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嘉善居住證對他們來說,遠比我們想象的重要。以下是如何辦理嘉善居住證,分享給大家。歡迎借鑒!
近日,我縣正式出臺《嘉善縣居住證制度改革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積極響應省市要求,啟動新壹輪居住證制度改革試點。
此次實施的居住證制度改革,主要以合法穩定住所和合法穩定職業為基本條件,有序發放居住證,以“權責對等、積分服務”為基本原則,以居住證為載體,以居住證持有人積分管理為基本內容,建立健全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
根據《辦法》規定,我縣已進行居住登記的流動人口和《浙江省暫住證》持有人依法依規享受基本公共服務。《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按照法律法規和我縣相關政策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合作醫療、計劃生育、公共衛生、精神文化、隨遷子女義務、高中階段教育、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務。同時,通過設置積分指標體系,對《浙江省居住證》持有人進行積分管理,將個人情況和實際貢獻折算成相應的積分,根據積分情況梯度享受公共服務。
居住證申請要求
申請人在受理窗口提交居住證申請表時,應當出示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並提交有效身份證件或者身份證明復印件和近期照片。成年育齡婦女還應當提供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同時,按以下要求,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第壹,辦理浙江省暫住證。
1.自住的,提供相應的權屬證明(證明)材料。
如果是居住在贈與或繼承的住房,需要提供第三方機構的證明(如公證)。
2.居住在出租房的,提供相應的房屋租賃合同。
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應提供出租房屋的權屬證明(證明)。
3.居住在所借房屋的,向貸款人提供相應的房屋所有權證(證明)和借款證明。
4.居住在單位內部宿舍的,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和單位內部宿舍的建築平面圖;居住在由單位提供的具有產權證明的房屋的,提供單位出具的證明及相關權屬證明(證明)材料。
房屋權屬證書(證明)材料包括:農村房屋,提供《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或《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報告書》等土地權屬證明材料;城鎮住房(商品房),提供相應的《房屋所有權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等權屬證明材料。
二、申請《浙江省居住證》和《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持有人或者符合《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條件的,還應當提供以下材料:
1.對就業的,提供六個月以上期限的勞動合同和壹年內依法在居住地參加社會保險滿六個月的證明。
2.個體經營的,提供企業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和壹年內參加居住地社會保險滿六個月的證明。
3.能夠證明合法穩定就業的其他相關材料。
在農村承包土地(或養殖)的,應提交期限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合同。與農戶直接簽訂合同,必須有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見證。
三、流動人口投資創業或引進人才申領《浙江省臨時居住證》或《浙江省居住證》。
除提供居住證明、勞動合同等證明材料外,還應根據以下情況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1.在嘉善投資50萬元以上創業或年納稅65438+萬元以上的,應提供驗資或納稅等相應證明。
2.屬於緊缺人才名單中的企業領軍人才的,提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證明。
3.有大專以上學歷的,提供畢業證及復印件。
4 .獲得國家職業(執業)資格或專業技術崗位資格的,提供相應證書及復印件。
5.獲得授權公告地址為嘉善的發明專利,獲得授權公告地址為嘉善的實用新型專利,獲得授權公告地址為嘉善的外觀設計專利,或者獲得其他優秀科技成果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明及復印件。
6.居住規模以上企業擔任中層以上管理或領導職務的,提供企業出具的中層職務證書、聘書(任命書)原件及復印件,由縣經信局審核。
7.被選舉為縣級以上代表、全國人大代表或者政協委員的,提供代表證及其復印件。
8.獲得嘉善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市級及以上部門各類榮譽稱號的,提供證書及復印件。
9.提供符合要求的其他相應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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