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預防家庭暴力的發生,應采取以下法律措施:第壹,建立專門的反家庭暴力的法律法規。反對家暴是為了防止暴力;二是發生後懲罰肇事者;三是幫助受害婦女。如何“防範”、“制裁”、“救助”,全國各地都有各種各樣的措施和模式。然而,最根本的預防、制裁和援助是建立反對家庭暴力的具體法律法規。法治社會,制止家暴主要靠法律。沒有法律的後盾,消除家暴是不可想象的。中國基本形成了以憲法為基礎的法律體系,包括婚姻法和婦女權益保障法。但是,這些保障條款是從宏觀角度出發的,它們指的是壹般的。比如《婦女權益保障法》中有“禁止歧視、虐待、殘害婦女”、“婦女的生命健康不受侵犯”的規定,但可以說不是指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壹種特殊的暴力,因為實施暴力的是自己的親人,具有難以防範性和隱秘性,其殘忍性是由隱秘性決定的。此外,傳統觀念將夫妻吵架視為私事,難以決斷(清官不能決定家務),這給了傷害女性的家暴極大的庇護。因此,預防家庭暴力必須制定具體詳細的法律法規來制止家庭暴力。1996年初,在“高樓拋妻”發生地長沙,出臺了《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若幹規定》,這是我國第壹部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律。安徽省馬鞍山市婦聯聯合司法機關抵制家庭暴力,研究制定相應規定,保護受害婦女合法權益。包括:1。法院在受理離婚案件時,禁止任何壹方故意傷害另壹方。如有壹方受到傷害,將根據傷害的嚴重程度進行判斷,或追究刑事責任或給予應有的經濟處罰;2.離婚婦女繼續受到前夫的虐待和騷擾,當地派出所應該出面制止,與所在單位共同解決。觸犯刑律的,將依法懲處;3.判決或調動時,規定子女撫養費由單位從工資中扣除,避免出現部分女性不僅拿不到子女撫養費,還被男方打罵的現象;4.把住房問題作為協商調解的主要內容,寫入判決書或調解書,切實保障離婚婦女的住房問題。誠然,這些規定需要完善,適合操作,但畢竟是直接針對家庭暴力的具體規定。這是我國制定反家暴法的前奏和準備。第二,緊密編織維護婦女權益的網絡。家庭暴力是家庭不穩定和社會不穩定的因素,必須加強宣傳教育和打擊力度。將其納入社會綜合管理範疇,開展壹項社會系統工程。全社會要從輿論道德到法律機制,從司法機關、社區、單位、家庭,編織起壹張緊密維護婦女權益的網。要完善社會控制機制,防止拖延。單位不能坐視員工家暴不管。社區應該關心轄區內每壹個可能有暴力傾向的家庭。社區應該設立相應的機構來管理家庭事務,包括鄰裏之間和家庭內部的事務。執法部門應當重視對家庭暴力的處理,完善執法監督體系。要克服清官難斷家務事、夫妻打架是私事的舊觀念,樹立夫妻打架是合法事的新觀念。執法者要以家暴為己任。報紙、電視、廣播等媒體要加強保護婦女權益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曝光壹些侵害婦女的家庭暴力案件,增強公眾監督作用,增強人民群眾維護婦女權益的自覺性和責任感。強化各級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的協調監督職能,各級婦聯要做廣大婦女的母親之家,切實為受害婦女伸張正義,優化家庭氛圍,加強家庭倫理道德建設,營造良好環境,促進家庭成員之間的溝通和諧。形成社會、社區、執法、婦聯、家庭齊抓共管的社會網絡。家庭暴力的預防、制裁和救濟是相互關聯、相輔相成的。幫助和保護受害婦女是反對家庭暴力的另壹項有效措施。家庭暴力發生後,壹方面要懲罰施暴者,另壹方面要幫助受傷者。這是同壹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安撫受害者的心,幫助解決壹些實際困難是必要的。壹方面可以及時減少對受害者的傷害程度,另壹方面也可以震懾施暴者。家暴發生後的救助工作包括:對重傷者,應提醒受害人在被打後24小時內到醫院檢查、取證、協助治療疼痛,並提供律師;為輕傷者提供心理幫助,協調恢復家庭和睦。從長遠來看,有必要設立婦女庇護所、家庭法院和婦女熱線。如95婦會當天掛牌迎客的武漢“新太陽女婚站”,旨在減少家庭暴力,避免社會歧視,提高女性素質,保障不幸女性的人身安全。該站主要為婚姻不幸的女性創造條件,為她們在此短暫停留提供必要的住宿、工作、學習和生活保障。“上海南方家庭暴力婦女兒童救助中心”的主要功能是讓受害婦女暫時得到庇護,從而將家庭暴力和危險降到最低。河北省唐山市婦聯成立了全國首個“反家暴協會”,著力改變三個觀念:家醜不可外揚、清官難斷家務事、輕傷不究。抓三件大事:《夫妻文明公約》出臺;建立婚前財產登記制度;增加新聞媒體對家庭暴力的曝光。在我們深感需要緊密編織壹張維護女性權益的網絡之際,由中國社會工作者協會經綸家庭科學中心等四家單位聯合發起的全國首個家庭暴力熱線卻因經費問題被迫停辦,令人遺憾。壹年多來,熱線在心理安慰和幫助受害女性尋求自我保護措施方面發揮了壹定作用。《中國婦女報》在反對家庭暴力的系統工程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對於壹些惡性家暴案件,本報及時曝光,並在報紙顯著位置,以精辟的文字,曝光了壹系列惡性家暴案件,激起全社會的公憤。長沙“高樓拋妻真可怕”激起社會各界討伐家暴。《向家暴宣戰》欄目誕生,開啟了“向家暴宣戰”專題討論。“家庭不是暴力特區”、“家暴法不能姑息”、“家務有法可依”、“面對家暴,社會不應無動於衷”、“家暴不是私事”、“克服社會毒瘤”、“全球意識:制止家暴”等聲討聲如雷鳴,震耳欲聾,對施暴者有極大的震懾力。第三,女性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和防暴意識。勇於反抗暴力是消除暴力的唯壹途徑。同時,記住妳是在和輿論和法律並肩作戰,和婦聯組織以及全社會正義人士的良知並肩作戰。不管妳家有沒有暴力,每個女人都要樹立自我保護意識。因為家庭生活的隱秘性和隱私性,最好保護的就是自己。建立自我保護意識和防範意識的目的是為了將家庭暴力減少到最低程度。當妳未能預防家暴,被家暴嚴重傷害時,別忘了尋求法律保護。家庭暴力和社會暴力壹樣,法律應該將施暴者繩之以法。尋求法律保護的行動本身也是女性反暴力意識的表現。第四,標本兼治,消除家庭暴力。懲罰家暴罪犯,幫助女性受害者,是社會在家暴後應該采取的行動。這些動作雖然很重要,但只能說是治標不治本。家庭暴力本質上是性別平等意識在行動上的體現。實現男女平等才是根本解決之道。要男女平等,首先要提高女性的經濟地位。女性只有經濟獨立,才能在家庭中擺脫對男性的依賴。近年來,下崗女工家庭離婚和家庭暴力的增加就是證明。提高婦女在家庭中的經濟地位是打擊家庭暴力的最佳物質基礎。其次,我們應該提高婦女在整個社會中的政治地位。要大力宣傳男女平等的基本國策,使男女平等的國策像計劃生育、環境保護的國策壹樣深入人心。這也必須加強立法。第95屆婦女大會後,全球關註的家庭焦點——反家庭暴力,中國社會正在行動起來。這些行動包括:反家庭暴力的法律在不斷完善;懲治暴力侵害婦女犯罪的司法保障體系初步建立;在禁止拐賣婦女強迫結婚、解救被拐賣婦女行動中,公安機關全力以赴;除少數省份外,幾乎所有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設立了保障婦女權益的機構;非政府組織、基層行政單位和社區組織在預防家庭暴力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媒體的積極宣傳和對家暴的曝光和跟蹤報道,使社會輿論對家暴進行了全社會的譴責,使施暴者陷入了全社會對譴責的恐懼之中,教育了很多。女性是家暴的受害者,家暴法不允許!預防和懲罰犯罪者、完善立法、援助和保護受害婦女正在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杜絕和懲治家庭暴力的對策:第壹,充分利用現有的法律框架制止和懲治家庭暴力。我國現有的保障婦女、老年人、兒童權益的法律法規散見於《憲法》、《民法通則》、《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規中。消除家庭暴力,需要逐步完善這些相關法律法規,為受害者提供充分有效的法律救濟。比如,分居制度的建立,作為同居制度的補充,不僅可以緩解夫妻矛盾,避免草率離婚,而且對預防婚內暴力及其引發的刑事案件也有積極作用;在民法中,因為家庭暴力是從侵權的角度來處理的,所以賦予了受害方民事賠償請求權,受害方有權要求停止侵害、賠禮道歉、賠償損失(包括精神賠償)。其次,建立多層次、多機構的社會支持體系。1,充分發揮基層居委會等組織的調解作用。2、強調執法機關及時介入和有效制止的責任。3.建立類似國外婦女收容所的社會救助機構。幫助受害者及時擺脫家暴。第三,加強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素質,樹立良好風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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