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計算機使用管理規定
壹、計算機與網絡安全保密管理規定
第壹章壹般原則
第壹條為規範我委計算機及信息系統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網絡安全和信息保密,根據國家有關信息系統管理和保密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委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我委全體工作人員,以及接入市人口計生委淮安電子政務外網的所有計算機及輔助設備、網絡和信息系統。
第三條辦公室是我委委托的計算機與信息系統安全保密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相關安全保密制度和措施的制定、檢查和實施;負責全委會計算機和信息系統的管理、維護和檢查。
第四條計算機安全管理實行“誰使用、誰管理、誰負責”的原則,各辦公室主要負責人是本辦公室計算機及信息安全保密第壹責任人,負責本辦公室計算機及信息的日常安全保密工作。
第二章安全和保密
第五條辦公室負責證監會委托的各類文件和資料的分類,以及涉及保密信息的計算機的使用和管理。
第六條本委員會辦公室的保密計算機必須有明顯標誌,以區分非保密載體和保密載體。機密計算機必須由專人管理和操作。未經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操作保密計算機。
第七條嚴禁在委員會使用的所有筆記本電腦上編輯和存儲機密信息。工作中需要處理機密信息的,會作為機密電腦管理,不允許隨意攜帶。
第八條涉及保密信息處理的計算機必須設置開機密碼,不得上網,專網專用。
第九條涉密計算機的軟件安裝、硬件維護、淘汰和更新必須由專人負責。
第十條備份保密信息存儲介質必須由專人保管,重要內容加密,不得隨意攜帶和復制。
第十壹條辦事機構需要在網上發布的信息參照淮安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信息發布系統執行。
第三章設備管理
第十二條辦公室負責計算機及外部設備的采購和售後服務。
第十三條計算機設備安裝調試完畢後,隨機工具和軟件應由各辦公室指定專人保管。
第十四條計算機硬件、軟件和外部設備的安裝和設置,由辦公室根據實際需要,統壹配置資源,未經許可,嚴禁隨意更改計算機內部網絡參數。
第十五條計算機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計算機維護和消除機密信息必須按照保密規定進行,以確保其不被歸類或泄露。
第四章病毒預防和控制
第十七條各辦公室使用計算機前,必須統壹安裝辦公室提供的殺毒軟件,並定期進行病毒檢查、殺毒和升級。
第十八條境外電子信息存儲介質和外匯後的電子信息存儲介質在使用前必須進行病毒檢查,不得擅自運行境外軟件和未經檢查的境外電子信息存儲介質。
第十九條壹旦發現病毒,應立即上報辦公室進行病毒查殺。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二、筆記本電腦安全管理規定
第壹條本人委托的公用筆記本電腦應專機專用,專櫃存放,專人管理,確保安全。
第二條我委托的筆記本電腦壹般應在辦公室使用。工作需要帶出辦公室的,須報委領導批準,按規定管理使用。
第三條攜帶筆記本電腦出差或開會時,應妥善保管,不得帶入無關場所,防止丟失或被盜。
第四條存儲涉密信息的筆記本應當按照涉密信息最高密級保密,嚴禁涉密筆記本上網。
第五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三、計算機維護、更換、報廢安全管理規定
1.在維護和檢修涉密計算機系統時,必須確保存儲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對於涉密信息,應采取轉移、刪除、異地轉移存儲介質等安全措施。
二、各機要室應在《設備維修檔案記錄簿》上記錄本室設備的故障現象、故障原因及擴大情況。
3.凡需送修的涉密設備,必須經機要人員和主管領導批準,涉密信息可不可挽回地刪除後方可實施。
四、由專人負責辦公室計算機軟件的安裝和設備維護工作,嚴禁為用戶安裝計算機軟件和擅自拆除計算機設備。
五、涉密計算機的報廢由保密領導小組負責指定銷毀。
第四,信息發布系統
第壹條為充分發揮淮安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門戶網站的作用,建立規範的信息采集、審核、發布和維護機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信息是指在門戶網站上發布的文字、數據、圖片等形式的信息。門戶網站發布的信息為非涉密信息,涉密信息不得在網上發布。
第三條門戶網站是淮安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信息服務樞紐,為該委員會各辦公室和全市各級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向社會發布信息提供平臺。第四條門戶網站主要發布人口和計劃生育信息,重點發布與淮安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工作相關的政策法規、工作動態、公告、政府信息公開、圖文留言、辦事指南等信息。
第五條全市各辦公室和各級人口計生委要按照網站設置的欄目要求,主動、準確、及時地提供信息,並利用好門戶網站對外宣傳。
第六條全市各級辦公室、人口計生委需要在門戶網站發布本部門、本單位重要信息時,必須提供電子文檔,並通過互聯網、軟盤、u盤等方式傳輸至辦公室。
第七條門戶網站發布信息應當經過嚴格的審批程序,未經審核的信息不得在網上發布。
第八條信息審核內容包括:
(1)互聯網上的信息是否保密;
(二)目前是否適宜對外發布網上信息;
(3)信息中的統計數據是否準確。
第九條辦公室負責信息更新和信息網上發布,各辦公室負責人負責信息材料的審核。
第十條對信息審核不嚴,造成損失、泄密的,依據國家保密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五、互聯網信息安全體系
互聯網信息主要指文字、數據、圖片、圖像、動畫、聲音等。
二是網絡信息保密管理堅持“誰上網誰發布誰負責”的原則。在委員會網站上發布任何信息、擴充或更新網上信息時,都要認真執行信息保密審查制度,必須嚴格審查。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機密或侵害國家、社會和委員會利益的內容。凡可能涉及保密範圍的信息,必須經經委領導審核批準後,方可上網。
三、國家秘密事關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確定,且在壹定時間內只有壹定範圍的人知道。包括以下秘密事項:
(壹)國家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二)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
(三)外交、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和有保密義務的事項;
(四)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
(五)學習技術中的秘密事項;
(六)維護國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秘密事項的活動;
(七)國家保密部門確定的其他應當保密的國家秘密。
四、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信息系統,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國際互聯網或其他公共信息網絡連接,必須進行物理隔離。
第五,如果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在委員會的網站上發現任何泄露國家機密的信息,他們有義務及時向辦公室報告,並保留原始記錄。辦公室應加強對網上信息的安全監督檢查,網絡管理員負責網上信息的監控、保存、刪除和備份。立即采取措施,及時刪除涉及國家秘密的信息,調取原始記錄,並立即向委領導報告。
六、機密存儲介質的安全管理
條例1。涉密存儲介質是指硬盤、光盤、軟盤、移動硬盤、u盤等。存儲機密信息。
二是有涉密存儲介質的處室、單位需填寫並保管好《涉密存儲介質登記表》,並將登記表復印件報我委保密領導小組登記備案,及時上報變更情況。
3.含有涉密信息的存儲介質不得在非涉密計算機或低密計算機上訪問或安裝,不得借給他人,不得帶出工作區域,下班後應存放在本單位指定的安全櫃內。
四、因工作需要必須帶出工作區域的,需填寫《秘密存儲介質帶出登記表》,經主管領導批準,並報保密領導小組登記,返回後報保密領導小組審核並註銷。
六、復制保密存儲介質,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並對每種介質填寫壹份《保密存儲介質使用登記表》,並賦予不同的編號。七、需要歸檔的保密存儲介質,應連同《保密存儲介質使用登記表》壹並歸檔。
八、各辦公室負責其使用的各類涉密存儲介質的管理,應根據相關規定確定密級和保密期限,並作為紙質文件對待,根據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分類管理。
九、涉密存儲介質的維護應確保信息不泄露,由各涉密辦公室負責人負責。需要送維修的,經領導批準,到國家安全部門指定的維修點,並有安全人員在場。
十、不再使用的保密存儲介質應由用戶提出報告,經單位領導批準,由辦公室負責銷毀。
七。復印機及多功能機保密管理制度為加強我委數碼復印機及多功能機的保密管理,根據復印機相關保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壹條本規定適用於本委員會所有具有復印功能的數碼復印機和壹體機。
第二條數碼復印機和多功能機的保密管理由委員會辦公室負責。具體管理工作應由政治素質好、技術熟練、責任心強的人員進行,嚴禁無關人員使用復印機。用戶負責管理壹體機。
第三條復印文件資料必須征得復印機管理人員的同意,並嚴格控制份數。
第四條絕密和機密文件不得復制。壹般來說,不允許復印機密文件。因工作原因確需復印保密文件時,應征得保密員同意,並做好詳細記錄。副本與原件具有相同的密級,並按保密處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嚴禁復制的文件、資料是:標明絕密、機密的文件、電報;中國領導人講話的內部稿、錄音稿或錄音稿;簽發單位不準復制的文件、資料、圖紙和出版物;貨幣和流通票據;反動、淫穢、封建迷信的讀物、標語和違禁的文字材料等。
第七條壹體機的日常管理參照復印機執行。
第八條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將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情節輕微的,在本委範圍內通報批評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情節嚴重或造成泄密的,依據《保密和保守國家秘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市委集團工業局計算機安全使用安全管理系統
該局全體幹部職工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
壹、綜合部統壹管理計算機資源。各科報名後,綜合科會備案。各涉密部門應建立設備臺帳檔案,記錄設備的原始數據、維護、升級和運行中的變更等。隨機數據(包括磁介質、光盤等。)和設備保修卡(單)由各涉密部門自行保管。
二、計算機保密等級的設置,由局保密領導小組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對存儲信息的最高保密等級設置計算機保密等級,由綜合科負責根據保密規定粘貼保密標識,做好計算機三級保密工作。
三、原則上計算機資源只能用於本單位的正常工作,禁止利用計算機資源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承擔處理保密事項的計算機應專用於專機,由專人管理,嚴格控制,不得由他人使用。
5.禁止在涉密計算機上使用互聯網或其他非保密信息系統;禁止在非機密計算機系統上處理機密信息。
六、在處理機密信息的電腦上安裝物理隔離卡,嚴格壹機兩用。嚴禁無物理隔離卡的涉密計算機接入互聯網。
七、涉密計算機系統軟件配置及其自有涉密內容的各種應用軟件,不得借用和復制。
八、不得將涉密存儲介質帶出辦公室,如工作需要帶出,需履行相應的審批和登記手續。
九、未經許可,任何私人光盤、軟盤、u盤不得在涉密計算機設備上使用;必須在機密計算機上安裝防病毒軟件,並定期升級。
X.各部門、各單位產生的涉密信息輸出,應由本單位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專人操作,登記備案,輸出的涉密信息按相應的密級進行管理。
十壹、保密信息除制定完善的備份制度外,還必須采取有效的防盜、防火措施,確保備份的安全和保密,並做好異地備份。
計算機保密和安全管理規定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加強局機關計算機安全保密管理,保守國家秘密,保障計算機系統的正常使用,充分發揮辦公自動化的效益,根據國家和省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文件的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計算機安全運行的技術管理
第二條工作站的計算機檔案,包括機器配置、維修記錄、更換零件等。,應由辦公室設立。每臺電腦都要有專人管理,用戶是電腦日常維護的第壹責任人。
第三條用戶必須按照正確的操作程序使用計算機。按正常步驟啟動和退出操作系統;不要隨意更改計算機操作系統中設置的網絡相關參數;不得隨意刪除或修改計算機統壹設置的系統軟件;妳要經常清理電腦裏的無用文件和垃圾站裏的無用信息,保持正常的硬盤空間。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關閉接線板的開關)。
第四條用戶應當確保計算機在無病毒狀態下工作。電腦要安裝正版殺毒軟件,殺毒軟件要定期升級(壹般壹個月壹次),定期殺毒(壹般壹周壹次);第壹次使用的軟件和數據載體(軟盤、u盤、移動硬盤、光盤)應經過防病毒軟件檢測,確認無病毒、無無害數據後方可投入使用。計算機操作人員發現計算機感染病毒時,應立即停止運行,並在與辦公室局域網的連接被切斷的情況下,及時聯系計算機管理員消除病毒。
第五條計算機主要用於業務數據處理和信息傳遞,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時間禁止在電腦上玩遊戲和安裝壹切與工作無關的軟件。
第六條在計算機上使用互聯網,必須遵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和國務院2000年9月頒布的《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第292號令),不得進入色情網站、反動網站和& amp;時代;& amp時代;& amp時代;網站。不要利用辦公室的網絡設備傳遞反動和錯誤的信息。凡違反本條規定者,由辦公室收回,並按有關規定處罰。
第七條計算機的采購和維護由辦公室統壹負責。用戶在使用電腦過程中發現異常現象(如網絡錯誤或系統崩潰)時,應及時與辦公室管理人員聯系,辦公室將指派專業人員進行維修。不允許他們自行拆卸維修,以免對用戶數據造成損害。維修人員維修後需要做好維修記錄備查。
第八條用戶應當愛護計算機和網絡設備,不得隨意拆裝互聯網計算機的網卡、網線等網絡設備。
第三章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條在計算機操作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和辦公室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在聯網的計算機硬盤中存儲確定為涉密的文件。在處理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時,壹定要切斷與互聯網的聯系。不得利用計算機互聯網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等違法犯罪活動;不得利用互聯網收集、整理、竊取國家秘密;利用電子郵件進行網上信息交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保密規定,不得利用電子郵件傳遞、轉發、復制國家秘密信息。
第十條計算機信息系統嚴禁傳輸絕密級信息。機密和涉密信息應分別標明“機密”和“秘密”,加密後在相關保密網絡中傳輸。禁止在互聯網上傳輸所有機密信息。
第十壹條計算機用戶負責網絡信息的安全管理,監控網絡信息的正常運行;發現泄露國家秘密的,應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並向保密工作部門和主管領導報告。
第十二條計算機中的重要文件應當由專人集中加密保存,不得隨意復制和解密;需要保存的機密信息可以轉移到光盤或其他可移動介質上;存儲了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介質的維護應確保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露;廢棄磁盤和其他存儲設備中的秘密信息應由技術人員徹底清除。存儲涉密信息的介質必須按照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註密級,並按照相應密級的文件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涉密計算機信息在打印輸出時,其打印文件必須按照相應保密文件的保密要求進行管理;印刷過程中產生的殘頁、次頁、廢頁應及時銷毀;信息載體(軟盤、光盤等。)和計算機處理的業務報告、技術資料、圖紙等由專人保管,並按規定使用、借閱、移交和銷毀。
第十四條必須確保局域網的安全和保密。局域網的安全保密工作應當接受保密部門的業務指導;保密通信設備的使用和管理應接受保密部門的業務指導。
第十五條所有上網計算機必須按照操作規範正確使用,嚴禁外人使用上網計算機。
第十六條局域網管理員和工作站管理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管理規定,嚴禁泄露與網絡相關的密碼和數據。互聯網上的所有數據必須定期備份並安全存放。
第十七條。涉密電腦出現故障後,不允許隨意要求沒有接觸機密信息的公司或人員維修。辦公室會派專人在機要人員的監督下進行維修。拆除和更換的廢舊零件應及時銷毀。
第四章主控室管理
第十八條非機房管理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機房。經同意進入機房的人員應嚴格遵守機房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主機房應當建立健全計算機病毒預防、發現、報告和消除管理制度以及計算機設備使用和維護制度,定期對機關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進行病毒檢測,負責機關計算機的安全管理。
第二十條機房內運行的設備嚴禁隨意操作和使用,進出機房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規使用機房內的各種機械設備。
第二十壹條禁止在機房處理與工作相關的事務(如會客、聊天等)。如果有訪客,可以在相關辦公室接待。
第二十二條工作人員應當保持機房整潔。堅持每天壹次小清潔,每周壹次大清潔。機房內嚴禁吸煙,杜絕壹切火災隱患。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應根據情節輕重,結合國家和省、州、縣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