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關於跨國公司的問題

關於跨國公司的問題

跨國公司在當今世界經濟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其活動對世界經濟的發展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和影響。跨國公司由在母國設立的母公司和在東道國設立的許多子公司組成。從法律上講,跨國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但在經濟上相互關聯,母公司對子公司進行管理和控制。母公司出於其全球戰略和整體利益的考慮,將子公司視為執行其經營政策的工具,甚至不惜犧牲子公司的利益。【1】在中國,2005年,媒體至少批評了12起跨國公司弱化責任的事件,如哈根達斯“臟廚房”事件、含有轉基因成分的卡夫餅幹等。這表明,在中國市場,跨國公司也面臨著企業社會責任的挑戰。可見,跨國公司母公司對其子公司的責任已成為國際社會關註的重要法律問題之壹。這種規避法律的行為應當受到統壹的國際監管,這是國際社會特別是發展中國家的共同要求。[2]

1,跨國公司的概念和特征

本文的研究對象是跨國公司,所以要明確什麽是跨國公司,跨國公司有什麽特征。這讓我們更容易分析和解決問題。

1.1跨國公司的概念

什麽是跨國公司?目前國際上沒有統壹的法律定義。起初,人們稱跨國公司為“跨國公司、全球企業、跨國企業”等等。1983年,聯合國跨國公司委員會擬定《跨國公司行為準則》時,定義被大多數國家接受,定義如下:跨國公司是指由位於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實體組成的企業,不考慮三維法律形式和活動範圍;這類企業的業務是按照壹定的決策體系通過壹個或多個活動中心運行的,可以有壹致的政策和策略;企業的實體通過所有權或其他因素聯系在壹起,其中壹個或多個實體可以對其他實體的活動施加重要影響,特別是通過與其他實體共享知識、資源和責任。[3]

1.2跨國公司的特征

1.2.1跨國

跨國公司的跨國性主要是指其立足於本國,從事跨國經營的特性,而不是要求其組成實體具有不同的國籍。[4]組成跨國公司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公司必須位於不同的國家,其基本模式是母公司和子公司、總公司和分公司。壹般是指母公司或總公司設在某個國家,母國是企業集團的基地,而子公司或自己的分公司設在其他國家(也稱東道國)。

1.2.2全球戰略和集中管理

由於跨國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位於不同的國家,跨國公司在制定戰略時,不再著眼於某個分公司或某個地區,而是從整個公司的利益出發,以世界市場為競爭目標,從全球的角度考慮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政策和戰略,以獲得最大的、長期的高額利潤。比如在中國,國外跨國公司非常重視運用知識產權戰略戰術鞏固和發展競爭優勢,並以此為手段搶占世界市場制高點。特別是隨著跨國公司采用基於知識產權的“技術-專利-標準”戰略以及戰略技術聯盟的出現,跨國公司利用知識產權在市場競爭中尋求更大優勢和利潤的特征更加明顯和突出。[5]

1.2.3公司內部整合

跨國公司的法律人格應包括兩個方面。壹方面是母公司的法人資格和組成跨國公司的實體;另壹方面是跨國公司能否成為國際法主體的問題。[6]從中心控制和內部整合活動等方面,可以說跨國公司具有企業的特征,是壹個經濟實體;但不是法律實體。

2.跨國公司的歷史發展及其重要作用。

馬克思主義哲學認為,任何事物都有其發展過程,跨國公司也不例外。既然分析和研究跨國公司應該從它的發展過程開始。近幾十年來,跨國公司在世界經濟中占據了重要地位,其活動對世界經濟的發展產生了重要的作用和影響。它們在很大程度上促進了世界經濟的發展,加快了全球壹體化的步伐。

2.1跨國公司的歷史淵源

跨國公司並不是“古老的”,而是壟斷階段資本主義高度發展的產物,其迅速發展很大程度上是20世紀50年代初的現象,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發達資本主義國家資本積累和集中的過程進壹步加強,在許多生產部門特別是新興工業部門形成了少數大企業的統治。由於寡頭政治,競爭對手勢均力敵,壟斷組織只能利用自己在資金、技術和管理能力上的優勢,將資本轉移到國外尋求出路,而那些擁有廉價原材料和勞動力以及廣闊市場的國家和地區,自然會成為壟斷企業對外投資的主要對象。[7]此外,隨著新的科技成果在交通、運輸、生產等部門的廣泛應用,國際經濟交往越來越密切,生產的社會化程度日益提高,生產和資本的國際化加強,隨著國際市場競爭的日益激烈,規模經濟的需要和大企業向多元化經營的加速發展,跨國生產活動已成為世界經濟發展的新趨勢。

2.2跨國公司的作用

據統計,目前約有4萬家跨國公司和25萬家外國分支機構形成了跨國生產和服務網絡。

網絡日益擴大,正在形成由跨國公司組織和管理的國際生產體系。跨國公司是國際經濟活動的核心組織者,成為國際經濟壹體化的重要推動者。跨國公司是技術發展的主要承擔者,往往將資本、技術、培訓項目、貿易和環境保護結合起來,進行壹攬子有形和無形的綜合資產,從而拉動經濟增長。跨國公司綜合利用全球生產要素和生產條件的組織管理能力,使其成為潛在的、高效的生產組織者。因此,就經濟影響而言,跨國公司在全球資源配置中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提高了母國和東道國的競爭力,促進了經濟壹體化進程。跨國公司各種經濟活動的壹體化也意味著東道國的政策需要相應地對這些公司可能作出的廣泛貢獻作出反應。在政策和制度方面,跨國公司生產的區域化戰略加速了區域壹體化的趨勢。壹旦壹些國家被納入這壹區域生產網絡,更深層次的政策整合壓力就會產生。這意味著鄰國之間更大的政策協調和政策趨同。作為與世界經濟有許多聯系的壹體化組織結構中的壹個機構,跨國公司作為國際經濟活動的直接協調者起著決定性的作用。[8]

3.跨國公司母公司對其子公司的責任及其法律依據。

回想起上述哈根達斯“臟廚房”事件、含有轉基因成分的卡夫餅幹等12弱化跨國公司責任的事件,我們不得不關註跨國公司母公司的責任問題。

目前,不同國家對跨國公司母公司的責任有以下不同的做法和看法:(1)嚴格遵守有限責任原則。這種觀點認為,母公司及其子公司壹般都是獨立的法人實體。根據法人有限責任原則,對內,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公司以其全部資產承擔責任。也就是說,母公司和子公司相對獨立。母公司不應該對子公司的債務負責。(2)全面責任理論。這種觀點認為,跨國公司應被視為壹個統壹的實體,實體的任何壹部分造成的損害都可以歸於整個實體。換句話說,無論哪家子公司違法,成立它的母公司都要負責。(3)單壹企業理論。根據理論,雖然母公司在法律上是獨立法人,但如果子公司沒有經營自主權,母公司構成單壹企業,母公司應對子公司的債務負責。也就是說,母公司和子公司是兩個獨立的法人實體。在特殊情況下,如果子公司受母公司支配和控制,不再具有獨立性,法院可能會認為子公司只是母公司的“化身”,因此適用揭開公司面紗,否認公司的獨立性,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

對此,我國《公司法》規定,“外國公司對其在中國的分支機構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但在清償具體債務時,應先清償分配給分支機構的營運資金,不足部分由母公司清償。筆者認為,對跨國公司實行有限責任原則仍然具有重要意義,我們在對跨國公司實行有限責任原則的同時,應該在特殊情況下“揭開公司面紗”。

3.1對跨國公司實行有限責任原則具有重要意義。

對於壹個國家來說,有幾個原因:(1)有利於鼓勵跨國公司投資。如果壹個國家的法律規定外國公司的分支機構應適用無限責任原則,這將使大多數企業望而卻步,不利於壹個國家引進外資。(2)有利於鼓勵外國投資者配合東道國的投資,因為采用有限原則可以使外國投資者分散投資風險,同時保護東道國的投資者。合資方式可以使東道國的合作夥伴學習到跨國公司的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更容易被發展中國家接受,因為廣大發展中國家需要。有限責任原則有時可能會不公平地保護債權人,但現階段其在經濟生活中的作用仍是其他制度無法替代的,利大於弊。(3)有限責任原則在公司法律制度中仍然具有強大的生命力。目前,對外國投資者的保護,各國普遍實行國民待遇原則,即跨國公司在投資中享有與東道國投資者平等的權利和義務。為了鼓勵外國投資者投資,許多發展中國家甚至給予外國投資者比國內投資者更多的優惠待遇。如果壹個國家對本國投資者實行有限責任,但對跨國公司實行其他更嚴格的制度,比如要求跨國公司承擔連帶責任,必然會阻礙外國投資者前來投資。因此,筆者認為,對跨國公司的子公司整體實行有限責任原則仍是壹種權宜之計。

3.2“揭牌公司”具體情況

目前,各國在用“揭開公司面紗”來處理母公司對子公司的債務問題時,都是基於公平正義的考慮。雖然我國《公司法》沒有規定公司的獨立人格制度,但我們在實踐中完全可以遵守誠實信用、公序良俗等民法基本原則,只在特定情況下適用。筆者認為應從以下幾個方面把握“具體情況”:(1)母公司濫用子公司控制權,導致子公司表面化,缺乏自己獨立的意誌和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子公司的活動完全取代了母公司,母公司應當承擔責任。(二)子公司資本不足,即子公司總資產與其經營性質和所隱含的風險明顯不對稱或不相稱;(3)母公司操縱子公司進行有損於子公司利益的行為。如果跨國公司存在上述情形,子公司的債務壹旦超過其自身的清償能力,必將使其債權難以實現,母公司應對子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3.3母公司對其子公司責任的法律適用。

跨國公司的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住所或註冊地往往位於不同的國家或地區。應該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來追究母公司的責任?這是壹個有爭議的問題。這個問題應該從兩個方面來理解和解決:壹是直接適用東道國的法律來解決子公司的獨立人格問題;二是子公司人格被否定後,對於原子公司發生的債務,應根據合同法律適用原則或侵權行為法律適用原則確定適用法律。[

  • 上一篇:營養補充劑的官方認證渠道
  • 下一篇:有什麽好看的校園小說(不要浪漫)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