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以規範執法行為為核心,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效率。
以規範稅收執法行為為重點,從狠抓內部管理入手,建立健全制度,不斷規範執法行為,提高執法能力。
壹是納稅服務與打擊稅收違法行為並重。壹方面,要加大稅法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全民稅收遵從意識。在執法方面,牢固樹立嚴格依法治稅就是最大限度為納稅人服務的思想,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執法,最大限度保護納稅人利益,在依法治稅、依法行政中體現服務優化。此外,要加大對重大涉稅案件的查處力度,嚴厲打擊各種偷、逃、騙、抗稅行為,維護稅收法規的嚴肅性,確保依法治稅、依法治稅。
二是全面落實執法責任制,實行執法過錯追究制。要把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分類落實到每壹個業務部門、每壹個稅務幹部,做到責任明確,責任在於讓稅務人員知道自己該做什麽、怎麽做、做不好怎麽辦,解決疏於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對違法的,要嚴格按照稅收執法過錯追究制度追究責任。
三是加強稅收執法日常檢查,及時發現和糾正存在的不規範稅收執法行為,在每年抓好稅收執法重點檢查的同時,積極推進稅收執法日常檢查。
四是建立執法通報制度,督促整改,講求實效,並將執法檢查結果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二)優化稅收執法環境,營造和諧的依法行政氛圍。
壹是加大稅法宣傳力度。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的義務,讓稅法深入人心是稅務機關的責任。各級稅務機關要采取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堅持不懈地向納稅人和社會各界宣傳普及稅法,著力公開納稅人關心的熱點敏感問題,增強稅收政策透明度,增強全社會依法誠信納稅意識,提高納稅遵從度,為稅收管理和依法行政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二是優化納稅服務。堅持公正文明執法,切實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以提高納稅遵從度、方便納稅人按時足額納稅為目標,加強和改進納稅服務。在具體的稅收征管中,要註重減輕納稅人負擔,提高工作效率;要合理簡化辦稅手續,方便納稅人納稅;要通過稅務機關的優質服務和規範執法,體現先進的稅收管理理念,構建和諧的征納關系。
(三)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第壹,要尊重法治,摒棄“人治”思想。針對目前以言代法、以權代法的不良現象,確保有法可依無疑是最重要的環節。因此,必須增強地方各級領導依法治稅的自覺性,克服計劃經濟的傳統影響,摒棄稅收管理中“人治”、“強權”的思想和做法,嚴格執法,制止隨意變動、變通政策和自由執法,確保稅法的嚴肅性和統壹性。
二是加強培訓,提高幹部依法行政素質。質量關系到稅收執法的公正性、稅務機關的形象和稅收行政執法的質量。針對部分稅務人員素質和能力不高的問題,必須通過學習和培訓來解決。壹是多層次、多形式地學習稅收法規,使廣大稅務幹部在知法懂法的基礎上正確執法。二要開展具體執法程序的培訓。三是要實行培訓考核與執法資格掛鉤的辦法。不參加培訓或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頒發外國執法證。四是著力提高幹部素質,加強執法主體建設,建立壹支高素質的稅收執法隊伍。只有通過嚴格的執法教育和培訓,才能提高稅務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執法能力,從而保證依法治稅的實現。
優化納稅服務,實現和諧執法。
要把黨中央提出的講黨性、講品行、做表率活動落實到依法治稅實踐中,轉變稅收管理理念,尊重人性化服務,把尊重、理解、關愛納稅人的服務宗旨貫穿於稅收征管全過程。進壹步規範辦稅服務廳建設,設置功能齊全的辦稅窗口、服務區和查詢區,不斷優化辦稅環境。堅持實行“壹窗式”管理、“壹站式”辦稅、“親情式”服務、“提醒式”服務,真正實現零距離辦稅、親情式服務。積極探索多元化納稅申報方式,推行自營銀行批量扣稅業務,努力建設電子納稅服務平臺,組織企業網上納稅申報和培訓,提升納稅服務水平,提升稅務機關和稅務幹部的社會形象,實現規範執法和優化服務的有機結合。
(五)加快信息化建設,以現代化征管手段規範執法。
征管手段的改進不僅是提高征管質量的有效途徑,也是防止以權謀私的重要措施。通過建立行政管理、稅務業務、決策支持、外部信息應用等功能齊全、信息共享、監控嚴密的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將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納入統壹的征管軟件,實現“以機管人”的目標。壹旦產生納稅定額、稅額、停止營業等基本信息,基層征收單位必須請示上壹級主管部門後才能更改。這大大削弱了基層執法人員的力量。上級稅務機關也可以通過稅收管理信息系統對全體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進行監控。
(六)完善目標管理,推進依法治稅。
目標管理責任制是考核和檢查各項工作具體成效的規範性方法,是細化工作目標、明確工作責任的有效措施,是推進依法治稅的重要手段。對此,談談正確處理稅收籌劃與依法治稅的關系。
首先是改革收入分配任務。要逐步弱化稅收任務指標考核的剛性,各基層征收單位要堅持實事求是的指導思想,緊密結合稅源情況,堅持依法征稅,應收盡收,堅決不多收。同時,在下達稅收計劃方面,首先要對各征稅單位的稅源進行認真的調查和預測,摸清稅源底數,增強稅收計劃的指導性和科學性。
二是改革計劃管理考核方式,註重征管質量考核。為推進依法征收,結合“征管質量年”活動要求,收入工作逐步由考核計劃指標向征管質量考核轉變,大力推進收入進度和征管質量“雙軌”考核,以征管質量考核為主。對征管工作到位、質量高但未完成年度收入計劃的基層稅務征收分局在年度目標管理考核中可視為完成。
(七)加強稅收執法監督,確保依法行政良性運行。
壹是加強內部監管,強化執法考核。要加強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權的監督制約,推進稅務幹部隊伍建設。要進壹步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嚴格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考核。進壹步推廣應用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通過計算機進行自動考核。要紮實開展稅收執法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稅收制度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二是加強外部監管,公開執法。稅務機關要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新聞監督,虛心聽取他們對稅收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積極配合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工作,自覺接受監察、審計等專門監督機關的監督決定。接受檢察機關的監督,做好稅務幹部職務犯罪的預防工作,增加稅收工作的透明度,讓全社會都來關心和支持稅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