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礎工程是工程的基礎,基坑的安全至關重要,尤其是在雨季。基坑積水會制約工程進度,更嚴重的可能導致基坑坍塌,引發安全事故。深基坑的支護結構通常是臨時結構,不能完全保證工程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壹旦操作不當,就會造成建築工程質量安全事故,帶來巨大損失。對此,我們整理了基坑排水知識要點,幫助妳做好任何準備。
基坑工程安全等級的劃分
根據支護結構和周圍環境對變形的適應性以及基坑工程對周圍環境可能造成的危害,基坑工程分為三個安全等級。即壹級、二級、三級深基坑工程,其對應的重要系數分別為1.1、1.0、0.9。
A級
★周圍環境條件非常復雜。
★損壞非常嚴重。
★基坑深度大於12m。
★復雜的工程地質條件
★地下水位很高,條件復雜,對施工影響嚴重。
副手
★周圍環境條件復雜。
★損壞嚴重。
★基坑深度小於等於12m且大於6m。
★工程地質條件復雜。
★地下水位高,條件復雜,施工受影響嚴重。
三電平
★周圍環境簡單。
★損害後果不嚴重。
★基坑深度小於等於6m。
★工程地質條件簡單。
★地下水位低,條件簡單,對施工影響輕微。
不同基坑支護技術的適用範圍
1.鋼板樁
這種施工技術是壹種比較簡單的支撐設計方法,投資也比較低。這種設計方法通常用於松軟地層。
2.隔水墻
這種墻體結構的設計可以有效提高整個建築的剛度,提高整個建築的抗滲能力。這種結構通常用於軟粘土、砂土等地質結構復雜的施工環境。
3.柱式灌註樁排樁支架
這種支護技術的設計方法主要分為疏排設計和密排設計兩種形式。在設計這種支座時,必須註意在樁頂設計時澆築較大截面的鋼筋,並保證混凝土梁帽連接的可靠性。為防止地下水及其雜質流入縫隙中的深基坑,施工過程中應采用高壓灌漿。
此外,建築深基坑支護設計中還有各種施工技術,如土釘墻支護、噴錨支護、錨索支護、樁錨支護、錨板墻支護、水泥土樁深層攪拌支護等。
深基坑支護的四個設計要求
1.深基坑設計應滿足建築物穩定和變形的要求,即正常使用的極限狀態和承載能力的極限狀態。
2.深基坑設計應確保極限狀態滿足足夠的安全系數,以保證整個建築工程的安全。
3.深基坑設計應根據周圍實際情況計算支護結構的穩定性和控制變形範圍。
4.深基坑設計應根據周圍環境進行適當的水平位移,以保證建築物良好的可觀測性和周圍環境的安全。
此外,在深基坑設計中還應註意其他細節,以確保建築物的安全可靠。
10深基坑支護施工的基本要求
1.深基坑圍護的施工方案必須根據設計要求、深度和現場環境工程進度確定。編制完成後,由本單位總工程師審核,並報總監理工程師批準。只有符合規範和法律法規的要求,才能施工。
2.深基坑施工必須解決地下水位問題。壹般采用輕型井點抽水,使基坑底部地下水位降至1.0m以下。必須有專人負責24小時值班抽水,並保存抽水記錄。采用明溝排水時,施工期間不得中斷排水。當結構不滿足抗浮條件時,嚴禁停止排水。
3.深基坑土方開挖時,多臺挖掘機之間的間距應大於10m,開挖應自上而下,循序漸進,不得深挖。
4.梯子應在深基坑上下挖掘或用梯子支撐。嚴禁踩踏支撐上下作業,基坑四周應設置安全欄桿。
5.人工起吊土方時,檢查起吊工具是否可靠,鏟鬥下不得站人。
6.在深基坑邊緣堆放材料和移動施工機械時,應與挖土邊緣保持壹定距離。土質好時留0.8m,高度不超過1.5m
7.雨季施工時,基坑周圍的地表水必須設置排水措施,防止雨水和地表水流入深基坑。雨季開挖時,基坑標高以上應留15~30cm土,待天氣晴朗後進行開挖。
8.深基坑回填土應向四周對稱填築,填築後不得延伸,並應分層夯實。
9.在深基坑施工中,現場工程技術人員要堅守作業,及時解決施工中的安全和質量問題,確保每道工序都能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抓質量、抓進度。
10.深基坑施工中的關鍵部位必須嚴格控制。前壹道工序尚未驗收,後壹道工序絕不允許施工。
要保證雨季基坑施工的安全,首先要知道有哪些危害,符合以下特點。
重大危險源的五大特征
1.開挖施工必然會對相鄰建築物和設施造成安全影響或有特殊保護要求。
2.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後,計劃繼續使用。
3.改變現行設計方案,深化、擴大和改變使用條件。
4.相鄰工程施工,包括基坑開挖的打樁和降水施工,影響基坑支護的安全。
5.基坑臨水。
壹般危險源12例
存在劣質材料、質量缺陷、構件損壞或其他影響基坑工程安全性和適用性的不利條件;
支護結構和工程樁施工引起的振動和剪切可能引起土體流動、土體液化和滲透破壞;
防水帷幕可能出現嚴重滲漏;
主要交通道路位於基坑開挖的影響範圍內,或基坑周邊建築物、市政管線的管道可能滲漏、管溝積水;
雨季施工時,設置在土釘墻和淺層的預應力錨桿可能失效或承載力嚴重降低;
邊墻為雜填土或特殊巖土;
基坑開挖可能產生過大的隆起;
基坑側壁有振動荷載;
內部支撐由於各種原因失效或連續損壞;
可能對支撐結構產生橫向沖擊載荷;
臺風、暴雨或強降水施工供電中斷,基坑排水系統失效;
12.土釘和地腳螺栓的蠕變引起過度變形和地面裂縫。
那麽,要想控制危險源,就需要對重大危險源做好“兩個控制”。
1.預控:在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專項施工方案時,針對工程的各種危害,制定防治措施。
2.施工過程控制:在項目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規定進行監督檢查,並認真落實整改。
加強安全生產綜合治理。
1.認真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杜絕壹切人為事故。
2.加強對員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勞動者的素質和安全生產中的自我保護意識。
3.增強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專業知識的培訓。
4.嚴格加強各類危險源及管理,結合工程特點,對已確認的危險源實施相應的防控措施。
確保雨季基坑無憂的十種方法
現場排水
1)在基坑開挖範圍周圍設置永久或臨時排水溝、防洪溝、擋水堤;如果位於山坡上,必須在坡頂或坡腳設置環形截水溝,防止雨水流入基坑作業範圍。可以在場地原有的排水系統上進行改建,可以增加或改建排水溝,最大限度的利用原有的排水系統,降低成本。
2)充分利用正規的工程排水系統,先建設主要排水設施和排水管網,主要排除地面積水和井點抽取的地下水。
3)施工範圍內道路兩側設置排水溝,支路兩側設置小型排水溝,溝底坡度為2%~3%。
4)基坑區域地表水上遊應設置排水溝、散水溝,必要時可設置截水、擋土堤,控制和減少地表水流入基坑;在低窪地區,應在基坑周圍或僅在水面設置水土保持堤。
5)地表水面積過大時,應在施工範圍內開挖排水溝,必要時應增設水平和垂直排水支管。地面水排盡後,在低窪處設置集排水設施,將施工範圍內的水排出。
6)在可能發生滑坡的地方,必須橫向設置多道環形截水溝,防止水的沖刷和滲透;在坡腳增設排水溝,加強排水效果。
7)在粘性黃土地區施工的基坑,應設置永久性的排洪和防水設施,防止基礎沈降。
加強檢查,防止排水措施滲漏,與建築物保持安全距離,防止水滲入引起建築物下沈。
礦井排水
8)坑槽排水采用排水溝和井點降水。面積小的時候用排水溝排水比較容易,面積大的時候用井點降水比較好。
9)開挖坑槽前應采取措施降低地下水位,確保無水開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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