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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詔囚犯在唐朝會有怎樣的命運?

唐朝南詔囚犯的命運,大多只有壹條出路?成為奴隸從西漢開始,西南地區就出現了奴隸制政權,如雲南王國、夜郎等。但在當時,沒有壹個奴隸制政權能夠在西南地區的社會經濟生活中占據主導地位。隋唐統壹中國後,全國社會經濟發展進入了封建時代。而處於前階級社會或正階級社會過渡階段的西南地區,大大小小的部落酋長仍在相互競爭,社會進步的步伐遠遠落後於中原地區。南詔統壹雲南,在整個西南地區建立和發展奴隸制。

首先,南詔部落開始從畜牧經濟向農耕經濟過渡。六朝時期,以畜牧業為主的蒙古人投身其中。人越來越多?與滇池地區兩個奴隸主的勢力密切相關。南詔的始祖,Xi奴洛?微山培育的?意味著這個部落已經開始從畜牧經濟向農耕經濟過渡。

貞觀二十三年(649年)細奴邏輯成立?大蒙古國?國王齊家,其部已初具奴隸政權的雛形,成為南詔奴隸制的雛形。南詔奴隸制是西漢以來西南奴隸制的延續和發展。到毗羅閣統壹六部詔書時,南詔的奴隸生產關系已經確立,並在南詔社會經濟中占據主導地位。

在南詔國,統治階級是以南詔王為代表的奴隸主和貴族,包括皇室成員、清朝官員、將軍、督撫、人事官等官員。被統治階級由奴隸和平民組成。奴隸主主要是戰犯和罪犯,平民是由原來農村公社的成員演變而來的。此外,在被征服的少數民族地區還有大量處於奴隸地位的部落男子。

二、南詔土地屬於最高奴隸主?南詔王,所有南詔國家的統治階級主要采取大規模強制移民的方式來奪取被征服地區的土地資源。南詔在土地分配上,實現了嗎?批地制度?即南詔統治者把土地分給奴隸主和平民,根據官職的大小和地位而有所不同。清關平、陸軍將領等?上官?批地四十對,相當於內地兩公頃;貴族入戶?批地30對,相當於內地50畝地;?中堂?屬於小奴隸主,下家是平民,也分到了壹定的土地。南詔皇族、清平關等貴族所占土地主要分布在洱海附近的平壩地區,以博南川(今彌渡縣洪崖壩)最為集中。

在奴隸主階級山田占領的土地上?主要由奴隸耕種。各個城鎮的軍隊派來的,從奴隸中挑選出來的官員?警衛?監督奴隸勞動。這時候,任?警衛?奴隸頭上的衣食也沒有保障,在農場奴隸身上也經常發生?乞酒乞飯?現象。這種情況是奴隸主派來的官員發現的。警衛?會被打死。?警衛?即便如此,那些被監控的農耕奴隸的下場就更可想而知了。

第三,南詔在各大生產領域廣泛使用奴工,手工業也主要使用奴工。比如從事絲綢生產的奴隸要把自己的產品全部交給奴隸主享用,奴隸不能用自己的產品做衣服。采礦也是由奴隸進行的。在麗水(今伊洛瓦底江上遊),采金場的奴工由被擄掠的奴隸和罪犯充任。鹽業也被南詔皇室壟斷。昆明市鹽池(今四川鹽源)的由來是什麽?正式烹飪?,使用奴隸勞動力。

南詔的重大建設工程主要是奴隸勞動的結晶。著名的大理市、楊梅市、大河市、雲南市、拓東市、永昌市?有多遠?,主要由奴隸建造。宮殿和城堡,比如著名的五華樓,對於南詔皇室的奢華,都是建立在奴隸的屍骨之上。

總之,南詔在各主要生產領域廣泛使用奴隸勞動。這是南詔奴隸制的象征。

第四,南詔擄掠奴隸。南詔奴隸制的顯著特點是其瘋狂的掠奪性。南詔奴隸制屬於種族奴隸制,是由其奴隸制性質決定的對外掠奪。南詔先後發動戰爭入侵淅川(今四川西部)、安南道孚(今越南北部)、吐蕃、郭汜等地,主要目的是掠奪財富和奴隸。

對外掠奪是南詔國家的重要財政來源之壹。據《南詔德化碑》記載,至德元年(756年),南詔軍入侵掠奪唐周土地,大獲全勝,隨全負荷回國。子玉,百裏之外;牛羊皆存,壹月亭谷?。鹹通十壹年(870),南詔軍圍攻成都撤退時,大量劫掠財物丟棄在路上。

掠奪奴隸是南詔對外戰爭的主要目標,也是南詔奴隸的主要來源。貞元十年(794年)南詔軍破吐儲神川大都督時,是否被俘擄掠?石曼?、?順曼?還有部分?梳妝臺?,放置在雲南、白牙、蒙舍;從鐵橋分布到昆明城(今鹽源)?磨壹些?人口也是?俘虜了幾千戶?,安置在昆川(今昆明)壹帶為奴。太和三年(829),南詔軍入侵成都,俘虜數萬人。南詔在侵略和掠奪唐朝都城安南、宋旻浩、陳密等國時,也掠奪奴隸。

動詞 (verb的縮寫)南詔俘虜的命運南詔的手工業比較落後,從漢族地區俘獲的奴隸主要從事手工業生產。太和三年(829),南詔從成都?偷幾萬個孩子的技能,吸引他們去南方?。在這幾萬人中,從事手工業生產的能工巧匠占大多數。南詔後期手工業和建築業發展迅速,這些被俘的奴隸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在南詔的俘虜中,有壹個人沒有當奴隸,而是被提拔為高官。如不同牟時的平官,原為唐代潞西縣令,後被葛羅豐所擒。因為精通儒學,受到南詔皇室的器重,改名李曼,擔任太子的老師,後來又轉任權力最大的清平大員。這種從唐朝封建統治者到南詔貴族奴隸主的轉變,只是南詔囚犯中極個別的現象,大部分只有壹條出路?成為奴隸。

在南詔,奴隸是奴隸主財產的壹部分,可以自由買賣。被南詔軍抓的漢人,可以用錢贖回,但壹定要?對財富的重責大任願意贖回?。開元元年(713),唐耀州手下的法官郭忠祥被俘。因為是官員,南詔索要的贖金特別高。郭忠祥在南詔被奴隸主三次轉賣,最後用錢贖回。另據記載,刺史於世貞貪得無厭,將當地林等兩個部落的人口賣給了南詔。這說明買賣是南詔奴隸的來源之壹。在中國,奴隸主之間的奴隸交易更加激烈。但絕大多數奴隸都是通過戰爭從外國來的,這是決定南詔奴隸制性質的最重要因素。

六、南詔以奴隸制為主,幾種社會經濟形態同時並存。許多民族和部落居住在南詔,壹些地區壹直處於比較落後的原始狀態。在偏遠的高賽山區,原始的部落所有制形式仍然存在,特別是在永昌、銀盛和溧水。這些部落所有的地區。內公?這條路被南詔統治和剝削。

各地珍貴的土特產大部分被南詔奴隸主占有。在長白壹帶(今騰沖西北)生產三面山黃金,70%至80%的產品要上繳南詔。然後呢。強硬,強硬?如有違反,發出後將對被告進行處罰。通過招募動員民族部落士兵作戰,是南詔奴役這些民族的重要方式。壹句話,這些被奴役的少數民族部落居然成了南詔王室?集體奴隸?。

由於唐代封建制度的強烈影響,南詔北部和東北部的壹些地區出現了地主封建生產關系,但在南詔整個社會經濟生活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值得註意的是,在南詔王室統治的中心地區,還存在著壹種生產關系的封建領主制。壹方面是受唐朝封建制度的影響,另壹方面主要是由這壹地區固有的農村公社形式決定的。

七、?租戶系統?南詔建立後,農村公社的組織形式依然存在。面積?,也就是平壩區。這些村社主要耕種水田,實行水利灌溉,每個村社都有壹定的界限。南詔的統治階級無法徹底打破這種村落共同體結構,只好在這些地區推行?租戶系統?。

按照村社的範圍,奴隸主分為三裏。麗江?,由村社淪落到?房客?成員耕種這些土地。這些地區的生產力水平相對較高。收獲的產品,由奴隸主根據每個佃戶的家庭人口,?給飯吃?也就是維持生計的口糧,剩下的大量產品全部歸奴隸主所有。這種佃戶是受奴役的?農奴?。

佃農制雖然在南詔的經濟體系中占有重要地位,但並不是占統治地位的生產方式。因為佃農制度受制於南詔的奴隸制,不能決定南詔的社會性質。但這種帶有農奴性質的佃農制度相對於南詔統治的奴隸制來說,無疑是進步的,是充滿活力的,所以還在繼續發展。縱觀南詔歷史,這種?租戶系統?不斷發展的農奴制進程。隨著南詔社會生產力的不斷提高,奴隸主階級政權逐漸衰落,封建領主成分日益增多。南詔的滅亡也意味著南詔奴隸制的終結,取而代之的是封建領主對大理的歸屬。

參考資料:新唐書?南蠻傳,中華書局,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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