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學法律真的好嗎?

學法律真的好嗎?

1,法律是什麽?什麽是法理學?

答:法學又稱法學,是研究法律現象的所有學科的總稱。法律意識、法律關系、法律行為(包括合法行為和非法行為)等法律現象都是法學的研究對象。法學是社會科學中的壹門階級政治科學,它總是反映某壹階級的世界觀及其政治經濟現實利益的需要。法律的功能是指其自身發揮作用的能力,這是由法律的性質決定的。法學和任何社會科學壹樣,也具有理論和意識形態功能。法理學是以壹切法律為基礎,即把法律現象作為壹個整體,去研究它們的產生、發展規律、本質、功能等基本問題。法理學為部門法的研究提供了立場、觀點和方法。此外,法理學所闡述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則和基本知識對部門法的學習也具有指導意義。在整個法律體系中,它是壹個基礎理論或入門或介紹性的學科。

2.法理學的研究內容是什麽?

答:法理學的研究對象是法律和壹切法律現象及其規律性,特別是社會主義法學的基本理論問題,包括法哲學、法社會學和法律適用的理論問題。

3.學法理學的意義是什麽?

答:首先,學習法理學有助於樹立馬克思主義法律觀,在重大問題上劃清馬克思主義法學和剝削階級法學的界限,堅持法學研究和法制建設的正確方向,提高社會主義法律意識、法律文化和增強社會主義法治觀念。其次,學習法理學還可以為學習部門法乃至整個法學打下必要的專業理論基礎。再次,學習法理學有助於培養合格的法律人才和法律工作者,有助於提高法律工作者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4.用什麽方法學習和研究法理學?

答:(1)馬克思主義哲學方法。(2)壹般科學方法,如社會調查、歷史考察、比較分析等。(3)具體的科學方法,如生物學方法、心理學方法和物理學方法。(4)法律特有的特殊研究方法,如法律解釋方法、立法技術、邏輯推理方法、法規匯編、法典編纂方法等。

5.什麽是個體調節?什麽是規範性調整?它們的優缺點是什麽?

答:個體化調整:是針對特定的人、特定的情境,運用為解決特定問題而確定的行為模式,對人的行為進行壹次性調整。

規範性調整:是運用壹般行為規則對某壹類社會生活主體和某壹類情境所作出的重復性調整,所有涉及這類情境或主體的人都必須按照這種壹般規則的行為方式和模式行事。

個體調節的好處是可以考慮到個體情況的具體特點,針對具體情況做出具體處理。

個體調節的缺點是每壹個問題都要重新解決,沒有統壹的制度,很難維持社會的安定團結。

規範性調整的好處在於,它為某種社會關系提供了壹種行為模式,有利於形成壹種穩定的程序。

規範調整的缺點是無法充分考慮每個具體主體或具體情況的特點,提出適合每個具體主體或具體情況的治療方案。

6.簡述社會調整發展的壹般規律?

答:(1)每個社會都有壹定的社會調適,否則會給社會帶來不良後果。(2)社會適應的發展過程壹般是從自發到自覺,從個體到壹般,從渾渾噩噩到分化。(3)在社會調整和發展的過程中,社會性的比重越來越大。

7.如何理解原始社會適應的特點?

(1)原始社會行為規範的主要形式是習慣。(2)原始社會的調整是社會條件的自發要求。(3)原始社會的調節形式往往是混合的。(4)原始社會的調整是殘酷的、強制性的。

8、如何理解法律的過程?

答:有以下幾點:(1)法律的社會經濟根源。社會分工、商品交換和私有制的出現是法律產生的社會經濟根源。法產生的根本原因在於原始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及其引起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運動。(2)法律的社會政治根源。階級、不可調和的階級矛盾和國家的出現是法律產生的社會政治根源。法律的產生與階級和階級矛盾的發展密切相關,與國家的產生是同壹歷史過程。(3)法律的社會文化根源。道德和宗教是法律的社會文化根源。原始社會的習慣往往離不開道德、迷信、祭祀和宗教。(四)法律的象征。國家的最終形成標誌著法律的形成。只有當人們有了選擇行為的自由,授權的規範出現了,才意味著有了權利和義務的劃分,從而產生了法律。

9.法律產生的條件是什麽?

答:首先對法律現象要有壹定的素材積累;其次,應該有壹類專門研究法律現象的法學家。

10,如何理解法律的社會階級本質?

答:法律體現了統治階級共同利益所決定的意誌,是統治階級個體成員利益的抽象;法律的各種規定都直接或間接地服從於統治階級的根本利益;統治階級意誌的內容是由統治階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決定的。

  • 上一篇:項目員工培訓會議紀要
  • 下一篇:河北省標準化監督管理條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