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在職女職工懷孕後享有哪些權益?

在職女職工懷孕後享有哪些權益?

1,不得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女職工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單方解除與女職工的勞動合同。即使雙方勞動合同期滿,勞動合同也應當順延至分娩後壹年,方可與女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但女職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除外。?

2.禁忌勞動的勞動強度和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壹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孕期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的勞動。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所謂“夜班勞動”,壹般是指從當日22時至次日6時的工作或工作。懷孕女工禁止從事的勞動範圍:

(1)工作場所空氣中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鎘、鈹、砷、氰化物、氮氧化物、壹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己內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環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質濃度超過國家衛生標準的;?

(1)醫藥行業從事抗癌藥和己烯雌酚的生產;?

(二)工作場所放射性物質超過輻射防護規定劑量的作業;?

(3)人工進行的土石方工程;?

(4)《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標準中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

(五)伴隨全身強烈振動的作業,如風鉆、搗固機、鍛造、拖拉機駕駛等;?

(6)需要經常彎腰、爬、蹲的工作,如焊接;?

(7)高處作業分類標準中規定的高處作業。?

3.休息壹下或者適當減輕工作。?

《女職工保健條例》第十條規定:“懷孕七個月以上的,應當休息或者適當減輕勞動。”?

《上海市女職工辦法》根據懷孕的不同情況做了壹些有針對性的規定:懷孕7個月以上(按28周計算)的女職工,每日休息1小時,不得安排夜班勞動。如果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和單位批準,我可以請2個半月的產前假。?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在醫療保健機構約定的工作時間內進行的產前檢查(含孕12周初檢),應當算作工作時間。?

4、已婚懷孕職工禁忌的工作範圍。?

《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規定了已婚懷孕女職工的禁忌勞動範圍。已婚懷孕女職工不得從事《有毒作業分級標準》中屬於第三級至第四級的鉛、汞、苯、鎘等作業場所。?

《女職工衛生保健條例》要求對有過兩次以上自然流產且現無子女的女職工暫時調離可能直接或間接導致流產的工作崗位。?

擴展數據:

「三期」遇到勞動合同到期,合同期限要延長到情況消失?

陳驍是陽光公司的客服專員,雙方簽訂了為期兩年的書面勞動合同,期限從2065438年9月+01至2065438年8月+0。2013五月陳驍被發現懷孕兩個月。2065438年8月1日,陽光公司以書面形式向陳驍送達《勞動合同終止通知書》,告知雙方勞動合同將於當月月底到期。

後來,陳驍通過法律程序要求陽光公司撤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雙方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法院經審理,決定撤銷陽光公司於2065438年8月1日作出的《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陽光公司應繼續履行與陳驍的勞動合同。?

評委解讀:?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勞動合同期滿,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的,勞動合同應當延續至相應情形消失。

這壹規定有效地保護了女職工的權益。陽光公司與陳驍簽訂的勞動合同於2065438年8月31日到期,但合同到期時陳驍仍懷有身孕。除非陳驍親自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陽光公司不得與他解除勞動合同。

現陽光公司已向陳驍送達《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陳驍主張予以撤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應予支持。

北京法院網-用人單位應全力保護第三期女職工合法權益

中國法院網-妳知道“三期”女職工的哪些特殊權益

  • 上一篇:員工在工作時間發生意外,老板應該承擔什麽樣的法律責任?
  • 下一篇:張家口技師學院有哪些專業?專業介紹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