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在沒有告知對方的情況下,偷偷錄下與對方的對話錄音或錄像,是否違法?這段視頻可以作為法庭證據嗎?

在沒有告知對方的情況下,偷偷錄下與對方的對話錄音或錄像,是否違法?這段視頻可以作為法庭證據嗎?

第壹,合法獲得的私人收集的錄音可以作為證據。

在1、1995中,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經對方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材料能否作為證據的批復》曾經規定,未經對方同意私自錄音取得的材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其使用被非法證據排除規則排除。

2.2002年,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訴訟證據規則》重新界定了非法證據的確切含義,即《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幹規定》第六十八條規定,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

3.對於錄音證據,如果錄音證據的持有人使用了侵犯他人隱私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的規定,如記錄他人隱私或者在其工作或者住所竊聽等,仍將被排除使用。

4、但是,屬於民事訴訟證據規則第70條規定的情形:

5.“有其他證據佐證並通過合法手段取得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相印證的復制件”具有證明力。為了使記錄的證據成為判決的依據,“合法取得”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6.首先,記錄證據的獲取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當時雙方的談話不受限制。是有意識的、自由的意思表示,是善意的,是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查明案件真實情況所必需的;

其次,錄音證據的錄音技術好,說話人身份清楚,內容明確,客觀、真實、連貫,未被編輯、偽造,內容未被改動,有其他證據佐證,毫無疑問。

二、什麽案件可以使用私錄證據?

1,債務糾紛。

2.房地產糾紛。

3.離婚案件。

4.行政機關違法執法案件等。

擴展數據

證據的獲取首先要合法,只有通過合法途徑獲得的證據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未經對方同意對談話進行錄音是違法的,通過這種手段獲得的錄音材料不能作為證據使用。

收集

1.在我國刑事訴訟中,是指司法機關發現和獲取證據的活動。它是司法機關運用證據、認定案件事實的第壹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有責任收集證據,查明案情;在我國民事訴訟中,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2.在行政訴訟中,被告對具體行政行為承擔舉證責任,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證人收集證據。人民法院也應依職權主動收集證據,以便查明案情,解決糾紛。

3、司法機關有權在訴訟中向有關單位和個人收集、調取證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對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證據應當保密。在刑事訴訟中,任何偽造、隱匿、毀滅證據的人都必須受到法律的追究。

4、收集證據應當依靠群眾,遵守合法、客觀、全面的原則。《刑事訴訟法》規定:“法官、檢察官、偵查人員必須遵循法定程序。要保證所有與案件有關系或者知道案件的公民,除特殊情況外,都有條件客觀充分地提供證據,可以吸收他們協助調查。”

5.刑事訴訟中收集證據的方法主要有現場勘驗、屍體檢查、活體檢查、詢問證人、詢問被告人、勘驗、扣押、辨認等。在民事訴訟中,主要是詢問當事人和證人,調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進行勘驗、鑒定。

6.在西方,英美法系國家認為,無論是民事訴訟還是刑事訴訟,收集和出示證據是當事人的責任。在刑事訴訟中,警察和檢察官作為起訴方負責收集證據(見米蘭達規則)。

7.大陸法系國家強調當事人在民事訴訟中應當收集和提供證據;但法院也可以依職權收集證據。在刑事訴訟中,強調公安幹警、檢察官、法官依據職權主動收集證據,不以當事人申請、提供證據為條件。

參考資料:

中國法院網-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未經對方同意私自錄音獲取的信息可否作為證據的批復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證據

  • 上一篇:幼兒園工作政策法規全文
  • 下一篇: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關法律法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