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魯木齊市律師提供法律服務指導標準
(1)按比例收費
1,以爭議涉及的標的物金額為基礎,按照以下比例分段累計征收。該辦法適用於涉及財產關系的案件,包括民商事、行政和刑事附帶民事賠償等訴訟和仲裁案件,以及各類非訴訟法律服務。
目標收費標準:
1,000元以下:1,000-3000元;
1-65438+萬元:8%-9%;
10-10萬元:6%-8%;
1-500萬元:4%-6%;
500-10萬元:2%-4%;
65,438+0,000-5,000萬元:65,438+0%-2%;
5000萬元以上:0.5%-1%。
2.上述標準為壹審收費標準,辦理壹審、代理二審或再審的,在壹審收費標準上少收費;僅代表二審或再審的,按壹審標準另行收費;案件有反訴和反訴的,反訴和反訴的代理費應當根據反訴和反訴的標的減少。
3.單獨代理執行案件,按照壹審收費標準收費;對已經代理壹審、二審、再審案件,再代理執行案件的,按照壹審收費標準減收費用。
(2)計件工資
1,代表不涉及財產關系的行政、民事案件,每件1000-20000元。涉及疑難復雜的案件,雙方協商收取。
2.非訴訟項目和案件的計件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確定。有財產標的物的非訴訟項目,可按第二十四條第壹項標準收費。
(3)風險代理費用
風險代理費壹般不低於標的金額的15%,最高壹般不高於標的金額的30%。
(4)期間的固定費用。
擔任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單位壹定時期的法律顧問,每年收費壹般不低於每單位5萬元。具體數額由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根據委托單位的法律服務工作量、工作難度、服務成本等因素,結合本指導標準第七條的規定協商確定。律師辦理咨詢單位的訴訟、仲裁案件,可以參照第二十四條第壹款的標準優惠收費。
(5)計時收費
本條涉及的所有法律服務項目,經委托人與律師事務所協商壹致後,均可按時間收費。計時收費的標準由執業律師的有效工作時間確定。具體計時方式和收費標準由律師事務所根據以下標準與委托人協商確定:
執業不滿3年的律師,壹般每1小時工作收費不低於500元;執業3年以上8年以下的律師,壹般每工作1小時收費不低於1000元;執業8年以上的律師,壹般每工作1小時收費不低於1500元;執業15年以上的律師,壹般每工作1小時收費不低於2000元。
對於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或者非訴訟項目,可以與當事人協商增加收費,壹般應當在收費指導標準的3倍以內協商確定。
下列民事和行政案件是重大、復雜的案件:
1,壹方人數為三人以上* * *同壹訴訟案件;
2、知識產權、非專利技術糾紛、不正當競爭糾紛、商譽權和名譽權糾紛;
3.合夥糾紛;
4、公司股東權益確認和保護糾紛及公司解散糾紛;公司清算、重組、並購、改制等專項法律服務;
5.取證困難、法律關系復雜的案件;
6.涉外糾紛和證券糾紛;
7.新類型的案件;
8.律師事務所與委托人協商認為重大、復雜的其他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