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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打老師違法嗎?

毆打年滿18歲的人並造成輕傷或以上是壹種犯罪行為。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致人重傷或者死亡,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四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看傷者的具體情況。經鑒定不嚴重的,屬於輕傷及以下,壹般情況下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會受到公安的處罰。屬於民事侵權,需要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支付醫療費。

在學校裏,可以看到老師體罰學生。學生為了報復老師,會打老師,這是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失敗。那麽,下面我就為大家簡單分析壹下。學生打老師違法嗎?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1.學生打老師違法嗎?

毆打已滿18周歲的人,造成輕傷以上的,屬於違法行為;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致人重傷、死亡,負刑事責任;

不滿十四周歲的,不負刑事責任;

結合傷者的情況:

經鑒定不嚴重的,屬於輕傷及以下,壹般情況下不承擔刑事責任。但是,應該受到治安處罰;

屬於民事侵權,需要賠禮道歉、賠償損失、支付醫療費等。;

如果認定為情節嚴重,被侵害的法益受刑法保護,就要承擔刑事責任。

二、打人的相關法律規定

1,民法典(自2021起生效,1)

第壹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其他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用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壹百八十條同壹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死亡賠償金可以按照相同數額確定。

第壹百八十壹條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是組織,該組織分立、合並的,繼承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向被侵權人要求賠償,但被侵權人已經支付費用的除外。

2.侵權責任法解讀

第二條侵犯身體權,侵害他人身體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故意或者以違背善良風俗的方式侵害他人身體,造成他人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害人可以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3.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鬥毆、損壞他人財物等輕微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幫派爭鬥;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敲詐勒索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挑釁行為。

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壹)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壹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5.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打人是壹種不好的行為,但在日常生活中也經常見到。不管打人的原因是什麽,都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甚至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如果妳還有打人的問題,建議登錄咨詢在線專業律師,很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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