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對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規定?

對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規定?

對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規定?1,雇主的權利主要包括:

(1)雇傭工人的權利。主要是有權根據國家的規定和單位的需要擇優錄用,可以自主決定招聘的時間、條件、數量和用工形式。

(2)勞動組織的權利。主要是有權根據國家規定和實際需要確定機構設置、編制和崗位(職務)資格;有權任免和聘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對員工進行內部調配和勞動組合,對員工的勞動進行指揮和監督。

(3)勞動報酬分配權。主要是有權根據國家規定確定工資分配辦法,自主決定晉升、加薪、降職、降薪的條件和時間。

(4)勞動紀律的權利。主要有制定和執行勞動紀律的權利;有權決定對員工的獎懲。

(5)決定勞動法律關系存在的權利。主要有與員工簽訂協議、續簽、變更、中止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權利;在法定或約定的條件下,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2、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義務主要包括:

(1)支付勞動報酬的義務。

(2)保護雇員的義務。

(3)幫助員工的義務。

(4)合理使用員工的義務。

(5)培訓員工的義務。

⑥必須履行勞動法律、政策和標準的義務。

⑦接受國家勞動計劃的指導,服從勞動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國家機關的管理和監督的義務。

《社會保險法》對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有哪些規定?社保交滿15年,就可以享受養老待遇。社保沒交,中斷也沒關系,只要交滿15年就行。

社會保險法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金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五條用人單位拒絕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證明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辦理。

第八十六條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由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責令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處以所欠款額壹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七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醫療機構、藥品經營單位和其他社會保險服務機構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等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基金支出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騙取的社會保險金,並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屬於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的,應當終止服務協議;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有從業資格的,依法撤銷其從業資格。

第八十八條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還騙取的社會保險待遇,並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八十九條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社會保險基金、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壹)不履行社會保險法定職責的;

(二)未將社會保險基金存入財政專戶的;

(三)克扣或者拒不按時繳納社會保險待遇的;

(四)丟失或者篡改繳費記錄、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記錄等社會保險信息、個人權益記錄的;

(五)其他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九十條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擅自變更社會保險費繳費基數和費率,導致少繳或者多繳社會保險費的,由有關行政部門責令追回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或者退還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壹條違反本法規定,隱匿、轉移、貪汙、挪用社會保險基金或者非法投資運營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財政部門、審計機關責令追回;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二條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部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繳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泄露用人單位和個人信息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給用人單位或者個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三條國家工作人員在社會保險管理和監督工作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九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繳納社會保險的義務。

《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要求,用人單位應當為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條例所稱社會保險費,是指用人單位及其職工依法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將繳納社會保險費的詳細情況告知職工本人,每年向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通報或者在單位住所的顯著位置公布本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接受職工的監督。雇主代雇員申報的繳費明細及變動,須由雇員本人簽署,並由雇主保存備查。

針對部分用人單位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規定明確。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責令其限期繳納或者補足,並從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0.5‰的滯納金;逾期不繳納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處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用人單位享有哪些社會保險的權利和義務?用人單位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免費查詢和檢查其支付記錄;

2 .有權要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供社會保險咨詢等相關服務;

3 .能參加社會保險監督委員會,對社會保險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實施社會監督;

4.對侵犯自身權益和不依法辦理社會保險事務的行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5 .有權舉報和投訴違反社會保險法律法規的行為。

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障方面的權利和義務、職工如何投訴社會保險制度等都與勞動合同制度密切相關,社會上要求勞動合同法規範社會保險制度的呼聲很高,因此勞動合同法應當規定社會保險制度。但考慮到社會保險制度比較復雜,需要國家統籌安排,應該由社會保險法具體規定,所以勞動合同法只是原則規定。社會保障中用人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摘要:社會保險費的分擔主體是國家、企業和個人。這三個科目的不同組合,產生了很多分攤費用的方式。即使在同壹個國家,不同的社會保險項目也可能采用不同的保險費用分擔方式,其中雇主和雇員雙方都出資,* * *承擔最終責任。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中享有哪些權利,應承擔哪些義務?答:用人單位享有的權利是:(1)向社會保險公司查詢用人單位的繳費記錄;(2)要求社會保險公司提供政策和法律咨詢服務;(3)向開發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與單位有關的社會保險爭議仲裁,對勞動行政部門當時的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有權向開發區管理委員會申請復議。當事人對仲裁決定和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開發區法院提起訴訟;(4)對社會保險公司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用人單位應當履行的義務是:必須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足額為職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承擔國家規定的繳納社會保險待遇的責任,履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員工已經參加了相關商業保險,可以不再參加社會保險嗎?答:職工必須參加社會保險,因為參加社會保險是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依據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必須履行的義務,職工及其用人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逃避這壹義務。至於商業保險,員工可以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和個人意願決定是否繳納。在社會保險的前提下,商業壽險可以作為社會保險的補充,以提高員工的保障程度。員工如何投訴公司未繳納社保摘要:社保用人單位應履行的義務是:必須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為員工辦理社會保險手續,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同時承擔國家規定的繳納社會保險待遇的責任,履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如果單位不給員工繳納社保,員工如何投訴?法律咨詢:我和單位關於養老金發放有爭議。當我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時,他們把我送到了社保中心。據說對保險催收投訴的處理與以往有些不同。為什麽?律師回答:這份文件已經幫助了54個人。

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是什麽?規定這些義務的意義何在?專利法規定的專利權人的權利和義務。根據我國專利法,專利權人的權利主要包括:(1)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實施和利用該專利。這是專利權人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權利,其他權利都是由此衍生出來的。具體來說,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銷售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使用或者銷售依照該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外觀設計專利被授予後,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或者銷售其專利產品。專利權被授予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專利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其許可,為生產經營目的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依照其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2)專利權人可以轉讓專利權。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並有權收取費用;(三)專利權人有權在其專利產品或者該產品的包裝上標明專利標記和專利號;(四)專利權人有權書面放棄其專利權;(五)專利權人對專利局撤銷其專利權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復審委員會請求復審。發明專利權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的復審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6)專利權人對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發明專利權無效的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七)相互依存的專利權的後壹專利權人可以向專利局申請強制許可,實施前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給予實施前專利權人專利的強制許可的,前專利權人也可以向專利局申請實施後壹發明或者實用新型的強制許可。(八)專利權人對專利局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或者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九)專利權人可以不經專利權人許可,請求專利管理機關處理其專利侵權行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專利權人的義務主要包括:(1)專利權人有實施或者完全實施其專利的義務。無正當理由,專利權人應當在自專利申請提出之日起滿四年前實施或者充分實施其專利,或者自專利權被授予之日起滿三年前實施或者充分實施其專利,以較晚屆滿的為準;(二)對於強制許可,除專利權人不服專利局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決定或者關於實施強制許可的使用費的裁定,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外,專利權人有義務配合專利局和申請強制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實施其專利;(3)專利權人為全民所有制單位的,專利權的轉讓必須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中國境內的個人或者單位向外國人轉讓專利權的,必須經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專利權人轉讓專利權,必須訂立書面合同,並經專利局登記公告後生效。專利權人許可他人實施其專利時,還必須訂立書面許可合同;(四)擁有重要發明創造專利權的個人所有單位的專利權人,有義務服從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家計劃實施其專利的決定,允許* * *指定的單位實施其專利;專利權人為我國集體所有的單位和個人。其專利對國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義,需要推廣應用的,國務院主管部門報國務院批準決定實施其專利的,專利權人也負有相應的義務。(五)無效或者被撤銷專利權的專利權人應當賠償因其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根據公平原則,專利使用費或者專利轉讓費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被許可人或者專利受讓人;(六)專利權人應當自被授予專利權的當年起繳納年費。如果不按要求繳納年費,他的專利權將被終止。

更多專利知識,請訪問中國-應用-技術網。

只有法律規定了人的權利和義務。只有法律規定了人的權利和義務。( )

正確答案:×

法律是壹種社會規範,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由國家強制力保障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為規範體系。法律的主要內容是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法律是調整社會關系的重要手段,但不是唯壹手段。社會關系就是人際關系。除了法律手段,道德、紀律、宗教、習慣都會影響和調整社會關系。國家法律之外的其他社會規範也側重於權利和義務,但不在法律的範圍之內。

  • 上一篇:山西省永久公益林保護條例
  • 下一篇:新任大中華區CEO由微軟正式任命。他的主要職責是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