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法》、《婦女權益保障法》、《殘疾人保障法》、《就業促進法》等法律中,都有關於勞動者平等就業權的規定。但是,現行的反就業歧視法由於規定過於分散、過於原則,已經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男性優先,能證明自己是女性的也可以——朱雯坦言,在招聘信息中看到這個條件時,整個人都驚呆了。
畢業前找工作的那段時間,文竹因為性別問題屢次碰壁。
“有的招聘信息會直接寫明‘只要男生’,有的則會在招聘過程中詢問是否已婚有子女。有壹次被招了,我壹路跑,但之後被告知今年只招男生。”談到今年求職中的歧視,朱溫可以壹口氣說出好幾件事。
“我們班男生幾乎都能順利找到工作,但是女生很難找到自己滿意的工作。法律上有很多反就業歧視的規定,但為什麽我們女生找工作就這麽難?”文竹無奈地說。
多位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雖然我國現行法律法規中有壹些反就業歧視的規定,但已經不能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
對此,政協委員、天津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侯欣壹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建議,制定壹部反就業歧視領域的基本法,明確就業歧視的概念,成立專門的反歧視機構,同時規定救濟機制和措施,真正保障勞動者遭受就業歧視後能夠得到有效救濟。
二孩政策加劇女性就業歧視。
畢業於北京某大學的胡雪在碩士期間完成了兩件人生大事——結婚和生子。她找工作的時候,用人單位了解到這個情況,就很爽快地和她簽了合同。
“學生時代沒想那麽多,順其自然就好。看到同學們找工作都不容易,我才意識到,也許正是學生時代這種自然而然的決定,讓我在求職時沒有遇到太大的阻力。”胡雪告訴記者。
盡管胡雪和朱溫有著不同的經歷,但它們都指向同壹個現象——女性就業歧視。
2015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發布報告稱,在投簡歷後,男大學生收到面試通知的次數比同等情況的女大學生高出約42%。
2016年北京師範大學勞動力市場中心發布的《勞動力市場發展報告2016》顯示,2014年和2015年,男性大學畢業生初次就業率比女性大學畢業生高出約10個百分點。
國際勞工組織2016年發布的《職場女性:2016年趨勢》報告顯示,20年來,就業市場的性別差距僅縮小了0.6%。
2017年3月,智聯招聘聯合北京大學社會調查中心發布的《2017中國女性職場調查報告》顯示,女性對就業中的性別歧視感受更為強烈,超八成認為存在就業歧視。
值得註意的是,全面實施二孩政策後,女性遭遇就業歧視的現象更加普遍。
“壹個男的說他剛結束招聘工作,拒絕了壹個條件非常好的女生。他說他們單位人少。如果育齡女職工來了,連續生了兩個孩子,單位的工作效率肯定會受到影響。但他也承認,如果妻子或女兒遇到這種就業歧視,她會很沮喪,很不開心。”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發言人傅瑩接受媒體采訪時舉了這樣壹個例子。
侯欣怡指出,用人單位往往片面地認為雇傭女性員工會耗費更多的勞動力。比如生孩子,養孩子,會耗費女性大量的時間和精力,而在此期間,女性無法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全面二孩政策實施後,意味著女性可能會休兩次產假和哺乳假,用人單位在招聘時必然會考慮這些問題。因此會給女性就業設置更多的障礙,進壹步加劇女性就業的性別歧視問題。”侯欣壹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