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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金融營銷費用分配方案

(9)支付的管理費

納稅人支付的管理費,未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局和天津市國家稅務局批準,不得在稅前扣除。

(10)差旅費

納稅人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憑合法憑證扣除。

(十壹)、工商聯的會費

企業繳納的加入工商聯的會費,應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2)、行業會費

根據省級以上民政、物價、財政部門核定的標準,納稅人向依法成立的協會、學會等社會組織繳納的會費,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後,允許在所得稅前扣除。

(13)辦公通訊費

企業支付給職工的與應納稅所得額相關的辦公通訊費用,暫按每人每月300元標準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14)經濟補償

企業按照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向職工支付的經濟補償,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壹次性生活補助和壹次性補償費用(含買斷服務費),數額較大且對收入影響較大的,在三個納稅年度內平均攤銷。

(15)利息支出

納稅人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向金融機構借款發生的利息支出,按實際發生額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準予扣除。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包括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因此,金融機構同類同期限貸款利率包括基準利率和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浮動利率。

(十六)企業籌資利息支出

企業經批準集資的利息支出,不高於同期同類商業銀行貸款利率的,允許在計稅時扣除;超出部分不予扣除。

(17),其他

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可以扣除。

(十八)、納稅人的廣告費在每個納稅年度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的2%,可以據實扣除;超出部分可以無限期結轉到以後的納稅年度。糧食酒的廣告不得在稅前扣除。自2006年6月1,65438+10月1,醫藥、食品(含保健品、飲料)、日化、家用電器、通信、軟件開發、集成電路、房地產開發、體育文化、家具建材商城等行業的企業,可在每個納稅年度銷售(營業)收入8%的比例內實際扣除廣告費用。

申報扣除廣告費用的納稅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廣告由工商部門批準的專門機構制作;

2.費用已經實際支付並取得相應發票;

3.通過某些媒體傳播。

自2005年起,醫藥企業可在每個納稅年度銷售(營業)收入25%的比例內扣除廣告費用,超過比例的廣告費用可無限期結轉以後年度。

(十九)企業捐贈稅前扣除

1、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含中國紅十字會)向紅十字事業的捐贈,在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時允許全額扣除。本通知自2000年6月65438日+10月65438日+0日起執行。

2、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動場所(包括新建)、宋慶齡基金會、中國福利會、中國殘疾人福利基金會、中國扶貧基金會、中國煤礦塵肺病治療基金會、中國環境保護基金會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

3、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政府部門向福利性、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允許全額扣除。

4、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等社會力量,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村義務教育的捐贈,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前,允許全額扣除。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執行。

農村義務教育的範圍是指農村城鎮(不含縣及縣級市政府所在地的鎮)、鄉村小學和初級中學以及屬於這壹階段的特殊教育學校。納稅人對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和高中的捐贈,也享受本通知規定的所得稅前扣除政策。

5.允許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力量對中國健康快車基金會、孫經濟科學基金會、中華慈善總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中國見義勇為基金會的捐贈在繳納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6、企業和其他社會力量向各級政府民政部門和衛生部門用於防治非典型肺炎的現金和實物,以及通過中國紅十字會、中華慈善總會向防治非典型肺炎事業的捐贈,允許在繳納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7.企業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以提供免費服務的形式向“寄宿制學校建設項目”提供的捐贈,允許在繳納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8.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其細則規定,企業所得稅納稅人對中國青年誌願者協會、中國綠色基金會、中國之友研究基金會的捐贈;對中國人口福利基金會、中國文學藝術基金會、中國聽力學發展基金會、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中國光彩促進會、中國腫瘤研究基金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中華環境保護基金會、中國初級衛生保健基金會、中國國際科學交流基金會、閻寶航教育基金會、中國民族團結進步協會的公益性和救助性捐贈;通過光華科技基金會向教育、民政部門、遭受自然災害地區和貧困地區的公益和救災捐贈;向第四屆全國特殊奧林匹克運動會籌備委員會和第十屆全國運動會籌備委員會捐款;對民政部緊急救援促進中心的捐贈;對中國高級檢察官教育基金會的捐贈,可以按照稅收法律法規規定的比例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9.企業及其他社會力量通過中國社會文化發展基金會對文化事業的捐贈,可在年應納稅所得額10%範圍內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10,稅務機關增加的收入額不得作為計算公益性和救濟性捐贈的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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