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是指維護個人或群體的合法權益。維權範圍可能包括人身傷害、土地糾紛、醫療事故、婚姻、家庭、繼承等民事糾紛、行政和司法訴訟。
第二,業主維權形式不可取
1,不合作或對抗的非暴力手段。這種方式可謂五花八門,包括:制作、張貼標語、橫幅揭露房地產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的劣跡,拒交物業管理費,靜坐、集會、示威,阻礙開發商銷售建設,自行解散物業管理公司。雖然中國憲法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和結社的權利。遊行示威的自由,相關法律法規的頒布,但業主的上述行為很少依法進行,大多演變為妨礙甚至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個人也被治安管理條例處罰,結果得不償失,與其正當初衷背道而馳。
2.暴力手段。協商不成時,業主、開發商、物業管理公司工作人員之間往往會爆發肢體沖突,甚至大規模鬥毆,造成人身傷害。
三、業主維權的途徑有哪些?
1,行政渠道
抱怨。針對小區規劃、房產證辦理、房屋質量等相關問題。,業主可以向當地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消費者權益保護協會和質量監督部門舉報。關於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根據國務院頒布的《物業管理條例》,業主可以向物業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投訴。
2.合法渠道
(1)向當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2)對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提起違約或侵權民事訴訟。違約合同是指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買賣合同和物業服務合同。侵權中的權利包括公民私有財產不受侵犯權、業主享受優質物業管理服務權、居住環境權、公民的消費權等人身權和財產權。當這類糾紛發生時,業主可以將糾紛訴諸法院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依法行使司法權解決糾紛。
(3)提交仲裁機構仲裁。這意味著,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發生糾紛後,根據我國仲裁法第四條的規定,依照物業管理公司中的仲裁條款或者糾紛發生後自願達成的仲裁協議,將糾紛提交有管理權的仲裁機構,即物業管理公司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裁決解決。
3.其他方式
(1)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協商解決。《物業管理條例》明確規定了業主、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公司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合同的規定,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協商解決管理糾紛。
(2)第三方調解。這意味著,業主和物業管理公司可以將糾紛提交給第三人,由第三人主持雙方協商,促使雙方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達成調解協議。壹般調解可分為三種:民事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比如可以由物業公司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3)更換物業管理公司。如果以上方法不能讓業主滿意,業主可以更換物業管理公司。
按照我國目前的購房程序,購房者應該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同時,在使用統壹格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時,會有買受人同意其購買的房屋由出賣人或者買受人的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條款。
因此,購房者必須受開發商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約束,接受其物業管理服務。所以在實踐中,很多物業管理公司通常會以此為由主張業主無權更換物業管理公司。
《無權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廣大業主有權選聘和解聘物業服務企業。物業服務企業的選聘和解聘應當由業主決定,但應當經專有部分占總建築面積過半數且占總人數過半數的業主同意。因此,作為社區的真正業主,廣大業主有權重新選擇物業管理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A.小學入學有哪些手續?
第壹,上私立小學所需證件沒有特別限制。
二、上公立小學,入學條件有限制,需提供以下證件:
1.凡需接受義務教育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需辦理相關居住證明,其父母或壹方須持有有效期1年及以上的居住證和工作證明。
2.戶口本
3.有房產證的,須攜帶房產證或購房協議或購房收據;如果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