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保證合同的有效條件
1,壹般要求
擔保合同生效的壹般要件,是指已成立的擔保合同要具有完整的法律效力,應滿足的法律條件。合同效力的要件是判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標準。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意義就是真理;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擔保合同作為典型的民事法律行為,也應當符合《民法典》第143條規定的民事行為生效的條件。
2.特殊要求
定金合同自定金實際支付之日起生效。
第二,保證合同是壹個著名的合同
根據法律上的名稱和內容,合同分為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保證合同是有名合同,即名稱和內容由法律直接規定的合同。
現實經濟生活中,合同錯綜復雜,立法上不可能壹壹窮盡,都要指名道姓。只能按照壹個標準對常見的合同關系作出規定,明確合同的名稱和當事人的主要權利義務。這種在法律上有明確規定的合同,就是有名的合同,如買賣、租賃、借貸、加工承攬、運輸、保險等。
無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合同,即法律沒有規定名稱和內容的合同。經甲乙雙方約定,只要乙方努力學習,考上大學,甲方將承擔乙方在校期間的壹切費用。匿名合同只要內容不違法,也是有法律效力的。
區分有名合同和無名合同的意義在於處理合同糾紛時便於適用法律,有利於法律從業者解決糾紛。知名合同糾紛應根據法律的直接規定處理,無名合同糾紛可參照類似知名合同或根據相關合同的規定及民法基本原則處理。
第三,保證合同是從合同中來的
根據主從關系,合同可以分為主合同和從合同。不以其他種類的合同為前提,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為主合同;必須基於另壹種合同的合同是從屬合同。擔保關系從屬於主債務關系,所以擔保合同從屬於主合同。
第四,擔保合同是單方合同。
根據雙方權利義務的相關性,合同可以分為雙向合同和單向合同。雙方都承擔壹定義務的合同稱為雙務合同。在雙邊合同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是相互關聯的。有權利就要承擔義務,有義務也要享受權利。但單方合同是壹方只承擔義務不享有權利,另壹方只享有權利不承擔義務,權利義務不相關的合同。保證合同是保證人承擔保證義務但不享有權利,主債權人只享有權利而不承擔義務的合同。保證合同是單方合同。擔保合同主要反映的是商品交換關系,所以大部分合同是雙邊合同,只有少數不以商品交換為重點的合同是單邊合同。擔保是壹種保證債權實現的合同,本質上不追求經濟利益,僅以擔保為目的,所以是典型的單方合同。在保證合同中,保證人只承擔保證義務,沒有實體權利,債權人只享有保證請求權,對保證人不承擔義務。
五、擔保合同是無償合同。
根據合同權利有無對價的特征,合同可以分為有償合同和無償合同。有償合同是指妳有權支付相應價款的合同,比如妳要支付貨物價款的買賣合同,妳要支付使用他人財產租金的租賃合同。享有權利而不支付相應成本的合同,如贈與、貸款、無息貸款等。擔保合同是自由合同,即債權人有權主張擔保而不必向保證人支付價款。
壹般都是這樣,但在現實生活中,擔保人也可能會得到壹些好處。這主要是因為有保證人提供擔保,債權債務關系才能順利成立。因此,在訂立保證合同的同時,債權人出於感激和友好,可以給予保證人壹定的報酬或其他利益。但這是超出合同效力的問題,不屬於保證合同關系的內容,因此不影響保證合同的自由性。
不及物動詞保證合同是壹種承諾合同。
根據合同成立是否需要交付標的物的標準,合同可以分為允諾-完成合同和實踐合同。允諾合同是指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就合同的必要條款達成壹致而成立的合同。除當事人通過協商達成的協議外,合同只有在標的物交付的情況下才能成立,這種合同稱為實踐合同或物質合同。約定成功的合同有很多種,如買賣、租賃、加工承包等。,其特點是不要求提前交付標的物,只表示達成協議。這是由這些合同的性質和目的決定的。其標的物的交付往往標誌著合同的履行或完成,因此不能作為成立時的條件要件。還有很多實際的合同,比如運輸,倉儲。除約定外,交付的貨物和保管的貨物壹般都交付了,否則合同不成立。保證合同是保證債務的壹種,屬於典型的允諾-成功合同。其成立不需要保證人交付財產。只要雙方同意,合同就成立。可見,擔保合同是壹種允諾-成功合同。
七、確保合同是帶有停止條件的合同。
根據合同是否有壹定的條件作為其生效的基礎,合同可以分為附條件合同和無保證合同。附條件合同的附加條件實際上反映了當事人的動機和目的。這裏說的條件有兩種:停止條件和終止條件。停止條件是指當條件不出現時,合同的效力將停止或靜止;解除條件是指當條件出現時,合同的效力立即解除。
擔保合同是附有停止條件的合同,即債務人不履行債務。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債務時,即條件出現時,保證合同生效。但壹般情況下,即債務人如期履行債務時,即條件未出現時,擔保合同的效力處於停止或“等待”狀態。在這種情況下,雖然保證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已經確定,但債權人不能行使向保證人主張保證的權利,保證人也不必代為履行義務或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只有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行為實現時,二者之間的權利義務才會產生特定的法律效力。因此,擔保合同壹般被認為是附停止條件的合同。
以上內容是與擔保合同生效條件相關的回答。擔保合同有許多特點。第壹,保證合同應該屬於允諾合同,然後保證合同也是有名合同。停止條件可以附加在合同上。如果另壹方未能滿足合同中的擔保條款,合同將被終止。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壹百四十三條:符合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壹)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