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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言不合就砍頭,解密中國古代軍法有多殘酷。

在很多文藝作品中,關於中國古代軍法都有“十七法禁止五十四斬”的說法。而且這種說法其實也不是無中生有,其源頭來自於唐代的兵書《虎鐘經○軍令九號》,其中* * *總結了17種應當視為死罪的罪名的追懲規則,而其所列舉的這些罪名涉及到了軍事生活的方方面面,堪稱中國古代軍事法律的典範。

具體來說:

將軍自受命,總掌征,學於野,完了就下令。不服從命令的人會被殺死。

夫若聽不見鼓,聽不見金,舉不起旗,旗低。這叫叛逆。如果有,就剪。

不叫名字就叫不出來(引語),還禮學法。這叫慢軍。如果有,就剪。

刁鬥在黑夜中的宣傳是遲緩的,而它更是高明的,聲數不詳。這叫懈怠軍。如果有,就剪。

多怒言,怨其不賞,被主所用,升強難治。這叫橫軍。如果有,就剪。

放聲大笑,沒有它,禁令就不會停止,這叫無視軍隊。如果有,就剪。

妳學的那些器械,比如弓和弩,沒有羽毛的箭,劍和戟,還有雕旗,都叫欺軍。如果有,就剪。

妖軍叫妖軍,編鬼神,靠夢,用謠言和邪說迷惑官員。如果有,就剪。

這叫謗軍奸舌利口,打仗就是把對官員的怨氣攢起來,讓他們不合作。如果有,就剪。

所到之處,陵辱其人,強征其女,謂之漢奸。如果有,就剪。

為自己的利益竊取人民的財富和貨物;偷人家的腦袋,以為自己做了什麽事,叫偷軍隊。如果有,就剪。

將軍合謀強行將賬號歸墻,竊聽。這叫探軍。如果有,就剪。

或者當妳聽到妳的計劃和軍隊的命令時,妳可以提高妳的聲音,讓敵人知道。這叫背棄軍隊。如果有,就剪。

用的時候不要張口結舌,低眉低頭,不要勉強。這叫狠(恨)軍。如果有,就剪。

出列,爭先恐後,制造噪音,打破禁令,這叫亂軍。如果有,就剪。

這叫欺軍避難,扶傷死,從而逃得遠遠的。如果有,就剪。

主人管錢管賞,私親使官樹敵,稱為黨軍。如果有,就剪。

不評判,不懂得探索,不會講,不會講,講多了,講少了。這叫失誤。如果有,就剪。

陣營之間,既不搭臺,也不無緣無故地喝醉。這叫狂軍,如果這樣,就砍。

這壹大段全是“如果這樣,就剁了它”這幾個字。“剁”這個詞讓觀眾很震撼。簡直就是壹個字壹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嚴格執行,真不知道壹支軍隊能有多少人活下來。

說起來,中國的軍事法歷史非常悠久。古代的《尚書》記載了夏柒準備討伐胡適時,在此地(陜西戶縣西南)發出的戰爭動員令——石幹。

▲夏柒肖像

因為《誓》中有壹句話,“左不攻左,則不敬;權利不攻擊權利,妳就是不尊重;反抗是不對的,也是不尊重。用生命回報祖先;用命就在社會上被殺,給命就被殺。”它被認為是中國最早的軍事法性質的規範。解釋壹下,那句話的意思是:“如果戰車左邊的士兵不善於用箭射死敵人,妳就不會聽從我的命令;如果戰車右側的士兵不擅長用長矛刺敵人,妳就不會聽從我的命令;如果中間行駛的士兵不能正常進退車馬,妳也不會聽從我的命令。服從命令的人會在祠堂得到獎賞;不服從命令的人將在社會神面前受到懲罰。我會把妳變成奴隸或者殺了妳。" )

後來,周武王“左參謀黃閱,右抓白方”在商業郊區木葉集結兵力,並在準備討伐商紂王時發出“田園誓言”。在牧之誓言的最後壹部分,我們可以看到周武王對他的士兵的威脅:“如果妳不向前推進,妳就會被自己殺死。”(對不起,但是對不起。).

這不僅是因為不戰而屈人之兵,還因為周武王的左手黃閱不僅用來宣示王權,更是執行軍法的真正刑具。很多時候,國王把這種大型斧子送給掌管戰爭的將軍,以顯示生殺大權。例如,在商代女將軍傅顥的墓中,出土了四只銅鈸,就像後世的方上劍壹樣。

▲女人好。

春秋時期的軍事家田穰苴在他的《司馬法》中,主張嚴格執行軍法,對輕微犯罪從嚴處理,這樣杜威就可以防止嚴重犯罪。他在書中說:“法存刑,小罪即殺,小罪即勝,大罪即因。”在史書記載中,我們還可以看到,他不僅將遲到錯過期限的大貴族莊佳斬首,還以在軍營中駕車為由,將君主派來說明真相的使者的仆人和馬車外的木柱斬首,並將三車行駛中的左馬處死,為後人留下了“妳不在,妳的秩序不受影響”的名言。

▲田穰苴肖像

他的侄子孫武後來也步其後塵,更為人所共知的是他在為吳王闔閭訓練宮女時,殺死了闔閭最寵愛的兩個宮女,為以後的將軍們樹立了殺敵欺軟的好榜樣。

▲孫武畫像

未來的軍法也是越來越發達,越來越細致。所以開篇《虎鈴經典》就有這個“剁剁”。宋代《武經總集》中的十四條刑罰,針對不同的犯罪行為,制定了從斬首到百杖不等的刑罰。雖然充斥著肉刑的古代刑法已經是非常不人道和嚴厲的法律,但與上述軍法相比,只能算是毛毛雨。

也是在《司馬法》壹書中解釋了治國與治軍的區別:“古人不準國入軍,軍不準國入。當軍事能力進入國家,人民的道德將被廢除;若容國家入軍,民德必弱。”——在古代,朝廷的禮儀規約不用於軍隊,軍隊的禮儀規約不用於朝廷。如果把軍事禮儀規約用在朝廷,人民的禮儀風氣就會被拋棄,如果把帝國禮儀規約用在軍隊,軍魂就會被削弱。

當然,這個從嚴治軍的道理不用我多說,各位讀者自然都知道。"仁慈不能命令士兵,但正義不能命令財富."誰培養了壹堆驕兵和狂妄的男人,誰早晚會完蛋。在那個沒有愛國文化教育的年代,嚴格的軍法是最好的治軍之道。更何況打架是把頭別在腰帶上的活。軍人如果不怕敵人的刀劍,首先要明白,不服從命令就是死亡,服從軍令只能生存到死,甚至還要獎賞。將軍壹定要讓士兵對自己的恐懼超過對敵人甚至死亡的恐懼,壹手揮舞著大棒,壹手拿著蘿蔔。這是自古以來的好將軍之道。

只是總有那麽幾個人,平日裏再怎麽遵守軍法,到了實戰中就慫了。對於這種人,往往需要上級軍官當場處決,否則會動搖身邊戰友的士氣。對於戰場上不膽小,但不努力的人,可以采取秋後算賬的手段。宋太祖·趙匡胤在周世宗·柴榮手下工作時說過:“這是壹場戰爭,但有人不努力工作。太祖(即)以楊為標頭,以劍護其皮帽。明天,妳看它的皮帽子,幾十個有劍痕的人就要被砍頭了。”

戚繼光在《練功》中明確要求遠程攻擊者配合近戰殺手,後者不僅負責前者的貼身保護,還監督前者是否被適當釋放。如果有違反第壹招之類的事跡,殺手會把鏟手的耳朵割掉,回到營地後,監工會檢查有沒有鏟手沒耳朵或者沒耳朵。朝鮮人記載的後金八旗軍也有類似的做法:“臨戰時,每隊各有壹名佩帶朱箭的護衛。若有任何騷動,只身進退者,必用朱箭射之。驗後背上有朱痕者,不論輕重,壹律斬首。”

可能我覺得壹個人監督不夠靠譜吧。古人還創造了“對坐”的方法,殺猴子給猴子看。在戰國時期的《魏寮子戒嚴令》中就有這樣的記載。壹個人違反禁令,不曝光,全隊受罰;上壹級也是如此,從最小的官員到最高的將軍,誰也保護不了誰。

其《軍令狀》規定:“三軍將死,仆五百以上,不能死者斬首。接近將軍的人將被斬首。有軍功者得壹等功,無軍功者守三年。”意思是如果將軍死了,他手下的軍官和掌管500多人的軍官,不為國捐軀的都要死,留在陣中的將軍的侍衛也要處死。剩下的士兵中,有軍功的要取消壹級,沒有軍功的要罰守邊境三年。

人們都說秦律嚴酷,但戚繼光的連坐法更惡劣。他坐在軍法處說:誰先退敵,就斬誰。如果指揮官A撤退失敗被殺,他的家人會很慷慨,剩下的士兵會被斬首。如果長時間撤退,或全部撤退,斬首其隊長。隊長不退,士兵退,隊裏被打死的人都會善待自己隊長的家。我們隊的每個士兵都要發兩個月的糧食和工錢,由死去的隊長家收走,隊長斬首。如果所有的船長在第壹聲哨響時撤退,哨長將被斬首。哨兵不走就會被打死,但隊兵會棄他而退。他們的隊長將被斬首,士兵將被罰款工作和食物在二月,以示同情哨兵的家。如果壹個崗哨的士兵和那個崗哨都撤退了,他們將被斬首。如果哨兵不離開,但哨兵下面的士兵撤退,他們將被斬首,給予食物和工作,並給予哨兵的家。從高層到高層,再到總經理、將軍等官員,都坐在壹起,渾然壹體。那些所謂的工薪族和吃貨,依然被軍法束縛和毆打。如果他們不能死,他們的工作和食物都會受到懲罰,這意味著他們不僅僅是因為工資而被罰款。

戚繼光利用“左聯”定律,以退為進,成功打造了戚家軍這樣的虎狼之師。據黃仁宇說,蔣介石後來抄襲了戚繼光的坐在壹起的方法。1926 65438+10月6日,黃埔軍校校長蔣中正宣布黃埔軍校坐法。主要內容如下:

如果班長和全班壹起辭職,他會被打死。

如果排長帶著全排撤退,排長會被打死。

如果連長退出連隊,就殺了連長。

如果營長帶著全營撤退,殺了營長。

如果上校和整個團壹起退休,他將被殺死。

如果老師跟全師辭職,他就沒命了。

指揮官也是。

如果指揮官不撤退,全軍官兵全部撤退,以至於指揮官被殺,指揮官所屬的師指揮官也會被殺。

如果師長不撤退,而是該師全體官兵撤退,以致該師長被殺,則該師長所屬的師長應被殺。

團長不退,全團官兵都退,以致團長被殺,團長所屬營長被殺。

如果營長不退,全營官兵都退,以致營長被殺,營長所屬的連長也要被殺。

如果連長不退,全連官兵都退,以至於連長被打死,連長所屬的排長也會被打死。

如果排長不退,而是所有排長都退,這樣排長被打死,排長所屬的班長也會被打死。

如果班長不退出,而是全班退出,以至於班長被殺,全班都被殺。

然而這種復古風看似兇猛,卻沒有保持住蔣介石國軍的戰鬥力。眾所周知,蔣家王朝在解放戰爭中,在人民軍隊的攻勢下,很快被推翻。從這個角度來看,古代殘酷的軍法也隨著舊時代的結束而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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