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保證內容的合法性,其內容不能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
(二)協議內容應簡明直接,根據協議類型明確規定各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解除合同的條件、有效期等因素;
(三)協議各方信息真實準確;
(4)簽名和印鑒是真實的。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合作的有關事宜達成壹致,並簽訂合同。壹般包括以下術語:
(壹)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及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只要雙方同意合同內容並共同簽字,就具有法律效力,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但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也要註意合同內容不能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能損害公眾、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不能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另外,壹些特殊的合同需要到國家相關部門登記後才能生效,比如專利轉讓到專利局。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本著誠信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壹方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相應的經濟損失。甲方非法幹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或解除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或提交村民委員會調解。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模板如下所示:
貴公司簽訂了工程壹(以下簡稱“本工程”)的施工合同,我是本工程的實際承包人。為了明確我的責任,我向貴公司鄭重承諾如下:
(壹)《施工合同》中記載的條款應視為本人的意思表示。我受合同條款約束,合同中中方應承擔的責任全部由我承擔。
(二)嚴格遵守簽訂的合同中的工期、質量標準、安全、文明施工、質量保修等責任,並對主體質量承擔終身責任。對本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安全工作負經濟責任,發生安全事故所需費用由本人承擔。按合同要求做好建築工程質量保修工作,在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規定的保修期內,負責建築工程質量問題的保修,費用由本人承擔。
(3)我承諾與業主溝通,及時支付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將匯入公司指定賬戶。根據公司規定,本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和主要設備采購(租賃款(本人簽字的供貨發票)由公司通過與供應商簽訂供貨協議、統壹賬戶的方式統壹支付。
(4)我承諾本工程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質量經理、安全經理的基本工資和社保由公司從工程款中預留,公司每月按時發放和支付社保基金。
(5)我承諾所有施工人員工資、材料采購、設備(租賃)按時支付,業主資金不到位時我先行墊付,壹切經濟責任由我承擔。
(6)如果貴公司因本項目而卷入訴訟或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罰,壹切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工人工資、材料、工程款、機械使用費、工傷賠償、訴訟費、律師代理費、行政罰款等。)由我承擔。如果妳承擔或者先行賠付,妳公司可以向我追償。
(七)本項目合同所產生的壹切經濟和法律責任與貴公司無關。
承諾:
日期年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條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壹般包括下列條款:
(壹)當事人的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物;
(3)數量;
(4)質量;
(五)價格或者報酬;
(六)履行的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種合同的示範文本訂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