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動法的休假制度。病假:1。病假證明必須由公司指定的正規醫院開具;2.員工拿回公司的病假證明必須包括:1)二級以上指定醫院醫生的診斷書;2)二級以上定點醫院醫生的病假條。3.若公司發現病假證明不合格,則視為事假,扣除員工當天相應的工資和考勤獎;如有欺詐行為,情節嚴重的,將被公司開除;4.員工病假每月審核周期為本月18至下月17:1)每月病假不能超過1天2)每月累計病假> 1≤2,扣除考勤獎100元3)每月累計病假> 2。扣除考勤獎後,剩余的200元工資嚴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員工守則》和《員工手冊》第2.5款規定的病假工資扣除率執行(詳見《員工守則》和《員工手冊》)。操作規則:員工必須在休假後壹周內將休假單交給行政人員登記。超過壹周未提交請假條(從請假回來的當天算起),公司將按事假處理,從當月工資中扣除。2.事假(月計算周期:本月18至下月17):1。凡休事假的員工,本月不發全勤獎;2.經公司批準,員工可以休無薪事假,但每年不超過十個工作日;超過5天的事假必須提前壹周提交;3.如果員工的事假超過公司規定的最長期限,將影響公司的正常工作,公司將認為其自動離職。4.工資扣除公式為(基本工資+補貼)÷21.75×事假天數三。年假:公司會給員工年假,讓員工下班後有足夠的休息時間,公司鼓勵大家充分利用年假休息。享受帶薪年假的條件如下:1。公司所有員工服務滿壹年後可享受12個工作日的年假。工齡每滿壹年,年休假可在原基礎上增加壹個工作日,年休假最多不超過20個工作日。試用期內,員工不享受年假。2.服務第壹年,員工可享受的年休假,應按當年就業時間比例計算:工作天數÷365天×12天。3.員工終止聘用時,未休年假的平均工資應按當年聘用期的比例計算:月基本工資÷21.75×剩余年假天數。必須提前申請年假:65438。2.連續少於五天的休假申請必須提前三個工作日提交;3.連續休假五天的申請必須提前壹周提交;4.連續十個工作日以上的請假申請必須提前兩周提交。操作規則:任何員工休年假都必須填寫壹份正式的年假申請表並提交給部門經理審批,然後提交給行政人員進行登記。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補假申請(特殊情況除外)。(員工的年假表由主管和主管的年假表經理提交。)
法律客觀性:
法律是如何規定節假日的:(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下列日期依法安排職工休假:1,元旦;2.春節;3.國際勞動節;4.國慶節;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國務院第270號令)對此作出了具體規定。規定全體公民的節假日為元旦(壹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壹些公民的假期是婦女節(半天),青年節(半天),兒童節(壹天),中國人民解放軍建軍節(半天)等。如果所有公民的假期都落在休息日,就應該在工作日補償,而部分公民的假期落在休息日,就不補償。(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女職工享受不少於90天的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十五天。在多胞胎的情況下,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壹定期限的產假。第九條規定,有不滿壹周歲嬰兒的女職工,每班給予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每班女工的兩個哺乳小時可以合並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來回路上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壹日。《關於勞動法若幹條款的解釋》規定,這壹條應當理解為: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有壹次24小時不間斷的休息。(4)年假。根據《勞動部關於實施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勞部發[1995]309號)第七十二條規定,仍執行原企業職工年休假制度。新規出臺前,企業可按《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職工休假的通知》(中發電[19]號文件規定,勞動者休假天數根據其資歷和崗位不同,最長不超過兩周;壹般來說,就地休息為主;不搞公款旅遊,不以不休假為由向勞動者變相發放錢物。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所有企業。(5)其他休假。除上述假期外,勞動者還可以根據自身具體情況享受婚假、喪假、產假。職工本人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時,根據具體情況,經單位領導批準,可酌情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如果員工結婚時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而員工在其他地方的直系親屬去世時需要員工本人參加葬禮的,可以根據距離給予出差假。在批準的婚假、喪假、探親假期間,員工工資照發。這壹規定最早見於勞動部發布的《關於企業單位職工加班、事假、病假、停工期間工資待遇的意見》(1959年6月[59]67號)和《關於國有企業職工請婚喪假、旅遊假問題的通知》(65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