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國務院關於禁止MLM經營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近日發布。《通知》明確規定,禁止任何形式的傳銷經營活動。這是國務院根據我國當前國情作出的正確決策,也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的重要舉措。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堅決貫徹落實通知精神,在全面禁止傳銷活動中發揮應有的作用。特此通知如下:
壹、認真學習領會《通知》精神,充分認識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學習領會通知精神,深刻認識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充分認識禁止傳銷經營活動是符合我國當前國情的。目前,中國仍處於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初級階段,市場發育程度低,消費心理不成熟,管理法規不完善,管理手段落後,對MLM經營活動進行有效監管仍有困難。
有必要全面禁止傳銷活動,這符合我國現階段的實際情況。
2、充分認識禁止傳銷經營活動是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的需要。自20世紀80年代末90年代初MLM傳入中國以來,由於自身的弊端和中國MLM市場環境的缺失,即使受到中國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嚴格監管,仍難以從根本上解決MLM的問題。MLM已經演變成國際社會普遍禁止的“老鼠會”和“傳銷模式”。不法分子利用傳銷從事各種違法活動,嚴重損害消費者利益,幹擾正常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禁止傳銷活動有利於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
3、充分認識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符合國際慣例。長期以來,世界各國都對傳銷活動實行嚴格的監管、限制或禁止政策。我國政府禁止傳銷符合國際社會的普遍做法。要在提高認識的基礎上,切實把廣大幹部的思想統壹到國務院通知精神上來,堅定取締傳銷活動的決心。
二是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堅決禁止任何形式的傳銷經營活動。國務院的通知明確規定了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政策和有關部門的責任。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嚴格執行這些規定,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盡職盡責地做好相關工作。
1,要嚴格依法辦事,做好MLM企業的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工作。要責令經核準登記從事傳銷活動的企業,自國務院通知發布之日起立即停止壹切傳銷活動,認真做好傳銷活動的善後處理工作,清理自身債權債務,盡快向其他經營方式轉型,最遲在1998 10 31前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變更或註銷登記。逾期不辦理變更登記或者註銷登記的,依法吊銷營業執照。對未經審批登記從事傳銷經營活動的,要堅決取締,嚴懲不貸。
2.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取締各類傳銷。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打擊傳銷時要註意四個重點:壹是已經核準登記的傳銷組織在國務院通知下發後繼續從事傳銷活動的;二是傳銷從公開向地下轉移的行為;三是以各種名義變相傳銷的行為;四是利用傳銷進行詐騙、銷售假冒偽劣產品、走私產品等違法行為。MLM及各種變相傳銷,由省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認定,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予以處罰。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打擊傳銷中,要始終堅持依法行政,嚴格執行辦案程序和制度;要堅決排除地方保護主義的幹擾,切實做到嚴格、公正、廉潔執法;要加大執法力度,堅持依法嚴懲,對構成犯罪的案件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在依法辦案的同時,做好宣傳教育引導工作,增強企業守法經營意識和群眾抵制傳銷的自覺性。
三、加強領導,密切配合,積極穩妥地做好禁止傳銷工作。取締傳銷是壹項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難度大的工作,需要各級人民政府統壹領導,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通力合作,共同進行綜合治理。因此,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取締傳銷時要特別註意以下幾點:
1,緊緊依靠當地政府的領導。要按照當地政府的統壹部署開展打壓工作。查禁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難問題要及時向政府匯報,爭取領導和支持。要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有關情況,提出工作建議,當好參謀助手。
2、切實加強部門合作。根據國務院通知精神,取締傳銷涉及多個部門的職責。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及時與公安、外經貿、稅務、海關等部門和有關商業銀行溝通,加強協調,搞好配合,既要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和協助,又要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作。
3、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周密部署,狠抓落實。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要把禁止傳銷作為今年的壹項十分重要的任務,由壹位主要負責同誌親自抓,加強領導,建立責任制,確保落實。要相對集中力量使用,做好內部相關職能機構的協調配合,充分發揮機構整體功能,確保任務如期完成。要周密部署,穩步實施,認真紮實地做好各項工作,防止和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社會震蕩,努力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和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