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離開前,張輝和未婚妻道別。當時這個27歲的小夥子還調侃對方已經戒煙了。結果他丈母娘未來遞給他煙,他又抽了。未婚妻淡淡地罵了他壹句,小兩口嬉鬧起來。
深深印在張高平腦海中的場景是,他的妻子為他做了幾道好菜。飽餐壹頓後,他和侄子爬進了貨車。出生於1965的張高平壹直想出人頭地。16歲去窯廠上班。2003年,他的貨運生意做了十幾年,拖拉機換成了大貨車。因為壹個人跑長途又辛苦又不安全,他就帶著侄子張輝壹起去了。
這壹天,壹個叔叔和壹個侄子半路上帶了壹個女孩,早上1: 50,對方下車。他們不知道這個女孩第二天就被強奸並殺害了,直到三天後他們被關在門外。
2003年5月23日深夜,張高平和張輝作為犯罪嫌疑人被拘留。
2003年5月19日,杭州市西湖區柳泗鎮柳泗路東木塢村溝內發現壹具女性屍體。當地公安機關調查發現,是安徽歙縣的張輝和張高平的侄子、叔叔當晚開車運貨,受委托運送被害人。那年張高平38歲,他的侄子張輝27歲。
經過七天七夜的審訊,舅舅終於招供了,用錘子把女孩打死了。但事實上,女孩是窒息而死的。
後來,他和張輝被關進了警察安插的“監獄長獄卒”的牢房。如果他們不按他們說的做,他們會被打。最後他們按照“監獄長”的意思抄了口供
在作案時間地點不對,甚至被害人指甲下的DNA屬於第三者的情況下,憑著這兩份口供,兩個叔侄被送進了監獄。2004年4月21日,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強奸罪判處張輝死刑,張高平無期徒刑。半年後,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最終改判張輝死刑,判處張高平有期徒刑15年。在隨後的四年裏,張高平和張輝先後被轉移到新疆的兩所監獄服刑。
2004年6月65438日+10月65438日+10月9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張輝死刑,緩期執行,判處張高平有期徒刑15年。
隨後,兩人被送往新疆服刑。在服刑期間,張高平壹直在抱怨他的案子,他的抱怨可以裝滿壹麻袋。
2011年5月,張高平再次向石河子市檢察院監察室申訴,稱自己被“誣陷”。
在距離家鄉4000公裏的地方,固執的張高平通過看電視和雜誌收集冤假錯案的報道。他鉆研DNA知識和刑法,“申訴材料寫在壹個麻袋裏。”至於結果,他說如果失敗,他會自殺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張輝沒有她叔叔好勝。因為年輕,他被說服“只有出去了,才有改過自新的機會。”兩年後,死刑減為無期,又過了兩年,無期減為十九年。
在監獄外,張高發從未停止過為弟弟和兒子訴苦。朱明勇律師記得他第壹次見到張高發是在10月24日,2010165438。瘦子背著火腿從北京到鄭州,睡在天橋上,終於找到了他。
“窮承風。”朱明勇說。他是河南壹起命案嫌疑人的辯護人,最終還了他壹個清白。該案涉及壹名叫袁的監獄長,他協助警方刑訊逼供。
張高平和張輝看到了有關的報道,他們發現毆打他們並強迫他們抄寫供詞的人是“袁”。張輝撕下那頁雜誌,寄給了他的父親。
2011,在朱明勇和新疆石河子市檢察院監所壹名檢察官的共同努力下,浙江省政法委對該案進行了復查,浙江高院立案再審。審查中,被害女孩指甲裏的男性DNA也找到了主人——杭州另壹起強奸殺人案的罪犯茍海峰。此人早在2005年就被處決了。2012年2月2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立案審查後,組成合議庭對案卷進行了審查,查看了訊問錄像,調查核實了相關證據。2012年7月,復查合議庭專程到被害人安徽老家進行調查。8月赴新疆庫爾勒監獄、石河子監獄分別訊問張輝、張高平,6月2013赴新疆交換張輝、張高平回杭。
2013年2月6日,經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發現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確有錯誤,決定再審。新的證據來自於從案件受害者身上提取的混合DNA。經物證鑒定,混合DNA與張輝、張高平均值不符。
事實上,辦案人員已經通過媒體詳細描述了辦案過程。張輝和張高平在審判中多次翻供。警方不僅沒有在受害者身上找到與他們壹致的物證,反而在死者指甲裏發現了與涉案兩人無關的第三名男性的DNA。在浙江省高院的再審判決書中,發現由於訊問錄像和犯罪嫌疑人的有罪供述不完整,警方的取證程序不規範,壹審、二審認定的主要證據不能作為定案證據。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DNA鑒定結論與本案犯罪事實無關”。在審查過程中,專案組發現,從本案受害人身上提取的DNA證據與2005年殺害浙江大學城市學院女生吳靜靜的出租車司機茍海峰壹致。勾海峰於2005年4月被浙江省高級法院執行死刑。
2065 438+03 . 03 . 20昨天,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表示,將依法向張輝、張高平支付國家賠償。但是現在雙方還沒有就具體的賠償金額達成壹致。“大概是六七十萬吧。”浙江漢鼎律師事務所律師嚴華峰說。
張叔叔被判無罪後的第三天,浙江省公安廳通過官網和微博向他們公開道歉。但當別人把這個消息告訴張高平時,他用力地揮了揮手說:“我不知道。”
這個自稱看透壹切的中年男人,說他不想再娶壹個老婆。他希望先把病治好,然後和女兒過上好日子。張慧想快點找到工作,孝順父母。
在他們回家的第三個晚上,鞭炮聲響起,煙花壹個接壹個地打向天空。壹個伯侄關系人擡起頭來,他們的臉反射著煙花的紅光。
“開心!”張輝說。他舔舔嘴唇,說他長途旅行回來,總要去山頂喝泉水,“甜得不得了”。現在,他想上去喊幾聲,把這些年的委屈都喊出來。
在宣判無罪的法庭上,張高平對法官說,“妳們今天是法官和檢察官,但妳們的後代可能不是。如果沒有法律和制度上的保障,妳的後代也可以被冤枉,也可能瀕臨死刑。”
然後轉過頭對侄子說:“站直了,不要哭!”"
法警過來給張輝松綁。他很快換上了囚服。他離開監獄時沒有回頭。他說要徹底忘記不屬於他的高墻電網,“我只想回家。”2013年5月7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再審作出張輝、張高平無罪的國家賠償決定,分別支付張輝、張高平國家賠償金11057306元,* * * 221.1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