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雲南省高級法院院長許前飛肯定接受了李昌奎的好處。如果他想殺人,他應該去雲南殺人。殺害許前飛的家人絕對不會被判死刑。

雲南省高級法院院長許前飛肯定接受了李昌奎的好處。如果他想殺人,他應該去雲南殺人。殺害許前飛的家人絕對不會被判死刑。

李昌奎奸殺了壹個女孩,殺了壹個男孩,然後因為害怕犯罪而逃跑。昭通中院在審理死刑的時候,顯然是非常正確的。為什麽會引起並發癥?因為李不顧壹切的“自首”和不存在的“積極賠償”,被判死緩?壹定有原因。但這和李家絕對沒有關系。很簡單,不是因為雲南高院說“李家窮,沒錢行賄”,而是因為據報道,連的哥哥等家人都對這次減刑感到驚訝!李家沒有動靜,卻莫名其妙地被救活了。雲南高院是否表現出極大的同情心,認真貫徹最高法院“少殺慎殺”的精神?可惜最高法院沒有這麽明確的精神!而且,雲南高院絕對不是壹個講慈悲的地方,哪怕不是像某些業內人士透露的“殺人犯交易所”!可以肯定的是,這個時候,壹定有鬼!是不是像有些網友說的那樣,為殺人狂魔賽睿避死鋪路?我不知道。(2008年雲南高院還沒判殺人罪,真的很可疑。)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壹定有鬼!

據雲南省高級法院副院長田成有說,他們的判決是由壹個27人組成的司法委員會更改的。誰是這個審判委員會中的核心人物,起著壹言九鼎的作用?那只能是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兼首席官員許前飛。可以肯定的是,只有有壹點良知的人——更不用說法官了——不會支持修改,而且根據田成有的說法,在審判委員會中確實有不同的意見。我們不知道有多少人有不同的看法,但無論如何,終於有人擠過人群,“統壹了認識”,最終做出了荒謬的修改。這個人是誰?這個人就是許前飛,雲南省最高法院院長兼首席大法官!

因此,稍微有點常識的人都知道,如果不是許前飛,沒有人能改變昭通中院的死刑判決!稍有常識的人也知道,如果沒有不可告人的秘密,許前飛絕不會強迫審判委員會作出如此荒謬的修改,也絕不會真正追求什麽司法進步,更不會為了實踐所謂“少殺但慎殺”的偽人道理念而鬧得天下大亂!雖然他可能沒有料到這句話引起的社會不滿會如此強烈。

結果此案壹經披露,公眾壹片嘩然。雲南高院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在這種情況下,雲南高院完全不回應民眾,實在是不合理。按理說,只有雲南高院院長、首席大法官許前飛,這個自始至終處理此案的審判委員會核心人物,最有發言權,最能說實話。但高院院長出面回應,實在不雅。更何況他也不可能說什麽。所以我們不得不委托和兩位副總裁出面阻止。平心而論,趙天的反應絕不是即興發揮。可以說他們已經做好了充分的準備。準確地說,他們發言的要點已經得到許前飛的完全認可,或者可以說,他們表達的觀點實際上是他們被允許表達的觀點。趙天夫婦在犯了謬論後遭到了媒體的嚴厲炮轟,但他們並沒有因為自己的不當言論受到雲南省高院的批評,這就是證明。

就這樣,沒有許前飛的跡象,從操縱判決到回應媒體,好像他與此事無關。然而,徐達院長終於出現了。與趙天不同的是,這壹次他展現了壹張和藹的臉。他在哪裏露面的?再來看雲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向李昌奎案被害人家屬送達的《再審決定書》:“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婷麗、陳金林不服,向我院提出申訴。法院及時審查了這個案件。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在審查中向我院提出檢察建議,認為原審被告人李昌奎量刑較輕,應予再審。我院院長經審查,認為有必要組成合議庭對該案進行再審,於20110提交我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按照審判監督程序對該案進行再審……”。請看壹看。“我院院長認為有必要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多好的總統啊!經過趙天兩位副院長的無聊狡辯,這位“我院院長”終於露出了正義的壹面!他也覺得這句話的修改有問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審是必要的."不過,我們有點好奇。這個案子審了這麽久,“我院院長”覺得有必要重審。是不是有點晚了?坦白說,恐怕不是“我院院長”,而是廣大正義人士認為“有必要再審嗎?”不然許大人的正義來得多晚?另外,從再審決定來看,似乎徐先生撒了壹個彌天大謊。該決定稱:“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婷麗、陳金莉不服,向本院提出申訴。法院及時審查了這個案件。”請問:二審判決是什麽時候發生法律效力的?應該是今年3月吧?那麽和陳禮品是什麽時候不服向我院提出申訴的呢?請看新華網雲南頻道2011 7月5日的報道:“...王婷麗還說,昭通中院和省高院的法官分別在壹審和二審時去了巧家縣。壹審家屬提起了附帶民事訴訟,參加了庭審,拿到了判決書。但是,‘我們的家屬沒有接到二審的通知,直到現在也沒有正式給我們二審的判決書’。他們是去看守所詢問後才知道的,找警察借了壹份判決書。”高院改判數月,李已在獄中享受死緩待遇。被害人家屬“去看守所詢問後才知道”。這是什麽?但雲南省高院的《再審決定書》稱:“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原審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王婷麗、陳金林不服,向我院提起上訴。”好像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受害人馬上就知道了,就訓斥了。這不是作弊是什麽?再審決定書還說:“我院及時審查了本案”。3月作出判決,7月迫於輿論壓力決定派人復查,甚至被說是“及時”。這個“再審決定”是許前飛通過的吧?徐達院長,我真的很佩服妳的勇氣!我就想問妳,妳為什麽要撒這個謊?修改句子的全過程,可能才是真正的幕後核心人物,但從來沒有引起大眾的關註。只是在《再審決定書》中表現出壹絲正義,讓人民群眾感到壹絲欣慰,可惜卻表現出壹點蛛絲馬跡。

總之,李昌奎壹案被改判,疑點重重。這起謀殺案發生在2008年。壹審被判死刑,二審在雲南高院。到目前為止,還沒有決定?原因是什麽?妳還在等什麽?與本案有關嗎?此外,有業內人士大膽透露,雲南高院其實是殺人犯交易所。很多法官都有消息來源,直接向案件當事人要價,所以很多毒犯本該被判死緩,而這類案件社會影響不大,很難引起公眾關註。雲南高院已經徹底墮落,走向了反面。這些可怕的說法也是真的嗎?恐怕只有許前飛院長的解釋最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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