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壹審民事案件可以申請抗訴嗎?

壹審民事案件可以申請抗訴嗎?

不是,人民檢察院抗訴只是針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妳還在上訴期,判決還沒有生效,sono。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上級人民檢察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符合抗訴條件的,應當提出抗訴。

第壹,民事抗訴的條件。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七十九條的規定,當事人的申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壹)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是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的主要證據未經質證的;

(五)案件審理需要的證據,當事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書面申請人民法院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調查收集的;

(6)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

(七)違反法律法規,管轄錯誤的;

(八)審判組織的組成違法或者依法應當回避的法官未回避的;

(九)無訴訟行為能力人沒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應當參加訴訟的當事人由於不可歸責於他或者他的訴訟代理人的原因沒有參加訴訟的。

(十)違反法律規定,剝奪當事人辯論權利的;

(十壹)未經傳喚,缺席判決的;

(12)原判決、裁定遺漏或者超出訴訟請求的;

(十三)原判決、裁定所依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中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第二,民事抗訴的程序。檢察機關辦理民事抗訴案件的程序包括受理、立案、審查、抗訴、抗訴和出庭。

1.接受。人民檢察院受理民事抗訴案件的來源包括民事訴訟當事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的申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他機關的移送、上級人民檢察院的交辦以及人民檢察院的自行發現。

2.立案。有抗訴權或者抗訴權的人民檢察院受理的民事抗訴案件,符合民事訴訟法規定的抗訴條件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十日內立案。應當將立案情況通知投訴人和其他當事人。

3.復習。人民檢察院立案後,應當及時指派檢察人員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進行審查。不服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的,應當審查民事判決、裁定是否符合法定的抗訴條件。人民檢察院審查民事案件,應當審查原始案卷,原則上不進行調查。

4.提請抗議。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符合抗訴條件的判決、裁定,經審查後,應當提交上壹級人民檢察院。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應當制作抗訴書,並將審判卷宗和檢察卷宗報送上級人民檢察院。抗訴報告應當載明以下內容:案件來源、當事人基本情況、基本案情、訴訟過程、當事人上訴理由、提出抗訴的理由和法律依據。

5.提出抗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應當經檢察長批準或者由檢察委員會決定。抗訴由有權抗訴的人民檢察院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決定抗訴的案件,應當制作抗訴書。《抗訴書》應當載明:案件來源、案件基本事實、人民法院審理情況和抗訴理由。“抗訴書”由檢察長簽發,加蓋人民檢察院印章。抗訴書副本應當送達當事人,並報送上壹級人民檢察院。

6.出庭。人民法院審理抗訴案件時,人民檢察院應當派員出席再審法庭。

參加抗訴案件再審法庭的檢察官的任務是:(1)宣讀抗訴書;(2)在法庭上發表意見;(3)如果發現審判活動違法,向再審法院提出建議。

  • 上一篇:煙臺市海洋牧場管理條例
  • 下一篇:關於疫情防控宣傳工作的7篇文章綜述

    疫情防控宣傳工作總結1

    農村和農業地區是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的重點地區,也是難點。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近日來,我們組織召開了多次疫情防控會議,部署春節期間聯防聯控工作,全面加強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

    壹是加強組織領導,建立聯動機制。

    65438+10月22日上午,區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會後,傳達了區委區政府會議精神。65438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