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使用管理規定1
1.公司公章由辦公室管理,有專人負責。公章應由企業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管理和使用。未經總經理批準,不準由他人隨意管理和使用。
2.所有蓋章文件必須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合同(協議)、法人委托書等重要文件必須由總經理簽字後才能蓋章。
三、使用公章應進行登記,並認真填寫《印章使用登記表》。
4.以公司名義上報、傳遞、分發的文件和資料,必須經總經理審核批準後才能蓋章,並嚴格登記。
五、加蓋公章的材料,簽名單位必須與印章相符,印章位置適當,要搭年蓋月,字組正確,圖形清晰。
6.嚴禁將公章拿到公司外使用。如有特殊需要,須經總經理批準。
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書面表格上加蓋公章。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八、公章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和紀律,秉公辦事。未經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簽字,不得隨意加蓋印章。
九、公章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隨意放置。下班時間和節假日要做好安全措施。
10.審批人對蓋章後的意外情況負責,直接責任人對公章管理人違規蓋章造成的後果負責。
11.私刻公章或利用公章造假的,壹經發現將嚴懲不貸,情節嚴重者立即辭退。
印章使用管理規定2
印章是企業管理活動中行使職權的重要文件和工具。印章的管理關系到企業正常的經營管理活動,甚至影響到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因此,企業應高度重視。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規範印章管理,明確管理責任,維護企業利益,保障企業各部門順利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印章包括企業公章、合同專用章、部門行政章和銀行預留章。
銀行預留印鑒包括企業公章和法人私章。
第三章印章由部門申請,總經理批準,行政部統壹刻制。
第四條印章如有遺失,應在不影響企業利益的前提下,及時向上壹級部門領導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或個人。
第二章印章的保管
第六條企業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秘書保管;部門行政章由部門經理保管。
總經理有時間保管公章和合同章嗎?
總經理壹般會委托秘書保管印章,所以秘書的品德和行為很重要。總經理要經常翻看印章使用登記表,觀察秘書們的日常工作態度和變化,高度重視印章的管理。總經理不在企業時,應電話請示,總經理返廠後應及時重新辦理審批手續。
公章和合同章的管理重點是防止空白合同和非法合同。
第六條銀行預留印鑒壹般包括公章和法人私章:企業公章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的秘書保管;公司印章應由財務經理或授權會計師保管。
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是最重要的,重點應該是防止櫃員蓋空頭支票從而逃匿。出納結束了對印章的保管。
出納取錢需要企業公章,要財務經理批準,秘書蓋章。
為了防止公章被帶到室外,影響企業日常資金流動,企業可以向銀行申請預留印鑒,將公章改為財務章。為此,可以考慮設置兩個不同的財務章,壹個是財務部行政章,壹個是財務部銀行章。
第七條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隨意存放或私自委托他人保管。確需委托他人保管的,應當在印章使用表上登記。
第八條印章的使用應當進行登記,《印章使用登記表》應當由使用人本人填寫,不得由他人代寫。印章審批單由印章使用人填寫,審批人簽字批準。
第九條印章應存放在保險櫃等安全櫃中,並應方便存放和加鎖。
第三章印章的用途
第十條企業公章適用於企業對內對外發布的公文或關鍵事項。
第十壹條合同專用章適用於企業與客戶或供應商簽訂合同。
第十二條部門行政印章壹般包括以下內容:
1.報告:向上級部門或政府相關部門的相關報告。
2.通知:通知或告知下屬或相關部門相關制度及配合工作。
3.證明:向有關部門或個人證明相關事項與該部門有直接關系。
4.交易:財務部門與客戶或供應商確認往來賬戶。
第十三條銀行預留印鑒適用於辦理與銀行的存取款關系,壹般僅供出納使用。
第四章印章的使用
第十四條印章使用必須詳細登記用印日期、原因、印章種類、份數、批準人和經辦人;因業務需要確需將印章帶出房間使用的,還須寫明歸還日期。
第十五條企業公章使用流程:經理填寫公章使用申請表,部門經理確認,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六條合同專用章的使用流程:經理填寫用印申請表,經部門經理確認後,報總經理批準。
第十七條部門行政印章使用流程:經理填寫印章使用申請表,報部門經理審批;如果印章跨部門使用,需要使用部門經理確認。
第十八條銀行預留印鑒的使用流程:
1,原則上收銀員適用;處理非貨幣資金(如信用證開立申請、信用證承兌等。)可由當事人(非出納)申請。
2.財務經理負責審批。
第十九條印章出室使用的審批流程:按上述程序和要求辦理,但印章保管應遵循印章管理,直至收回印章。
同時,企業公章、合同章帶離室外使用時,應由兩名管理人員隨身攜帶。
第二十條使用自有印章的部門經理還應在印章登記表上登記印章使用情況。
第二十壹條印章使用時,印章保管人應當認真監督、審核,防止代理人弄虛作假,確保印章使用申請書的內容與實際相關材料壹致。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本辦法由行政部和財務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三條本辦法自_ _ _ _ _ _ 20日起施行。
印章使用管理規定3
1,票據發行
開具票據需要財務章、法人章、票據。所以財務印章要交給管理法人印章之外的另壹個關鍵管理人,票據要有第三人管理。
2、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需要合同章和法人章。所以合同印章交給了管理法人印章之外的另壹個關鍵管理人。
3、公章的效力
是否應該與公司印章持有人分開管理?當公章代替合同章時,應單獨管理。根據合同法規定,公章和合同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壹個公司既有合同章又有公章,有公章的合同生效嗎?為防止法人濫用權利,應對其進行單獨管理,並在合同條款中嚴格規定合同效力在加蓋合同章或公章和法人章後生效,以便法人和合同章或公章持有人確認並加蓋。因此,公章除了對外事務外,還有合同的效力,應作為合同管理專用印章對待。
4.失職責任
公司的重要事務不外乎人、錢、物。在使用印章時,要慎重考慮是否蓋章,是否會導致公司的人財物損失。其中,比較重要的環節是企業管理的流程,如合同的審批、票據的使用等。,公司管理流程嚴格,使用蓋章流程,減少公司權益損失。
印章使用管理規定4
1.為確保印章(如公司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章等)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特制定本辦法。),有效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行為,加強公司印章管理。
二、印章的使用:
公司印章的使用必須根據業務分類,經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或指定人員)、主管經理或副總裁以上批準。
(1)公文打印:經理擬稿——部門負責人、主管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董事長)簽發——提交印章經理打印。
(2)以公司名義簽署和簽署的經濟法律文件(包括合同、協議、意向書、授權委托書、相關函件等。)以及對公司的經濟和管理有重大影響的商務信函。對於正式和非正式的文件和信函(包括文件、請示、報告、總結、通知、申請、公函等。)以公司名義提交、發放,經辦人填寫打印申請表,經主管部門負責人、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批準,交印章管理員打印。
(3)各部門日常辦公事務蓋章:各部門負責人或分管副總經理申請蓋章,審批人負責蓋章產生的壹切後果。
(4)各部門印章應在合理範圍內使用,不得超範圍使用,各部門負責人對印章的使用負責。財務章在印刷前必須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核;所有與銷售業務相關的合同、協議必須經市場經理或分管副總以上領導批準,並加蓋合同章。特殊情況下,如需更換公章,須經分管副院長以上領導批準。
(5)公司公章原則上不得在公司外使用。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取出使用的,應事先填寫打印審批表,經分管副院長以上領導批準後方可使用。
(6)公司資質文件、對外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各種經營報表(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其他需要公司蓋章的文本,應在聯合處蓋章。為了防止復制的文件被再次篡改,應在文件上添加“無效復制”字樣。
(7)壹般不允許公司開具空白介紹信和證明。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況確需開工的,必須經分管副總經理簽字後方可辦理。如果妳帶著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時必須向公司報告其使用情況,任何未使用的用戶都必須歸還。
三、印章管理
(1)公司公章由辦公室保管;公司合同專用章由市場營銷部保管;財務印章和公司名稱印章由公司財務部門保管;各部門負責人負責保管各部門印章,並做好印章的使用和登記工作。
(2)各部門指定壹名印章管理員,每天下班前檢查印章是否齊全,加鎖並妥善保管。
(3)印章管理員因工作、生病、休假等原因離崗時,應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付起止日期、管印、管理印章類別和數量,交接人員應簽字確認。
(4)公司因機構變動需要刻制新印章時,辦公室負責到公安局辦理刻制事宜。啟用新印章時,應提前發出啟用通知,註明啟用日期。
(5)印章管理員不得擅自使用印章。壹旦發現,不管結果如何,都會嚴肅處理。
4.所有公司出具的需要蓋章的介紹信、說明和任何正式文件,都要統壹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和存檔。
5.公司印制的文件、資料、附件、審批表,年終由辦公室歸檔。
六、印章管理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並應宣布作廢。
七、任何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使用印章,未經本辦法規定的程序,不得擅自使用,印章後發生的事故由批準人負責。
八、本制度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制定並解釋。
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印章使用管理規定5頁
壹.壹般原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身份和權力的證明。加蓋公司印章的文件是受法律保護的有效文件,意味著公司對文件內容承擔法律責任。為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有效、正確使用,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反法律法規和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特制定本印章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使用範圍
公司印章是指公司公章、發票章、財務章、法人個人章。所有公司印章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的規定使用,不得違反本制度使用。
(1)公司公章的使用範圍主要包括:
1.公司內部發布的文件。
2.公司和相關單位聯合下發的文件。
3.公司出具的證明及相關材料。
4.公司提供的財務報告。
5.公司章程、工商登記材料及股東出資證明。
6.員工崗位變動通知、終止勞動關系通知等。
7.員工的勞動合同、任免。
8、對外經濟合同、合作協議、承諾書、保函等。
(2)法人個人印章主要用於合同、財務報表、人事任免等需要加蓋個人印章的文件。
(3)財務專用章,主要用於財務信息、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4)發票專用章,主要用於單位開具的發票、收據等票據業務。
三、公司印章管理職責
(1)公司總經理:負責公司公章和法人個人印章使用的審批。
(二)財務部負責人:負責財務專用章和發票使用的審批。
(3)印章管理員
1,負責保管印章。
2、負責印章登記表的建立。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按照印章使用規定,負責監督封存印章的使用。
四。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和保管
(壹)印章管理
1.公司公章由公司總經理管理。印章管理員必須負責任,不得隨意將印章放置或交給他人。因離職需要向他人交接的,可以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交接手續。
2.以確保基金賬戶的絕對安全。預留的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印章等銀行印章應由兩人以上分別保管和監管,做到壹人不能簽發支票、匯票,壹人不能提取現金。人員應為財務部和行政部各壹名。
(2)封條的使用
1.公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根據印章的使用範圍,經總經理批準後方可使用印章。
2、公章的使用由印章管理員建立使用登記表,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
3.公司法人的個人印章需總經理簽字後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和發票專用章須經財務部門負責人批準後方可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印章取出使用的,需填寫《印章取出申請表》,經分管領導和總經理簽字後,再派人陪同。該印章在借款期間,借款人及陪同人員只能以申請為目的使用該印章,* * *雙方對使用該印章的後果承擔全部責任。
6.合同、協議、訂單、介紹信、委托書、保函等。以公司名義簽署,需經過專項合同文件審批流程、部門負責人及法律顧問審批、公司總經理批準後方可蓋章。(對於蓋章的文件,要註意打印單位名稱必須與印章壹致,打印位置適當,印章標記清晰。)
7.公司員工私自辦理各種收入證明和工作證明,由總經理審批。符合要求後,到行政部辦理並執行申請審批制度。
8.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持有的空白格式文件上加蓋印章。章文檔必須已經填寫,並且字跡必須清晰正確。
9.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人員需出示相關證明,須持有效證明材料,按申請審批制度經總經理批準後方可蓋章。
(三)保管印章
1.保管印章的各種事項必須有記錄,包括印章名稱、件數、收訖日期、使用日期、接收人、保管人、審批人、圖案等信息。
2.封條應安全、正確地保存,並應專門上鎖存放。印章不得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有變動,應及時將印章交給總經理,或按總經理指定的新印章管理員辦理印章交接手續,以免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印章保管人應承擔相應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印章完好,壓印標記清晰。
6.印章如有遺失、被盜或被盜,應保護好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和總經理報告,並登記備案,配合調查。涉及刑事犯罪的,應當及時報告公安機關處理。
動詞 (verb的縮寫)取消公司印章
(壹)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印章應當失效:
1,公司名稱變更。
2.密封件在使用中損壞。
3.印章丟失,聲明無效。
(2)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停用的印章應及時送行政部封存或銷毀,並建立印章發放、歸檔、銷毀登記檔案。
六、非法使用印章的處理措施
1.公司員工違反印章刻制、保管和使用規定的,視情節和後果,依據《員工手冊》和公司管理制度追究其民事、行政和刑事責任。
2.印章管理員因公章使用不當給公司造成損失的,視情節和後果,依據《員工手冊》和公司管理制度追究責任。非印章管理人員違反公司印章管理制度,不當使用印章,壹經發現,應承擔與印章管理員同等的責任。
七。補充條款
1.本制度作為公司管理規章制度,經公司民主程序審議通過後,由總經理簽署,向全體員工公示後實施。
2.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負責解釋。附件是印章使用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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