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承保管理論文1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承保約束研究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是以企業因汙染事故造成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依法應承擔的經濟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保險。本文從環境汙染事故的特點出發,分析了我國環境汙染責任的承保現狀,提出了優化我國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承保約束的建議。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承銷狀態;承保約束
壹、環境汙染事故的特點
目前,我國再保險體系和相關法律尚不完善,保險公司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承保能力很大程度上受到環境汙染事故特點的制約。
(壹)環境汙染損失的災難性
環境汙染壹般可分為三類:空氣汙染、水汙染和固體廢物汙染。這些汙染是擴散性的,會隨著空氣、水等介質迅速擴散。環境汙染的擴散性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導致災難性的損失。環境汙染事故造成的潛在巨額損失遠遠超過保險公司的風險承受能力,導致保險公司要麽不提供這項業務,要麽通過規定最高賠償限額來承保。
(二)潛在的環境汙染危害
汙染事故發生後,有毒有害氣體、核泄漏和石油汙染對自然和人體機能的影響是潛伏的。事故發生後的短期內,潛在汙染造成的危害不會立即顯現,無法準確評估,但在事故發生後的很長壹段時間內,汙染會對生態環境和人類後代產生持久的影響。潛在的危害使得環境汙染責任保險在事後賠償過程中面臨索賠限制的問題。
(三)跨國環境汙染事故法律適用的不確定性
由於跨國汙染事故涉及的利益主體眾多,各方從自身利益出發要求適用的法律並不壹致,往往需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時間來劃分責任和進行法律訴訟。在跨國汙染的情況下,政府出於尊重或拉攏民意,往往通過政治手段解決。政治幹預使重大跨國環境汙染事故的處理面臨有法可依的尷尬局面,導致賠償範圍和金額的隨意性。沒有限定最高賠付金額,保險公司不敢承接此類業務。
二,我國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承保現狀分析
(壹)保險標的主要是突發和意外事故。
我國現行的環境汙染責任險保障範圍僅限於突發性汙染事故。環境汙染事件既有突發性,也有漸進性。從發生概率來看,漸進性汙染事故的發生概率往往高於突發性事故,但由於短期內難以顯示損害後果,容易被忽視。保單將這類風險排除在投保範圍之外,抑制了企業投保的積極性。而投保人數量的減少,必然導致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無法滿足大數定律的要求,所承保的環境風險無法得到合理分散,從而給經營該類保險的保險公司帶來巨大風險,進而制約保險公司開展此項業務,最終使環境汙染責任保險進入惡性循環,難以為繼。
(2)由於法律依據不同,保單條款與保險賠付存在矛盾。
汙染事故發生後,對第三方的民事訴訟和賠償,以及因投保企業和保險公司立場不同而產生的訴訟費用和後續民事賠償,是責任保險條款設計中最受關註的問題之壹。但由於我國環境法律制度與保單條款所依據的英美法律制度存在相當大的差異,事故發生後對保單的解釋與我國現有的法律制度相悖,投保人、保險人和損失方之間存在潛在的矛盾。
(三)損失評估技術不高
低損評估技術影響保險費率的合理確定和保險範圍的擴大,是我國環境汙染責任保險面臨的壹個難題。由於缺乏環境風險評估方法,環境風險的識別和量化非常困難,行業和企業之間的差異也較大,保險公司很難判斷企業的環境風險並進行產品定價。保險市場缺乏識別和判斷環境汙染風險和損害的機構。保險公司從保障自身利益的角度制定賠償條款,導致大部分保險產品存在賠償範圍狹窄、免責條款過多等問題。
(四)新環保法的出臺為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發展帶來機遇。
新環保法按日記處罰企業,將規劃和政策的環境影響評價納入法律,確定公益訴訟的可能性,都對環境風險企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環境風險企業對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需求將顯著增加,這將為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發展帶來機遇。
三、我國環境汙染責任保險承保約束優化建議
(1)合理劃分環境風險企業,確定投保範圍
環保部門要聯合保險行業協會、保險公司等機構,對風險企業進行合理分類,構建科學實用的企業環境風險評級體系。根據生產系統、儲運系統、風險源強度和行業環境風險集中度,對環境風險企業所在行業進行分類,確定行業環境風險等級。根據區域環境、風險管理、應急救援、生產工藝、新舊設備等對同行業企業進行分類。,確定環境風險企業的風險等級,為保險公司確定承保範圍和保費確定提供技術支持。
(二)逐步將汙染事故納入保險範圍。
汙染引起的民事賠償不僅僅限於突發性汙染事故,還包括漸進性汙染事故。當汙染物積累到壹定程度時,也會對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而後者發生的頻率和損失遠大於前者,因此為持續性環境汙染事故提供保險也是客觀需要。
(3)國家對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優惠政策應逐步向賠償損失轉移。
國家可以通過建立強制過賠責任保險機制,進壹步管理和鼓勵保險公司承保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積極性。即超額責任的保費由投保企業、承保公司和國家補貼支付,委托商業保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承保,並在商業汙染責任保險最高賠償金額之上增加壹部分損失賠償比例。這樣既可以降低保險公司的賠付風險,降低保費,又可以通過強制保險量化國內汙染企業的排汙和控制數據,有助於社會汙染邊際成本的統計和控制。
(四)培養專業環境風險核保損失理算師,推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發展。
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承保和理賠具有特殊性和復雜性。保險公司自己進行核保理賠是非常困難的。培養統壹、專業的環境風險核保索賠人,可以更好地推動環境汙染責任保險的發展,解決環境汙染責任保險人才匱乏的現狀,提高保險公司的核保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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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承保管理論文2
工程保險承保方式相關問題分析
工程保險可以將工程的風險轉移給保險公司,從而補償風險造成的損失。這些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決定了保險能否有效實施。他們可以根據自己的財力和承保業務情況,在國內或國際再保險市場上將自己承保的風險責任轉移給再保險公司。
關鍵詞:國際工程保險再保險
壹.導言
在國家“走出去”戰略的指引下,國際工程承包發展迅速,中國現已成為世界第六大對外承包工程國。在與發達國家的激烈競爭中,中國承包商逐漸意識到保險在項目風險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但在實際操作中會遇到許多具體問題。雖然可以利用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提供工程保險咨詢服務,但工程承包企業仍然需要處理復雜的工程保險險種、投保程序和保單內容。因此,中國承包商有必要熟悉國際保險市場工程保險業務的承保方式,安排合適的工程保險,提高風險管理水平。
二、保險合同的主體和承保方式
在工程保險市場中,保險合同的主體主要包括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再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詳見圖1)
1.保險人又稱承保人,或保險公司,是保險事故發生後,收取保險費並負責支付保險金的人。提供的主要服務包括保前預防、保中救援和保後賠償。
2.被保險人: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並向保險人申請訂立附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項目保險合同的項目參與者,通常為項目業主或總承包商。
3.被保險人:指在保險事故發生時遭受損害並有權索賠的項目參與者,通常包括業主、承包商和分包商,有時也包括貸款人。
4.再保險公司:提供再保險服務是為原保險人(又稱再保險公司)投保風險補償責任,可以提高原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分散風險。
5.保險中介:保險中介是受保險公司或被保險人委托,提供展業、風險管理、理賠等專業服務,並收取傭金、手續費或咨詢費的自然人或法人機構。其中,保險經紀人:是指基於被保險人的利益,為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依法提供中介服務、收取傭金的人;保險代理人:受保險人委托,向保險人收取代理費,並在保險人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個人;保險公估人:指依法設立,受保險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委托,對保險標的進行檢驗、鑒定、估損和理算,並向委托人收取報酬的公司。保險中介機構的存在有利於促進保險交易活動的順利進行,降低市場交易成本,維護市場公平競爭。
按業務承保方式分類,保險可分為:原保險、再保險和* * *同保。下面結合具體案例來分析工程保險承保方式的相關問題。
三、問題及分析
項目背景:由中國工程承包商承建的某非洲國家東西向高速公路,全長1,200多公裏,橫跨該國8個省份。該國極端組織的武裝分子頻繁襲擊軍隊、警察、政府部門和平民。近年來,政府在政治和軍事上加強了反恐力度,改善了國內安全形勢,但恐怖襲擊在國內部分地區仍時有發生。正在建設的項目可能會受到它的威脅。而且地震、臺風、風暴等壹些自然災害也時有發生,所以項目風險很大。因此,中國承包商非常重視這個項目的風險,希望通過保險將其轉移給保險公司。由於這個項目的合同金額很高,中國承包商擔心當風險來臨時,當地的保險公司能否賠償其損失。遇到的主要保險問題及其分析如下:
問題1:再保險在國際保險實務中是如何實現的?當地保險公司在當地投保工程保險後是否對其業務進行再保險。投保人能否要求保險人到國際市場辦理再保險?
再保險是保險的衍生形式,分為法定再保險和商業再保險。
首先,法定再保險又稱強制再保險,是指原保險人根據國家法律或法令,必須將壹部分承保業務再保險給自己的再保險公司或指定的再保險公司的再保險。在保護國內再保險市場方面,壹些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壹般采取建立國家再保險公司和強制再保險的措施。強制再保險的比例各國不同,如埃及為30%,肯尼亞為25%,印度、加納、尼日利亞為65,438+00%。我國的法定再保險業務始於65438年至0996年我國第壹部保險法頒布實施之後。在加入WTO之前,再保險市場壹直以法定強制再保險為主。中國再保險(集團)公司作為中國唯壹的專業再保險公司,每年可以賺取法定再保險的20%。但根據中國入世承諾,法定再保險比例從2003年開始逐年下降5%,直至2006年6月65438+10月1日完全取消。至此,國內再保險業務已經全面商業化。
其次,商業再保險又稱自願再保險,是指原保險人與再保險接受人按照自願原則,約定雙方權利義務,確定再保險的條件和利益,簽訂再保險合同的再保險關系。保險市場業務競爭日趨激烈,保險公司“惜分”意識越來越強。費率高、利潤大的業務不願意分開。再保險公司也不願意涉足低費率高風險的業務。國內出現過很多原保險費率過低,保險公司找不到再保險公司轉移風險的案例。
投保人可以要求保險人到國際市場辦理再保險,但方式可能發生變化。因為非洲國家的保險公司壹般選擇英國、瑞士等發達國家的再保險公司作為依托,也有聯合保險財團,比如聯合保險。投保人可以調查自己正在洽談的保險公司的再保險公司,所屬國家和公司的能力,保險公司是否會輕易更換再保險公司,但壹般會選擇壹家以上的再保險公司作為後盾。可以參考2005年全球再保險市場優勢最強的10家再保險公司(見表1)。
問題二:如果申請再保險,壹旦出險,被保險人應該如何索賠?是通過再保險公司按其承保的比例向被保險人索賠,還是當地保險公司向被保險人賠付全部後,他再向再保險公司索賠?
在國際保險實踐中,投保人和被保險人通常無法接觸到這些再保險公司,除非標準合同的某些條款需要修改,而這些條款又涉及到再保險公司。通常會聯系保險公司,保險公司的保額會由再保險公司承擔,尤其是工程險,必須由再保險公司承擔。
雖然再保險合同的存在是以原保險合同的存在為基礎的,但它們在法律上是獨立存在的。因此,再保險和原保險的權利義務是獨立的法律關系,不能混同。所以投保人不能直接向再保險人索賠,因為他們之間沒有合同關系。如果有理賠,保險人在賠償被保險人後會找再保險人分擔。
隨著時代的變遷,企業國際化成為趨勢,巨額保險的需求與日俱增。再保險解決了由於原保險潛在的巨災風險,沒有保險人敢承保巨額保單的問題。再保險的存在使得原保險人的承保風險責任得以分散,使被保險人得到更可靠的保障,減少了對原保險合同違約的擔憂。
問題3:是否允許本地保險公司向本地外資保險公司投保?可以向當地多家保險公司組成的保險聯合體投保嗎?
地方法規對保險公司的資質和限制決定了地方外資保險公司是否接受此類保險業務。根據自身的保險需求和保險公司的實力,被保險人可以考慮向私人保險公司或者由幾家保險公司組成的保險聯合體投保。後者是* * *同壹保險,是指兩個以上保險人就同壹保險標的訂立合同,保險金額之和不超過保險標的的實際可保價值。
* * *有兩種保險形式。壹種是外部共保,即保險人在接受某項業務時,由於自身能力有限,邀請其他保險公司承保,各* * *與保險人共同簽單,分別約定其責任金額,在未來發生損失時,將根據其責任金額對被保險人進行賠償。二是內保(internal insurance),即承保的保險人負責為龍頭公司簽單,直接對被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由各* * *保險人再簽訂* *保險合同,當被保險人未來發生損失時,承擔全部賠償責任,再將其份額分攤回各* * *保險人。
另外,就本案而言,建議投保恐怖活動險,因為恐怖活動被排除在項目壹切險之外。恐怖主義保險是繼美國911事件後,緊跟恐怖主義腳步的壹種新型保險。作為壹種獨立的保險,恐怖主義保險包括對人身和財產的賠償。
四。結論
目前,雖然中國承包商已逐漸意識到保險在項目風險管理中的重要地位,但由於中國對外承包商進入海外工程市場的時間較短,在保險和索賠方面仍會遇到許多問題。本文對中國承包商在辦理工程保險中遇到的幾個業務承保方式的實際問題進行了分析,有助於提高中國承包商的工程保險管理水平。
(作者單位:天津大學管理學院)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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