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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誰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確指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責任。國家鼓勵和支持壹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

消費者在購物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消費者在購物中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壹,了解自己的權利。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和《民法通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時主要享有以下權利:安全權、知情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要求賠償權、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權、獲取知識權、人格尊嚴權和監督舉報權。

第二,別忘了索要發票。發票不僅是購物的憑證,也是消費者維權的基本證據。因此,消費者在購物時千萬不要忘記索要發票,並妥善保管。另外還有保修卡、信用卡、產品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警示牌等憑據,要妥善保管,以備不時之需。

第三,牢記維權時限。根據國家對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的規定,國家對部分商品修理、更換、退貨的時間作出如下規定:(1)“7日”。產品自銷售之日起7日內出現性能故障的,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2)“15天”規定。自銷售之日起15日內產品性能不合格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從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第壹批18商品,如彩電、冰箱、自行車、空調、手表等。,國家公布的,三包期分別為半年至1年,主要成分為1至3年。三包有效期從修理占用的時間中扣除,更換後的三包有效期從換新之日起重新計算。(4)第30條和第5條的規定。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後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天以上。制造商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後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備件。

第四,使用維權渠道。《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四條明確規定,消費者與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可以通過五種途徑解決:(1)與經營者協商解決;(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同時要註意和掌握訴訟時效。根據我國《民法通則》的相關規定,因人身損害、寄存財產滅失或者毀損請求民事賠償的訴訟時效為壹年;因產品缺陷要求損害賠償的時效期間為兩年。據此,當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時,壹定要及時向法院提起訴訟。否則,理性也會輸掉官司。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列違法行為應同時承擔民事和行政責任:

(壹)生產、銷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二)在商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三)生產國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銷售過期、變質的商品。

(四)偽造商品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名牌標誌等質量標誌。

(五)銷售的商品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結果的。

(六)對商品或者服務進行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

(七)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的要求。

(八)侵犯消費者人格尊嚴或者人身自由的。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損害消費者權益應當受到處罰的其他情形。

希望以上內容能幫到妳。如有疑問,請咨詢專業律師。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六條

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國家鼓勵和支持壹切組織和個人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社會監督。大眾傳播媒介應當做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宣傳,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輿論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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