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城鄉建設、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農村住房建設的監督管理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是農村住房建設管理的主體,應當明確機構和人員,負責轄區內農村住房建設的管理和監督。
村民委員會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做好農村住宅建設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鼓勵建立農村建房理事會,通過村規民約、簽訂建房管理協議等方式對農村建房行為進行自治管理。第五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制定農村房屋建設管理和農村建築工匠培訓制度,加強對鄉鎮規劃建設管理人員和農村建築工匠的專業培訓。第二章規劃和土地利用第六條本市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組織編制和完善鄉鎮土地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經批準的鄉鎮土地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向社會公布。村莊規劃應當簡潔實用,符合村鎮實際,體現地方特色。縣級財政預算應當安排資金用於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的編制。第七條農村住房建設選址應當符合鄉鎮土地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組織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整理,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學習所等未利用地,提倡建設選址相對集中,避開地質災害易發區,禁止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避免占用耕地和林地,鼓勵統籌利用閑置的村部、學校、工廠等現有房屋進行改造建設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
村民委員會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土地選擇的管理和服務工作。第八條新農村住房建設用地管理計劃。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每年安排農村住宅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保證村民住房建設用地需求。第九條農村住房建設不得影響道路、鐵路、水庫、消防、管道、防洪等國防設施和基礎設施的建設。第三章建房審批第十條縣(區)和鄉鎮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政府網站、政務大廳、村級服務平臺等方式,公示農村建房的申請條件、申請材料目錄、申請受理機關、審批機關、審批權限、審批程序、審批時限和年度用地計劃等。,並定期公布審批情況。第十壹條在農村集體土地上進行住宅建設的,應當經村民委員會集體研究同意後出具書面意見,並向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由鄉鎮人民政府依法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和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商品生產、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應當經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提出申請,並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設住宅,確需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轉用審批手續。
房屋建設涉及電力通道、占用林地、河道或者公路,以及對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境保護造成影響的審批,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第十二條申請農村住宅建設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壹)因無房或現有住房面積明顯低於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政策標準的;
(二)確需分戶,且經村民委員會認定符合分戶條件的;
(三)因國家建設項目征用或鄉鎮設施、公益事業占用,以及發生或預防自然災害,需要搬遷原居住地的;聚集在中心村、集鎮或者農村居民集中安置點的;
(四)原住宅為D級危房,沒有其他安全住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五)因住房條件改善,需要拆舊建新的;
(六)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三條申請農村住宅建設用地,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予批準:
(壹)出租、出賣、贈與他人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宅基地和地上建築物,或者將房屋挪作他用,然後申請在宅基地上建房的;
(二)現有家庭成員不具備入戶條件的;
(三)不符合鄉鎮土地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的;
(四)現有宅基地面積能夠滿足農戶需求,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的;
(五)申請人屬於政府供養的老年人和五保戶;
(六)申請建房戶有違法用地、違法建築尚未處理和結案的;
(七)建設用地權屬爭議申請書;
(八)申請建設用地已納入規劃改造、搬遷範圍;
(九)其他不符合建房條件的。
我有幼師資格證。下班後做什麽可以賺點外快?
最合適的是在壹些培訓機構做幼師,也可以根據學歷在中小學做學科導師。
請問如果考取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需要參加哪些考試或者需要做些什麽才能當幼兒園的老師
有了幼師資格證,就可以憑此證、畢業證、普通話二級證,按照教育局招聘幼師的要求,申請當地幼師編制崗位。報考後要先參加招聘筆試。筆試成績靠前者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