸檔。
行政檢查是指行政主體依法確定其職權,對行政管理相對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執行行政命令、決定的情況進行檢查、了解和監督的行政行為。它與行政強制、行政處罰、行政確認、行政給付、行政獎勵等九項行政行為壹起,對保障和監督行政機關有效實施行政管理,維護公共利益和社會秩序,保護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行政檢查必須是執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在執法檢查時必須出示執法證件。填寫預定格式和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收的,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註明。
法制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填寫預定格式和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收的,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註明。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罰款的數額、時間和地點、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報行政機關備案。
行政許可監督主要包括行政機關內部的層級監督和行政機關對被許可人的監督:
1,行政機關內部分級監督檢查。即上級行政機關基於行政隸屬關系對下級行政機關進行監督。
2.行政機關對被許可人的監督檢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書面檢查;
(2)抽樣檢查、檢驗、試驗和現場檢查;
(三)被許可人的自檢情況;
(四)對取得特許經營權的被許可人進行監督檢查。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行政處罰法》
第四十九條公職人員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監察機關應當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以及認定的事實和情節,依照本法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公職人員依法受到行政處罰,應當給予行政處分的,監察機關根據行政處罰決定認定的事實和情節,經調查核實後,可以依照本法給予行政處分。監察機關依照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作出行政處分後,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變更原生效判決、裁定或者決定,對原行政處分決定產生影響的,監察機關應當根據變更後的判決、裁定或者決定重新作出相應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五十二條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填寫預定格式和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收的,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註明。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罰款的數額、時間和地點、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報行政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