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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從哪些方面評估貸款人的風險?

為了服務人民安居樂業,商業銀行積極拓展住房信貸業務,加大營銷力度,集中信貸資金發放住房貸款,幫助支持客戶實現購房夢想。可以說,住房貸款業務目前已經成為銀行信貸業務的重要業務之壹,其期限長、服務範圍廣、風險低的特點引起了各商業銀行的重視。

為了更好地服務客戶,現在銀行基本都按照專業化、集約化、品質化的要求設立住房貸款服務機構和專營網點,工廠化、程序化、階梯式地設計服務流程,打造優質、高效、合規、穩健的經營品牌,努力擴大業務影響力,提升市場競爭力。從目前商業銀行設立的房貸經營機構的工作分工來看,都是按照業務受理、業務調查、貸款審查、授信審批、抵押物抵押、合同簽訂、貸款發放、檔案收集、貸後管理,停止受理、調查、審批房貸業務,遵循貸款審查的準則。經過精簡分工,他們加強了信貸運作、審批和管理的相互制約,從而避免了信貸業務的混業經營。

至於銀行如何查詢和判斷借款人的風險?主要應該有以下內容和流程:

壹、住房貸款受理人員在收到貸款申請人提交的貸款申請表和申請材料後,要根據自己銀行的貸款管理辦法和辦理抵押貸款業務的操作規程進行停貸初審,主要是檢查貸款申請人資格和申請材料的完整性和規範性。調查貸款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審查其提供的申請材料是否完整、真實、合法、有效。受理業務前,必須對申請材料的所有原件和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核實,所有申請材料的復印件和影印件必須與原件和原件核對是否有差異。為了辨別抵押申請業務的真實性,貸前調查員還必須直接與貸款申請人及相關人員面談,了解貸款申請人的基本情況、身份真實性、還貸能力、信用狀況、所購房屋狀況及購房行為真實性、首付情況等。同時,要停止通過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查詢貸款申請人及相關人員的身份信息。

第二,調查貸款申請人的還款能力。貸款調查員主要是停止檢查貸款申請人提供的還款能力證明材料,根據他們的收入狀況和還款來源,分離還款方式和貸款期限,停止判斷和評估借款人是否能夠正常還款。(1)對以工資收入為主、有固定工作的貸款申請人,主要審核其提供的收入證明材料,包括所在單位出具的收入證明材料、最近三個月的工資單或工資賬戶明細、納稅證明、住房公積金繳存清單等。(2)對收入主要來源於投資經營的貸款申請人,重點審查其停業執照和投資經營收入證明材料。貸款申請人為企業主的,投資運營收入的證明材料包括驗資報告、公司章程、股東分紅決議、所得稅征收憑證、銀行對賬單、財務報表等。貸款申請人為個體工商戶等個體戶的,投資經營收入的證明材料包括稅務註銷證明、所得稅征收證明、經營明細賬、銀行對賬單、財務報表等。了解借款人的實際還款能力和還款能力的合理性,防止貸款發放後借款人無力償還貸款本息。同時,還需要查看大哈貸款申請人是否可以有其他未還貸款。這種需求是基於對貸款申請人還款記錄的調查,從而歸並思考其還款費用,計算收益還款比例,綜合評價其還款能力。壹般情況下,銀行對借款人的月還貸比例控制在月收入的55%以內,貸款本息在扣除必要的生活費用後才能貸出,防止負債過多,超過個人能力。

第三,調查貸款申請人的信用狀況。

貸款調查人員要調查貸款申請人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充分利用各家銀行的信息和相關信息系統,調查貸款申請人與銀行的歷史往來情況。壹是根據貸款申請人授權,查詢人民銀行個人信用信息數據庫,打印個人信用報告,作為貸款審批參考。二是調查貸款申請人近兩年的信用記錄,包括貸款次數、不良信用記錄、貸款本息拖欠情況和當前貸款風險狀況。如果信用報告中出現逾期還款或違約等偶發原因,需要通過相關澄清和證據分析其履行信用的意願和能力,防範借款人的不良風險。如果有超過壹定次數和期限的逾期還款和欠款,銀行會判斷借款人的還款意願,拒絕批準貸款。

四、檢查貸款申請人的購房狀況和購房行為的真實性。壹、查看購房證明,確認房屋買賣真實、合法、有效。比如合同上記載的房屋所在位置的信息是否與房地產開發商的商品房銷售同意書或者賣方的房屋所有權證上記載的信息不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業務核驗、銷售註銷、銷售備案或預告註銷等手續是否能按當地規則完成;合同賣方的簽字人是否為房地產開發商或再銷售房屋的業主,是否為授權簽字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公章和簽字是否真實有效;房屋所有權證能否由主管部門出具,權屬是否存在瑕疵,是否有人同意出售房屋,是否存在其他影響抵押權有效設定的因素,抵押物的價值是否合理、充分等。,以確保按揭的真實出售及有關物業的按揭能否有效撤銷。

貸款擔保的,要考察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資格,擔保人是否有擔保意願,明確規定擔保義務。擔保人提交相關材料後,包括基本情況、經濟收入狀況、財富證明等。,對擔保人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擔保能力和信譽狀況進行調查和判斷。

動詞 (verb的縮寫)貸款審核員主要依據借款人信息和調查員的相關調查意見對貸款業務進行停審,主要審查以下內容:壹是借款人申請材料、申請審批表、面談記錄表等調查員在貸款前提交的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規性,以及內容上的差異;二是審查放款前調查人員的調查意見能否合規、準確;三是個人貸款系統停止電子審批或記分卡系統審批的,將審核系統信息與相關紙質信息的差異。

貸款審批人根據授權自主決策。根據商業銀行的信貸政策和貸款審批管理規則,分析借款人的信用狀況、還款能力和擔保措施,綜合平衡貸款收益的微觀風險,決定是否批準貸款申請。

簡而言之,銀行對借款人的抵押需求,必須經過業務受理、貸款調查、材料核對、資料審核、抵押物評估、授信審批等壹系列程序。,並且只有在判斷借款人貸款用途合規、貸款手續完備、貸款放款有保障、信貸資金安全的情況下,才能審批發放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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