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土地預審和規劃選址意見

土地預審和規劃選址意見

法律主觀性:

目前,我國大部分地區都在進行建設,在建設過程中,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非常重要。沒有這個許可證,用地單位是違法的,房地產開發商賣房也是違法的,所以拿不到房地產權屬證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選址意見書有什麽區別?邊肖總結了相關知識供妳參考,希望對妳有所幫助。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程序1。建設單位應在每個工作日(周壹至周六,下同)持相關材料到規劃局窗口(以下簡稱窗口)申報。2、窗口工作人員在核申請材料時,如發現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應當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3、窗口工作人員在核申報材料時,應進行項目建設申報登記並註明接收內容和日期。4.申請材料經窗口工作人員核實後,轉給項目經理。5.項目經理收到窗口轉來的申報材料後,經審查認為相關文件需要補正的,壹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轉到窗口,並通知申請人補正材料後重新申報。6.經審核的申請材料合格後,由項目經理進行現場勘察,符合規劃要求的項目由項目經理會簽後轉設計部門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通過窗口送達項目單位;如報告經研究不符合規劃要求,項目經理將填寫《退回通知書》,通過窗口回復建設單位。7、如在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過程中,發現建設項目直接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應當書面告知申請人和利害關系人;申請人和利害關系人有權進行陳述和申辯。8.申請人、利害關系人要求聽證的,應當舉行聽證(聽證程序按照《長春市規劃局規劃行政許可聽證規定》執行)。9.申請人要求變更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內容的,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重新申請並換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是城市規劃區內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依據。建設項目在可行性研究階段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簽署的選址意見;設計任務書報批時,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是建設單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征用、劃撥土地前,確認建設項目的位置和範圍符合城鄉規劃的法律憑證,也是建設單位使用土地的合法憑證。沒有這個證,用地單位是違法的,房產中介的賣房行為也是違法的,所以無法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邊肖提醒您,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有效期為六個月。逾期未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自動失效。以上是為妳總結的相關信息。希望能幫到妳。本網站致力於打造壹個優秀的法律咨詢平臺。如有疑問,請進入律師咨詢。

法律客觀性:

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是指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對建設項目有關土地使用事項的審查。建設項目用地預審的主要內容:1。建設項目用地選址是否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2.建設項目是否符合國家土地供應政策;3.建設項目的用地標準和總規模是否符合有關規定;4.占用耕地的,補充耕地的初步方案是否可行,資金是否有保障;5.在《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需要修改建設項目用地的,修改後的規劃和建設項目對規劃實施的影響評價報告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批準或者核準建設項目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完成預審。未經預審或者預審不合格的,不得批準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不得辦理供地手續。

  • 上一篇:用壹點努力解決別人的困難——誌願服務口號
  • 下一篇:幼兒園家長寄語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