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本法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本法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丈夫死亡時,應先將* * *以全部財產的壹半分給配偶,其余為死者遺產,再將死者的個人財產加到死者遺產中重新分配。有遺囑的,按照遺囑內容分配。如果沒有遺囑,就按照法定順序繼承。
壹、配偶死亡後財產如何分配?
在分配已故配偶的遺產時,同壹順序繼承人的份額壹般應相等。分配遺產時,應當照顧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對於履行了主要贍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遺產分配中可以得到更多的分。有撫養能力和條件的繼承人不履行撫養義務的,在遺產分配中應不給分或少給分。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先將* *及全部財產的壹半分割為配偶財產,其余為被繼承人財產。財產屬於家庭* *的,先分他人財產。
第二,丈夫去世後,夫妻之間有沒有財產和公婆關系?
丈夫去世,夫妻* * *與財產和公婆無關。他們應該先以全部財產的壹半給配偶分* * *份,再辦理繼承事宜;分割的壹半加上死者生前的個人財產,就是死者的遺產。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綜上,丈夫去世後財產如何分割,應按以下順序繼承:
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53條
除另有約定外,夫妻先將* *及全部財產的壹半分割為配偶財產,其余為被繼承人財產。
如果遺產在家庭所有的財產中,遺產分割時,應先分割他人的財產。
第1061條
夫妻有互相繼承的權利。
第1062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
(三)知識產權收入;
(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
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
下列財產是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1)壹方婚前財產;
(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
(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第123條
繼承開始後,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127條
繼承按以下順序進行:
(1)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第壹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如果第壹順序沒有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
本部分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部分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部分所指的兄弟姐妹,包括有相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養的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