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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棚是違章搭建嗎?

只要雨棚落地無支撐,不封閉或部分封閉,就不違法搭建。露臺雨棚是否違法需要滿足幾個條件才算違法:

第壹點:如果雨篷位於消防通道上,高度為4.5米,則視為違章建築,存在隱患,必須拆除。

第二點:不能影響城市美觀,即沿街房屋搭建陽臺雨棚或窗戶雨棚是違法的,影響城市形象,必須拆除。

第三點:不能影響他人生活,即影響采光、視線、通風、晾衣等。

第四點:雨棚不能建在結構的兩側,只能建在結構的壹側。

第五點:不能影響社區的整體要求。壹般來說,社區也是統壹的建築風格。如果是私建,會影響整個小區的美觀。

二、違法建築處理和處罰階段

第壹步,按時間劃分流量。根據各地城市規劃的具體時間,合理確定違法建築的時限。

第二步,根據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行政法規的違法建築進行分類分流。

如果不存在這種情況,壹般只是違反建設規劃,會由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如果存在這種情況,會有行政部門牽頭處理。

第三步,做出處理或處罰決定。然後根據處理或處罰決定分別處置,辦理手續的進入補辦手續階段;對於沒收或限期拆除的,將進入執行階段。

(3)補辦手續階段

對依法應當直接辦理手續或者處罰後要求辦理手續的,違法建設當事人應當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手續。

(四)簽訂安置補償協議階段

現階段,拆遷補償方案由雙方自行確定。協商不成的,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進入行政裁決階段;達成協議後,被拆遷人拒不履行的,經被拆遷人申請,可以進入強制拆遷階段,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強制執行。

(五)行政裁決階段

拆遷當事人協商不成,壹方申請行政裁決的,行政機關應當受理。行政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及時將申請人的申請書和證據送交對方當事人,並告知其權利和義務。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行政機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拆遷補償行政裁決,並指定當事人搬遷的期限。

(6)執行階段

對被拆遷人(即違法建築當事人)不履行安置補償協議或裁決的,經申請,可由人民法院按民事司法強制執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強制執行程序強制執行,或由人民政府責成有關行政部門組織行政強制拆遷,強制被拆遷人搬遷並拆除其建築。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結論:在露臺上修雨篷是否違法,要看具體的標準。如果影響城市美觀或者他人生活,就構成違法建設,必須拆除。

第三點:不能影響他人生活,即影響采光、視線、通風、晾衣等。

第四點:雨棚不能建在結構的兩側,只能建在結構的壹側。

第五點:不能影響社區的整體要求。壹般來說,社區也是統壹的建築風格。如果是私建,會影響整個小區的美觀。

二、違法建築處理和處罰階段

第壹步,按時間劃分流量。根據各地城市規劃的具體時間,合理確定違法建築的時限。

第二步,根據是否存在同時違反兩個以上行政法規的違法建築進行分類分流。

如果不存在這種情況,壹般只是違反建設規劃,會由建設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處理;如果存在這種情況,會有行政部門牽頭處理。

第三步,做出處理或處罰決定。然後根據處理或處罰決定分別處置,辦理手續的進入補辦手續階段;對於沒收或限期拆除的,將進入執行階段。

(3)補辦手續階段

對依法應當直接辦理手續或者處罰後要求辦理手續的,違法建設當事人應當到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手續。

(四)簽訂安置補償協議階段

現階段,拆遷補償方案由雙方自行確定。協商不成的,壹方當事人可以申請進入行政裁決階段;達成協議後,被拆遷人拒不履行的,經被拆遷人申請,可以進入強制拆遷階段,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強制執行。

(五)行政裁決階段

拆遷當事人協商不成,壹方申請行政裁決的,行政機關應當受理。行政機關受理申請後,應當及時將申請人的申請書和證據送交對方當事人,並告知其權利和義務。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行政機關應當在法定期限內作出拆遷補償行政裁決,並指定當事人搬遷的期限。

(6)執行階段

對被拆遷人(即違法建築當事人)不履行安置補償協議或裁決的,經申請,可由人民法院按民事司法強制執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強制執行程序強制執行,或由人民政府責成有關行政部門組織行政強制拆遷,強制被拆遷人搬遷並拆除其建築。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回答,可以得出結論:在露臺上搭建雨棚是否違法,要看具體的標準。如果影響了城市的美觀或者他人的生活,那麽在這種情況下就構成了侵權。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四條市、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應當依法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範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築物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已被認定為合法建築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應當給予補償;對違章建築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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