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全日制研究生相比,在職LLM學生的優勢在於擁有豐富的專業經驗和社會經驗,畢業後不擔心工作問題。而且很多在職的LLM學生都接受過比較好的法學本科教育。他們的缺點是工作和學習有較大的沖突,閱讀專業書籍的興趣隨著專業思維的形成而減弱。部分學生沒有接受過系統的法學教育,專業基礎較差。另外,大部分在職LLM學生都有集中上課,所以在高校的時間較短。
面對如此龐大的在職法律碩士群體,筆者作為在職法律碩士導師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如何指導在職法律碩士根據自身特點選擇畢業論文選題,如何設計畢業論文提綱,如何整理參考文獻。限於篇幅,筆者分別論述。
(1)在職LLM學生如何選擇畢業論文的選題?
針對以上情況,筆者提出以下建議,供同學和同仁參考:
首先,在職研究生要結合自己的工作選擇課題,而不是選擇自己不熟悉的課題,這樣才能揚長避短。事實證明,任何壹個專業人士,都會因為法律的普遍規範而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面臨壹些法律問題,所以結合自己的工作題目,很容易就能拿起各種豐富的寫作素材。即使是那些不從事專門法律事務的同學,在工作或生活中也總會涉及到大量的法律問題,也不乏素材。
其次,由以上特點決定,在職LLM學生應盡量避免過於理論化的題目。盡量避免過於理論化,有雙重含義的話題。第壹層意思是揚長避短。因為大部分在職學生在工作幾年後還沒有系統地涉獵過法律典籍,知識結構也不壹定有厚度,比如缺乏法律經濟學、法律社會學等相關的法律知識儲備。,避免過於理論化的題目,就相當於避免了自身知識體系儲備的短板。第二層含義是體現在職法律碩士的特點。在職法律碩士教育本來就是應用型教育,其選題也要體現務實、實用、為自己工作服務的特點。當然,這只是原則,不排除個別例外。比如有的在職學生法學理論知識比較好,偏愛長期閱讀專業理論書籍,擅長理論思維。
明確了以上題目的方向後,接下來的任務就是如何在導師的指導下進行題目的篩選。雖然在職LLM畢業生並不缺少豐富的畢業論文材料,但這些材料中有些可能並不是真正的法律問題,比如行政人員遇到的壹些行政系統管理問題,法律無法解決,或者壹篇碩士論文就能解釋清楚;有些可能是老生常談的法律問題,比如普通消費者的權益保護問題,大家可能都會遇到。不可能每個人都寫消費維權的碩士論文,因為論文可能缺乏新穎性,學生可能不知道哪壹類問題新穎,有代表性。此外,在職LLM學生和在校學生壹樣,在選擇論文時容易出現選題過多的通病。
作為碩士生導師,我的工作是幫助在職學生選擇論文題目。選題的基本要求是(1)突出鮮明的問題意識,根據問題選題,避免空談;(2)小題大做,界定論文寫作範圍,排除無關寫作內容;(3)與時俱進,突出題目的實用性和新穎性。(4)將各類法律問題歸入民法、經濟法、行政法、刑法等不同的法律範疇,以進壹步明確論題。
筆者分析11在職法學碩士研究生在選題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例1:某同學在鐵路運輸法院工作,初步擬定壹個“鐵路運輸體制改革與法律適用”的課題。這個題目確實具有鮮明的問題意識和新穎性。但仔細看了它的大綱,覺得範圍太大,建議它進壹步明確論文的主題。具體來說,就是選擇鐵路運輸體制改革中的壹個具體的法律適用問題來寫。
例2:某同學從事公司審判,有豐富的公司審判經驗。初步論文的題目是“公司人格否認的實證研究”。這是壹個很實用的話題,但也是壹個老生常談的話題。可以說,這類論文大概有幾千篇。如果這樣選擇這個題目,很可能會失去新意,題目的範圍也太大。試想壹下,有的學者把專著都寫好了。所以建議他選擇公司人格否認的某個法律問題來寫,並結合自己的工作,建議他寫《公司人格否認中主觀要件的判斷研究》,比較有代表性,與新《公司法》銜接,所以也比較新穎。
例3:某同學是律師,擔任公司法律顧問。其初步選定的課題是“墓地產品法律問題研究”。這個題目表面上看很新穎,但由於涉及範圍較大,很可能導致寫作的隨意性。它聽了我的建議,把標題改成了《公墓產品銷售中消費者權益保護問題研究》,既新穎又有代表性,標題明確後更好寫。原因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適用於壹個新的領域,具有“實用新型”的特征。
例4:壹位同學在稅務所工作,初試題目是《稅收征管實施中的法律問題》。這個題目雖然很典型,但是太大太廣,不好把握,也不壹定能寫出新鮮感。我給這位同學講了壹個自己研究領域的案例。在我的建議下,這位同學的題目應該是《公司法人人格否認制度在稅收中的應用研究》。
例5:壹位同學在某縣委宣傳部工作,論文題目是《隱性采訪的法律問題》。這個題目比較具體,也比較新穎,所以可行。但還是建議重點關註壹個方面,比如隱性采訪中的隱私保護。
例6:壹個同學在電業局工作。壹個典型的問題是電業局在小區安裝變壓器後,物業管理公司與業主發生糾紛而導致的公共電力設施的維護和責任分擔問題。這個問題的確很新穎,也很有代表性,但是涉及的法律問題太多了,包括物權法和侵權法。在我的建議下,該生最終確定了“住宅區配電設施主體變更法律問題研究”的課題。
《出埃及記》7:壹個搞民事審判的同學,遇到了炒“爛尾樓”的官司。結合新時代的特點,該生選擇的題目是“合同更名”商品房買賣的法律問題。好多了。
例8:某同學從事商事審判工作,選題為“股東知情權保護研究”。這個題目很具體很新穎,小題大做。但從我自己收集的案例來看,這個題目可能太小太具體,建議改為“公司對股東權利救濟的研究”,適當擴大了論文的範圍。
例9:壹位同學在某大學工作,他初步選定的課題是“在校學生傷害事故法律問題研究”。這個題目雖然很典型,但是範圍太大了。學生分大中小,涉及法律問題多,不好寫。在我的建議下,這位學生把題目改成了“大學生傷害事故民事責任研究”。
例10:某同學在國土部門工作。其初定題目為《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變更法律理論初探》該課題結合了成都、重慶兩地的城鄉統籌試點改革,具有鮮明的時代性。不過好像題目還是太大,不太具體。在我的建議下,這位學生把題目改成了“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流轉法律問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