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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假合同有效嗎?

法律主觀性:

第壹,虛假合同是否有效?

根據《民法典》第143條,合同生效的條件如下:

1.行為人在簽訂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民事行為能力是指民事主體以自己的行為設定民事權利或義務的能力。作為民事法律行為,合同只能由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訂立。無相應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是效力未定的合同。但是,無相應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通過法定代理人訂立合同。具有相應民事行為能力的行為人是指訂立合同的行為人在訂立合同時具有相應的意思表示能力,而不是合同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這也說明行為人可能是也可能不是合同當事人,即行為人可能與合同當事人是同壹人,也可能存在不壹致。

2.意義意味著真理

意思表示的真實,是指思想者即表示意思的行為人的表示行為,應當真實地反映其內心意思,即當事人的內心意思與外在意思相壹致。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這壹要求針對的是合同的目的和內容。合同的目的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希望達到的壹種效果。合同的內容是指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即使滿足合同生效的所有其他要求,合同的目的或內容違反法律或公共利益,也會使合同無效。雖然我國民法典的合同編堅持合同自由原則,即當事人可以自由協商確定合同內容,但當事人的自由不能超過法律的限制。

從以上可以看出,合同有效的壹個重要要件是意思表示真實。所以,如果意思表示虛假,合同無效。

第二,合同無效

1.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

註:壹方采取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屬於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合同,壹般屬於可以變更或者解除的合同。只有在損害國家利益時,才是無效合同。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合同;

4.損害公眾利益的合同;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合同;

6.免除對方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合同條款。

7.免除壹方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條款無效。

此外,根據《民法》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民事行為,屬於無效民事行為。因此,主體不合格也可能導致合同無效,例如: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合同,法定代理人拒絕追認的,該合同無效。例外的是:純盈利的合同和符合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的合同不需要追認,合同當然有效。

法定代理人無資格,相對人有過錯時成立的合同無效;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的,該合同無效。

3.無效合同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1.歸還財產。返還財產是指合同當事人在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後,有權主張已交付給對方的財產,對方有義務返還已接受的財產。返還財產有兩種形式:

第壹,單方面退貨。單方返還是指壹方當事人根據無效合同從另壹方當事人處接受了財產,該方當事人已將財產返還給另壹方當事人;或者雙方雖有收受對方財物的行為,但壹方沒有違法行為,另壹方有故意違法行為的,無違法行為的壹方有權請求返還該財物,有故意違法行為的壹方無權請求返還該財物,對方占有的財物依法上繳國庫。單方返還是將壹方占有的另壹方的財產返還給另壹方。原物應當返還,原交付的貨幣應當返還。如果財產是最初交付的,就應該歸還。

第二,雙方回歸。雙方返還是指當雙方都已經接受了對方給付的財物時,將雙方的財物返還給對方,如果接受了財物,則返還財物;如果妳接受了錢,妳會歸還它。如果雙方故意違法,就應該把從對方那裏得到的財產全部上繳國庫。

2.折扣補償。折價賠償是因無效合同取得的對方當事人的財產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以貨幣形式補償對方當事人的壹種責任形式,按照取得的財產的價值折算。

3.損失賠償: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因壹方或者雙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此類損害賠償責任應具備以下要素:

有壹個破壞性的事實。

賠償義務人有過錯。這是損害賠償的壹個重要因素。

錯誤行為與損失之間存在因果關系。

合同雙方都有過錯的,根據第五十八條的規定,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即適用過錯程度。如果壹方的過錯是主要原因,另壹方是次要原因,前者比後者更有責任;如果壹方有故意,另壹方有過失,故意方的責任應該大於過失方。

因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壹方遭受損失,另壹方有過錯的,應當賠償受害人的損失。這種賠償責任是以締約過失責任為基礎的。這裏的“損失”應限於已經發生的實際損失,不應賠償預期的利息,因為無效合同是按退賠原則處理的。

4.非民事後果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被撤銷後,除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民事法律後果外,特殊情況下也會發生非民事後果。《民法典》特別規定,合同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發生追繳財產的法律後果,即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當事人取得的財產,予以追繳,返還國家或者返還受損失的集體或者第三人。國有化不是民事救濟,而是公力救濟;壹般稱為非民法的法律後果。

合同總是遵循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則,但意思表示必須真實壹致。如果簽訂合同時有虛假的意思表示,該合同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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