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先刑民是什麽意思?
先刑後民,是指在民事訴訟活動中,當發現涉嫌刑事犯罪時,應當由法院先審理刑事犯罪再審理涉及的民事責任,或者在審理刑事犯罪的同時,由法院審理民事責任部分。在此之前,民事責任不應單獨審理和判決。
第壹,題材關聯。
即民事案件的當事人,也是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此時,只要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不是基於同壹法律關系,即使有主體聯系,刑事訴訟和民事訴訟也應分開進行,各自獨立處理。不存在“誰先來”的問題。比如,因甲方未能償還乙方借款而引發的民事債權債務糾紛,以及甲方與乙方之間其他瑣碎的爭鬥引發的刑事問題,即由於刑事與民事法律關系互不關聯,應分別處理。但是,除了主體聯系之外,刑事法律關系和民事法律關系也是相互聯系的,是否適用“先刑後民”應取決於事實聯系的判斷。
第二,事實相關。
事實聯系有兩種:
(1)事實相同,即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基於相同的法律事實。這時候壹般應該以“先刑,後人”來對待。比如甲乙雙方簽訂買賣合同,事後發生糾紛。甲方可以以合同詐騙為由提起民事訴訟,或者以合同詐騙為由向公安機關報案,導致刑事訴訟。兩起訴訟的事實依據都是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合同關系..在這種情況下,應遵循“先刑後民”的方式,優先審理合同詐騙刑事案件。
(2)事實關聯,即刑事犯罪與民事糾紛並非基於同壹法律關系,而是由不同的基本事實引起,但不同的基本事實之間存在密切聯系。此時能否以“先刑後民”的方式處理,不能壹概而論,要看案件的實際情況和不同性質的基本事實之間的關聯程度。比如,在騙取存款的糾紛案件中,存款人既可以通過詐騙人竊取存款憑證,騙取存款的犯罪行為導致刑事訴訟,也可以根據與銀行的儲蓄合同向銀行提起民事訴訟。前壹個訴訟的基本事實是欺詐性盜竊和冒用的犯罪行為,後壹個訴訟的基本事實在於銀行未盡註意義務導致的違約。這種情況下不壹定實行“先刑後民”,兩種情況可以分開審理。但如果換個案例,銀行在民事訴訟中以儲戶涉嫌與冒名者串通騙取存款為由提出抗辯時,銀行是否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要看儲戶是否有欺詐行為,此時民事案件應當“懲民先危”中止。
第三,題材相關。
即壹個刑事案件所涉及的特定財產也是另壹個民事案件的標的物。這種情況,原則上應該以“先刑,後人”處理。比如甲涉嫌欺詐取得貨物,然後簽訂購銷合同將貨物銷售給乙,這批貨物本身就是欺詐的財產,同時也成為民事糾紛的爭議對象。甲乙雙方合同關系和貨物所有權的確定取決於對甲方欺詐行為的認定,因此應先辦理刑事案件,中止民事糾紛的審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壹百九十二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取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