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丈夫去世,沒有留下繼承人,留下壹個寡婦和壹個強壯的叔叔。為什麽法官會驚呼?

丈夫去世,沒有留下繼承人,留下壹個寡婦和壹個強壯的叔叔。為什麽法官會驚呼?

“老公死了,沒有繼承人,舅舅強”從倫理角度提出了再婚的理由。所謂“為了守節而改節整節”,所以我判了壹句話:“嫁!”。

在傳統的倫理道德下,女性的貞操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對於喪夫的女性,也就是寡婦的要求是非常苛刻的。壹個廣為流傳的說法是,寡婦門前物多,意味著寡婦,尤其是失去丈夫的美女,會被很多人覬覦,對自己的榮譽造成損害,甚至帶來麻煩和災難。

判決是古代政府的判決。在古代,作為地方官,判案是非常重要的。結案的時候,自然是起草案情,做出判決。但大部分判詞刻板、繁瑣,但也有少數才華橫溢、幽默風趣的官員為後人留下了壹些短小精悍的判詞,讓人拍手稱妙。所以判決書雖然是公文,但往往也有有趣的判決。

馮夢龍的智庫記錄了很多這樣的判斷。

第壹,南昌有壹個願望,就是縣令清正廉潔。當時,寧上有壹只鶴,被老百姓的狗咬死了。王宓的奴隸向知府衙門報告:“鶴有金牌,是皇家的禮物。”要求賠償。祝知府宣判:“鶴帶金牌,狗不識字;動物和動物互相傷害,妳為什麽做人事?“狗主人在課堂上被釋放了。王宓奴隸想欺負別人,希望裁判官不要害怕權力。16個字的判決書解決了這個問題。

第二,兩頭牛打架,壹頭牛被打死了。牛的主人狀告知府衙門,祝知府判決:“兩頭牛打架,壹死終身;亡者共之,生者共之。”如果嚴格按照法律判決壹家賠償另壹家,可能根本就賠不起。又是壹份16字判決書,既解決了問題又化解了兩家的矛盾。沒留下名字的朱之富,真是個天才。

第三,《和林宇錄》記載,北宋名臣張勇為重陽下令時,有壹天看見壹個小官從國庫裏出來,鬢角旁的頭巾下有壹文錢,就問他,小官承認是從國庫裏拿的。張勇命令工作人員毆打小吏。胥吏大怒,曰:“何祖道壹文錢,為我壹棍?妳可以刺我,但不能砍我!”張勇舉起筆,判道:“壹日壹元,壹日千元,繩依木斷,滴水穿石!”他親手將執事斬首。

也有很多判決書是以詩歌的形式寫成的。

第四,《瑤山堂外記》卷五十二年,靈隱寺有個和尚名叫清,與妓女李秀奴相好,久而久之錢財耗盡,李秀奴拒絕與之交往,清依然癡情。壹天晚上,我喝醉了,李秀不服,我壹怒之下,殺了李秀奴。案子到了衙門,知府是蘇軾,看到他手臂上的文身:“願生同極樂國,免教此世苦相思。”蘇軾寫了壹首詩《踏沙篇》:“此禿奴是個可怕的修行者,守戒過雲山。當我迷戀上婁宇人時,我很無助。毒手傷人,花臉碎。空色現在在哪裏?我懷中有苦相思,這次還了相思債。”判決後,他被帶到城裏斬首。

5.《小豆棚》已經出版十六年了。威縣某地,有寺廟比鄰而居,壹對年輕的僧尼經常來往,早已相愛。有壹次他們被當地的好事者抓住,綁到了縣政府。當時,縣長是鄭板橋。問其原因,見他們忠厚不淫,遂感同身受。經兩人同意,令其世俗成婚,並寫下判詞:“半葫蘆半葫蘆,合在壹起,造化弄人。”從今往後,風歸於沈寂,再敲門,月影漸遠。鳥兒歡喜時空,荷葉清幽嫵媚。是誰擺脫了外遇?記得鄭板橋。"

最短的判決只有壹個字。《小豆棚》已經出版八年了:壹個寡婦想再婚,卻被家人阻攔。她向朝廷呈上訴狀:“我丈夫十九歲喪子,翁莊守寡,叔父未婚。”政府於是命令他再婚。這個故事後來被演繹得惟妙惟肖。形曰:“豆蔻風華正茂,難得喪偶。翁上莊,叔父老了,他在李手下。他結婚了為什麽不結婚?”知縣接到信,寫了壹句:“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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