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在損壞個人財產。如果有人報警呢?因為合同上只說有什麽家具,沒有具體描述,所以我把大液晶電視砸了,在廢品收購站花10元買個黑白的沒問題。說白了,對付敵人,就像江湖上那些有名的正派人士常說的,對付邪教,根本沒必要談江湖道義。古代造反也是打著清朝的旗號。沒有人直接說是因為想當皇帝才造反的。
1.訴訟是普通人維護自身權益的最後手段。用中學課本的話來說,無產階級只會丟掉鎖鏈,贏得全世界。訴訟是妳挽回損失的唯壹途徑,為什麽不試壹試呢?至於成本,沒有成本妳做什麽?如果那個空姐不起訴,900萬就沒了。她三年能賺900萬嗎?評論裏有人拿這個例子說事。郎甚至沒有出庭,意思是不要和大人物打官司。有這種想法的人不是傻就是壞,壞的人更多。
屁股決定腦袋。比如公司的人力資源當然不希望妳打官司。在知乎上,妳也可以找到很多說公司不怕打官司,鼓吹不要和公司對抗的人。這種人本身明明是工人,卻因為屁股站在資本家壹邊,成了資本家的小偷。
第二,訴訟只是維權手段。生活就是生活,法律就是法律。KTV限制自帶酒水是不對的。請任何壹個從事法律的人在公共場合帶著酒瓶去KTV。就算要帶,也要靈活壹點。有多少人怕被偷拍,把茅臺倒進礦泉水瓶?有人說,很多事情鬧大點比較好,我承認,有時候我也是這麽做的。因為自己的體質,不怕壹般的沖突。評論裏有朋友回復說,幾年前我女朋友過敏過壹次,沒回。第二天,我直接開車去堵美容院門口。當然,雙方都是言不由衷,彬彬有禮。我說不耽誤他的事,就趕緊還了,好挪車。這件事打官司會很難,也很難取證證明是因為美容導致過敏。
然而,有時我們會妥協。車停在小區裏,報警後發現攝像頭壞了。本來也可以根據車的位置在小區裏找肇事車輛,但是如果找到了,只是讓對方修車。如果對方很傻,承認知道了還開走,他只會扣6分,罰款1800元,還會給我修車。我會在這個成本上妥協。當然,如果對方能被判肇事逃逸,治安拘留,那我就天天找,不上班。但需要強調的是,這是維權,不同於訴訟。不要跑題。很多朋友把維權等同於訴訟是不對的。
第三,壹個案件的成敗,不僅僅在於法律,更在於戰役。再比如,公司要解雇妳,是有預謀的壹步步來的。第壹,它挑妳的毛病,說妳工作不好。妳知道他們是故意的,只是簽了不合格的。然後公司假裝經歷了壹個培訓過程,和妳重新確定了考核標準。妳看了苛刻的規定,知道根本不是正常員工,但妳還是簽了。妳也同意了。這時候公司露出了獠牙,和妳壹起擡。
在仲裁庭上,仲裁員問妳是否認可了公司提供的證據中兩份鑒定的真實性和證明目的,妳們都認可了,妳輸了仲裁。壹審時,妳找了專業律師,律師發現公司對妳的評價不合理,但妳在仲裁中所說的壹切都被記錄下來,這在民事訴訟法中構成自認,法律禁止翻供。所以妳壹審敗訴了。至於二審,99%會維持原判,就不贅述了。這時候妳說打官司沒用,律師也不幫忙。只有當妳把自己逼到絕境的時候,妳才試圖找到壹條路。就像扁鵲遇上蔡桓公,已經是骨髓裏的病了,妳無能為力。記住,當妳感覺到公司要動妳的意圖時,就要行動起來。
第四,法律不是剛性的,法律是固定的,但是解釋法律的人有思想傾向。人是有感情的,喜歡不喜歡同情。所以當我回到1的時候,我給UP老板寫了壹張紙條,警告他千萬不要在法庭上說公司不好,這樣會給裁判留下雙方矛盾很大,很難繼續履行合同的印象。生活是壹場戲。舉個例子,我看到壹則新聞,說的是壹個女人在發現自己懷孕後,立刻申請了壹份工作。公司知道後,解除了她的勞動顧慮。結果她在鏡頭前說自己專門學過法律法規,不能開除孕婦。
這太武斷了。面對鏡頭,原本同情她的評委和觀眾都知道她故意碰瓷。這是電視劇看多了,看外國警察追嫌犯,結果嫌犯被逼得走投無路。結果嫌疑人笑著說剛剛過了12,狩獵的期限已經過了。警察也恨得捶胸頓足。讓我們想想現實中會發生什麽。偽裝是非常重要的。保護好自己。回答二:我沒打官司的時候,當著房東要扣我押金的面,把所有家具都砸了。大家要註意。想學也不至於真的砸了就走。
問題是大部分民事糾紛的根源是行政部門的不作為。如果沒有上面的壓力,不會主動治理,屍位素餐。人家不養官不調查就不錯了。大部分舉報了也不在乎。他們都讓妳去法院直接起訴,大大增加了法院的負擔。司法系統設法節省的資源立即被低效的行政系統填滿。像勞資糾紛,即使壹審二審勝訴,最好的結果也不過是拿到妳該得的,再扣除律師費和律師費的成本,扣除自己的時間成本。遇到那種空殼公司,重新註冊壹個,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