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依法獨立行使國家司法權的國家機關。根據憲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中國設有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專門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壹直是法學專業學生就業的主要領域,也是法學專業學生“專業對口”、實現職業理想的重要目標。[3]
催產器
檢察院是依法獨立行使國家檢察權的國家機關。根據憲法和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規定,我國設有最高人民檢察院、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軍事檢察院等專門人民檢察院。和審判機關壹樣,各級檢察機關也是法學畢業生就業的熱門行業。[4]
警察
公安機關是國家的公安行政機關和刑事執法機關。在我國,公安機關是國務院和各級人民政府領導下的行政職能部門,是國家行政機關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公安機關不同於壹般的行政機關。它是負責社會保障和行使國家安全管理權的專門機構。國家賦予公安機關不同於壹般行政機關的各種強制手段,以完成公安機關承擔的治安管理職能,同時使公安機關成為國家其他行政活動的堅強後盾。
我國公安機關既是行政機關,也是具有刑事執法職能的司法機關。根據我國憲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公安機關在刑事訴訟中承擔偵查和執行刑罰的職能,對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負責並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懲治犯罪的任務。
鑒於我國公安系統的現狀,今後相當長壹段時間,我國公安隊伍建設將繼續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從嚴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針,以提高公安隊伍的整體素質和戰鬥力為目標,以深化改革為動力, 以“四統壹五規範”為基本內容,以建立健全以法規為主體的制度為重點。 實現公安隊伍建設各個方面、各個環節的規範化、標準化、法制化,建設壹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過硬、執法公正的公安隊伍,真正擔負起鞏固中國* *產黨執政地位、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的重大政治和社會責任。[5]
政府機構
機關壹般指國家黨和政府機關或團體為實現其職能而設立的負責指揮和控制行政活動的機構,包括政府機關、財政系統、政法系統、科學衛生文化系統等。公務員是代表國家從事公共事務管理、行使行政權力、履行國家公務的人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相關規定,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支付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根據《公務員法》界定的範圍,我國公務員不僅包括各級政府的行政工作人員,還包括以下人員:壹是法官、檢察官;二是民主黨派機關的工作人員和生產黨派機關的工作人員;第三,人民團體和群眾組織的工作人員,雖然性質上不同於國家工作人員,但在管理上壹直屬於幹部範疇,所以仍按現行做法,參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
隨著我國公務員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務員的工作條件、待遇和職業發展前景都比改革開放初期有了很大提高,成為法學專業學生報考各級公務員的首選。近年來,國家公務員考試對法律專業人才的需求最大,所占比例也最大,這也在壹定程度上吸引了優秀法律專業學生的廣泛參與。
從2008年中央國家機關及直屬機構招錄職位來看,法學專業成為當年招錄職位最多、報考人數最多的熱門專業。據人事部公布的“2008年職位信息”統計,當年提供法律(法律)專業人才報考的職位多達1134個,* * *面向社會招聘法律(法律)專業。招錄法律專業人員的領域也很廣,包括前幾年公務員考試的熱門職位,比如國家廣電總局。其中,中央國家行政機關直屬事業單位和派出機構招錄法律職業人員比例最大,共有683個職位可供法律職業人員選擇,其中稅務和海關系統職位最多。
隨著中國社會經濟活動逐步納入法制化軌道,工商行政管理、稅務、海關等政府部門的監管職能日益明顯和重要。近年來,海關、工商管理、稅務等政府行政執法和經濟監管部門,以及金融、證券、保險等行業吸收了大量法學畢業生,今後還將繼續。[6]
法律機構
律師
律師是指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他的工作主要包括:代表客戶處理與法律問題相關的訴訟;為委托人提供法律咨詢和指導,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采取法律行動捍衛客戶的利益。
律師是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要力量。在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進壹步對外開放的背景下,中國面臨著大量的法律事務,尤其是金融證券、高科技、環境保護、知識產權、反傾銷、反補貼、反壟斷等領域,迫切需要優秀律師的介入。但是,目前我國律師隊伍結構不夠合理,復合型人才匱乏,不能滿足經濟發展對律師法律服務的需求。
在未來很長壹段時間內,以下領域對律師的需求會很大:
公共律師和公司律師
所謂公職律師,是指具有律師或者法律職業資格,在政府職能部門或者行使政府職能的部門工作,或者被招聘到上述部門從事法律事務的公職人員。與公職律師不同,企業律師是設立在企業中,為自己的企業提供法律服務的律師或法律服務專業人員。雖然受委托擔任政府法律顧問是社會律師的重要職能,但由於政府管理職能的特殊性和復雜性以及社會律師自身工作的多樣性,社會律師提供的法律服務具有壹定的優勢和局限性,難以滿足社會多層次、多領域的需求。建立公職律師和公司律師制度,形成社會律師、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軍隊律師並存、相互配合、優勢互補的格局,將成為我國未來律師行業的發展趨勢。
外交和金融投資領域
隨著中國入世和國內各大城市經濟的快速發展,經濟發達的東部地區和各大城市對外聯系和交流日益密切,許多領域對律師的需求很大。
如航運、海事業務、金融、證券、期貨、會展業和投資業,有相當大的發展空間。律師在國企改革、勞資糾紛和就業問題、外來人口問題、房地產等領域也很有用。由於語言問題,我國相當多的律師不能用英語與外商直接溝通和談判,更不用說直接用英語去仲裁庭,參與國際訴訟或仲裁程序。法律英語的應用和掌握已經成為提高中國律師服務水平的“瓶頸”。
民事訴訟領域
為離婚訴訟、債權債務等許多傳統領域提供法律服務也有廣闊的空間。隨著社會風氣和觀念的改變,離婚率上升,離婚訴訟越來越多。
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之間、企業與個人之間、個人與個人之間的債權債務糾紛也越來越多。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增強,“老百姓打官司難,請律師難”的現狀必將改變,專門從事民事訴訟的律師數量將會大大提高。
壹些新興領域
現在有很多領域需要律師介入,比如商標代理、稅務服務等,都是“空白點”,不屬於律師的業務範圍。國外有專門的稅務律師,國內發展緩慢。商標代理的業務挺大的,但目前律師還不能涉足。入世後,很多行業對律師的需求不僅僅是訴訟,還有非訴訟專業人才,如反傾銷、反壟斷、投資、融資、招商引資、商業風險等專業領域。
公證部門
公證員是指符合法律規定條件,在公證處從事公證業務的執業人員。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的實施,確定了我國公證機構是依法設立、不以營利為目的的認證機構,依法獨立行使公證職能、承擔民事責任,逐步與國家機關完全脫鉤。
近年來,隨著我國公證事業的快速發展,我國年公證人數已連續7年超過654.38+00萬人,比654.38+0980年增長了654.38+065.438+00多倍。公證事項200多種,每年辦理涉外公證300多萬件,發往100多個國家和地區使用。民事公證、經濟領域各種行為和文書公證、涉外公證等各種公證服務正在逐步滲透到中國經濟和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到2005年,我國公證機構和公證隊伍初具規模,全國建立公證機構3162個,比1980個增長了5倍;公證員2萬多人,比1980增加了15倍。公證隊伍的專業化和職業化也取得了重大進展,公證員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素養進壹步提高。目前,大專以上學歷占公證員總數的94%。實行了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中選拔公證員的制度,具有公證特色的執業準入、培訓、考核、獎懲機制基本形成。科學合理、靈活有效的用人機制和評價體系初步建立,以執業公證員為主體、助理公證員和輔助人員為補充的公證專業隊伍日趨成熟。
中國公證服務業將加強公證機構建設,完善公證工作組織體系;依法履行公證職責,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公證法律服務和保障。具體而言,“十壹五”期間,中國公證工作將圍繞保持國民經濟平穩較快增長、提高自主創新服務能力、促進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實施互利開放戰略、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開展工作。[7]
企業法律顧問
企業法律顧問是指具有企業法律顧問資格,經登記機關註冊後,受聘於企業,從事企業法律事務的內部專業人員。近年來,由於法學畢業生傳統就業能力的限制,越來越多的法學學生將法律工作和在企業擔任法律顧問作為其就業和求職的另壹個重要選擇。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特別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企業法律顧問工作得到了迅速發展。1997年3月,人事部、國家經貿委、司法部聯合頒布《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決定實行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制度。1997年5月,國家經貿委頒布了《企業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對全國企業法律工作作了必要的規定。目前,我國從事企業法律事務的從業人員超過65438+萬人,有3萬多人通過了1.998、2000、2002三次國家資格考試,取得了企業法律顧問資格。在公司法律事務的管理上,有的企業設置了專門的公司法律事務部門,名稱大致相同,有的叫法律事務部(或法律顧問室),有的叫法務部(或法律室)。有的是企業的壹級部門,有的是二級部門。還有的企業只設置了專職的企業法務人員,包括法律顧問、法務專員、法務專員、法務主管、法務秘書等不同的稱呼。
在不同的企業,法務工作的地位是不同的。在壹些企業中,企業的法律事務部門或人員受到領導的高度重視,成為企業領導決策的重要參謀。同樣,作為企業法律顧問和法律事務專員,有的需要專職律師,有的需要兼職律師,或者法律專業人士。待遇方面,有的享受副總待遇,有的享受部門經理待遇,有的享受主管待遇,有的只享受業務員待遇,工資自然相差很大。
為逐步適應國際競爭的要求,依法決策,依法經營,依法維護企業合法權益,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於2002年開始在國家重點企業中開展總法律顧問制度的試點和推廣工作。試點企業多為大型或超大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行業涉及軍工、民航、石油石化、電子、電信、建築、冶金、能源、金融、商貿等領域,得到了廣大企業的積極響應。[8]
金融部門
金融業是指經營金融商品的特殊企業,包括銀行、保險、信托、證券、租賃和典當。金融業具有指數性、壟斷性、高風險性、利益依賴性和高負債經營的特點。
金融法規體系逐步完善。基本實現支付體系現代化,進壹步加強貨幣發行管理和反假工作,逐步完善征信體系,初步建立反洗錢體系,逐步完善反洗錢機制和體系。
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占有重要地位,關系到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具有優化資金配置和調節、反映和監督經濟的功能。經過近二十年的改革,金融業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規模發展。隨著經濟的穩步增長和經濟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金融業的發展前景十分廣闊。
近年來,法學畢業生大量湧入市場,不僅在傳統司法領域,而且在金融領域,尤其是商業銀行的管理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壹些法學畢業生綜合素質高,適應能力強,很快成為壹些金融機構的業務骨幹,少數優秀學生甚至走上了單位的領導崗位。
從商業銀行總行來看,商業銀行內部以下部門未來仍將保持對法律專業人才的旺盛需求,即:法律事務部、合規部、催收處置部(信貸執行部)、信貸管理部、國際業務部、紀檢監察部、辦公室等。
對於有誌於金融法律事務的優秀法學生來說,在金融系統工作也能有所作為,大有作為。[9]
新聞出版業
凡從事報刊雜誌采訪、編輯、發行,以及專門從事新聞素材供應的綜合性機構,均可稱為新聞學。也可以說,新聞事業是指以服務公益為主要目的,通過報紙、新聞雜誌、廣播、電視、新聞電影等媒體向公眾提供信息的綜合性事業單位。
近年來,培養卓越法律人才的方向是培養法律職業素質教育。良好的法律職業素質使得部分法學畢業生不僅局限於傳統就業領域,還在新聞傳播出版領域從事編輯、記者、節目策劃、發行等重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