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條:嚴禁用公款購買各種酒類。除接待外,公務接待和商務接待中禁止飲酒和含酒精飲料。第二條。嚴禁非法出入私人會所和住宅小區、歷史建築、風景名勝區等具有私人會所性質的隱蔽場所,組織和參與“壹桌飯”等秘密聚會。第三條:嚴禁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嚴禁在辦公用房整改中“假共置”、“設暗門”、閑置浪費。辦公用房有具體標準。每個政府官員特別是領導幹部都要嚴格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進行自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整改。第四條。嚴禁使用私家車進行公務維修。以公車私用為名,報銷車輛保險、維修、加油等費用,收受和索要管理客戶、下屬單位或其他單位的加油卡。第五條。嚴禁因公出差,以集體活動、職工休養、培訓、研討、招商等為名變相用公款旅遊。下屬單位、相關利益單位和管理客戶支付差旅費。第六條。嚴禁自行出臺政策發放工資補貼,嚴禁超出規定標準和範圍發放工資補貼,嚴禁以有價證券、支付憑證、商業預付卡等形式發放工資補貼。七是嚴禁違規收發禮品、禮金、消費卡等財物,嚴禁通過電子禮品卡、電子紅包、快遞等隱蔽方式收發禮品禮金。這壹禁令通過設置“禁區”,幫助黨員幹部劃清人情與法紀的界限,促進形成“親”“廉”的政商關系和清爽的人際關系,引導黨員幹部在面對各種紅包、禮金、現金禮金、消費卡等時保持足夠的定力。,堅決拒絕拿自己拿不到的東西。八是嚴禁大操大辦婚喪喜慶、鋪張浪費,嚴禁分批、異地、變換身份搞破事。不得邀請親屬以外的人參加生日宴、校宴。
法律依據:
中央政治局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的細則。
壹、完善調查研究1。註重實際效果。安排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含政治局常委,下同)到基層調研,緊緊圍繞調研主題,實事求是地安排調研內容,為領導同誌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深入實際創造條件,既到工作開展得好的地方總結經驗,又到困難較多、情況復雜、矛盾尖銳的地方調研解決問題。在考察點,領導同誌要有更多的自主活動,爭取準確、全面、深入地了解情況,防止考察工作走過場。政治局常委可以結合分管工作聽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作匯報,壹般不召開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工作匯報和幾個省級領導班子成員參加的會議。每個檢測點的位置應該是真實的,不應該為了檢測而裝飾,更不用說篡改。匯報工作要講真話,報實情。
2.減少陪同人員。政治局常委赴地方調查研究,陪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誌不超過5人,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同誌不超過3人;中共中央政治局其他成員到地方調研,陪同的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負責同誌不超過2人,省(自治區、直轄市)負責同誌陪同,省(自治區、直轄市)主要負責同誌不陪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到地方調查研究,沒有很多不同層次的人陪同。市(地、盟)、縣(市、區、旗)只安排1名負責同誌陪同;視察企事業單位和行政部門時,其上級單位和異地主管部門負責同誌不在現場陪同。
3.簡化接待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在地方調查研究期間,不掛橫幅,不安排人送行,不鋪迎賓地毯,不擺花草,不組織專場文藝演出,不安排超標準套房,壹般不安排見面拍照,不贈送各種紀念品或土特產,不安排宴請,不上高檔菜肴,自助餐也要註意節儉。除工作需要外,不安排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參觀名勝古跡。政治局常委(PSC)外出視察時,空軍可根據工作需要安排飛機或乘坐民航飛機;中共中央政治局其他成員外出考察時如需乘坐空軍飛機,須由中央辦公廳報中央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