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客體又稱權利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客體。在現實生活中,由於人們的物質和精神需求多種多樣,法律關系的客體也是多樣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1.民事關系的客體什麽是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又稱民事權利的客體?它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中主體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的客體。民事法律關系的主要客體主要有:1。事情。事物是存在於人體之外,能被人類支配,能滿足人類某些需求的稀缺物質對象。2.行為作為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行為是指為滿足他人利益而進行的活動,主要是提供勞務和服務(如運送貨物、完成工作)。保管、運輸、加工承攬、履行等合同關系的客體是行為。3.智力成就。智力成果是腦力勞動創造的精神財富,如發明創造和文學作品。智力成果是壹種無形財產,是知識產權法律關系的客體。4.個人興趣。個人利益包括生命健康、姓名、名譽、榮譽等等。個人利益是人身權法律關系的客體。5.證券。證券和東西不是壹個概念。證券通常是權利的憑證,既可以是物權的客體,也可以是債權的客體。6.無形的利益。人身權的客體是無形利益,又稱精神利益。例如,自由的對象是自由的價值。此外,某些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也可以是壹項民事權利(如權利質押關系的客體是壹項權利)或壹項民事義務(如債務轉讓合同的客體即使是債務轉讓)。二、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1。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變更和消滅,是指民事主體之間因壹定的民事法律事實而形成的民事權利義務關系。民事法律關系的變更,是指原民事法律關系因壹定的民事法律事實發生了變化。包括主體變化、客體變化和內容變化。民事法律關系的消滅是指原民事法律關系因壹定的民事法律事實而終止。2.民事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原因——民事法律事實3。民事權利類型(1)財產權和人身權。這是基於民事權利客體所體現的利益的劃分。人身權是以人身要素為客體的權利。人身權體現的利益關系到人的尊嚴和人與人之間的血緣關系,所以人身權不能脫離其主體。人身權可以進壹步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產權是以具有經濟價值的利益為客體的權利。與人身權不同,財產權可以進行經濟評估和轉讓。基於權利的效力和內容,物權可以進壹步分為物權、債權和繼承權。財產權是具有排他效力的支配性財產權;債權是向債務人要求特定行為的財產權。知識產權是以受保護的智力成果為客體的權利;繼承權是根據遺囑或法律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二)支配權、請求權、編隊權和抗辯權。這是基於民事權利效力特征的劃分。支配權是直接、排他地支配權利客體並享有其利益的權利。支配地位的行使不需要其他人積極義務的配合,只要他們容忍並且不行使同樣的支配行為。知識產權中的人身權、物權、財產權屬於支配地位。請求權是特定人要求特定人做或不做某種行為的權利。請求人不能直接控制權利客體,其權利的實現依賴於義務人的協助,不具有排他效力。債權是典型的債權。財產權、人身權、知識產權雖然是支配性權利,但受到侵害時需要作為救濟手段,所以請求權在民事權利中的地位極其重要。形成權是根據權利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可以使權利發生、變更或者消滅的權利。形成權的獨特性在於,權利人的意思表示足以使該權利發生法律效力。撤銷權、撤銷權、追認權和抵銷權都屬於形成權。抗辯權是防止請求權效力的權利。抗辯權主要針對請求權。通過行使抗辯權,壹方面可以防止請求權的效力,另壹方面可以使權利人拒絕履行對相對人的義務。合同中同時履行的抗辯權、不安抗辯權、先訴抗辯權屬於抗辯權。(3)絕對權利和相對權利。這是根據民事權利和相對人的效力範圍來劃分的。絕對權是受權利效力影響的相對人作為不特定人的權利。絕對權的義務人是除權利人以外的所有人,故又稱“對世界的權利”。物權和人身權都是絕對權利。相對權是指相對人只是其權利有效的特定人的權利。相對權的效力只限於特定的義務人,故又稱“人權的權利”。債權是典型的相對權。(4)主權利與從權利、原始權利與救濟權利。根據每項權利的地位,這被分為相互關聯的公民權利。主權是不依賴於其他權利而可以獨立存在的權利,從屬權利是以主體權利存在為前提而存在的權利。在擔保中,有擔保的債權是主權利,擔保權是從權利。當基本權利受到侵害時,救助基本權利的權利是救濟權,而基本權利是原始權利。民法上有句話叫“沒有救濟就沒有權利”,救濟權是對原有權利的保障,否則權利就難以實現。(5)專有權和非專有權。這是根據公民權利和權利人之間的關系來劃分的。專有權是指專屬於特定民事主體的權利。人格權和身份權是獨占權,不能脫離主體,不能轉讓和繼承。非專有權是指可以轉讓和繼承的權利,物權、債權等財產權都屬於非專有權。(6)既得權和期待權。這是根據是否實際取得權利來劃分的。既得權是指已經取得並能享受其利益的權利,期待權是指因法律要件未完全具備而未取得的權利。被繼承人未死亡的,繼承人的繼承權屬於期待權。以上是本文的全部內容。我們可以知道,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又稱民事權利客體,是指主體在民事法律關系中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客體。民事法律關系的主要客體主要包括物、行為、智力成果、人身利益、有價證券和無形利益。此外,某些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也可以是某種民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