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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人才引進政策2022

具體內容: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隨意流動,凡符合科技創新條件者均可申請。

北京市引進人才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遷。昨日,本市出臺《關於優化人才服務、推進科技創新、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幹措施》,在人才引進、評價、激勵等方面打出“組合拳”。《辦法》中明確,凡符合本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向、符合壹定條件的科技創新人才、文化創意人才、財務管理人才、專利發明人、自由職業者,均可在北京張開雙臂申請引進。同時,將在全市推廣職稱評審直通車,優秀人才可直接申報工程技術或科研系列高級職稱。在國內人才引進方面,突破了原有的以學歷或職稱評價引進人才的“壹刀切”模式,開通“綠色通道”,對“千人計劃”、“萬人計劃”、“海聚計劃”等國家和城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選專家、重要科技獎項獲得者直接辦理引進手續,最快5個工作日內完成引進手續。此外,承擔國家、市重大科技項目和北京市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的優秀人才,可推薦和申請團隊成員人才引進。

據悉,為更好地釋放人才,解除後顧之憂,人才引進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對“三市壹區”引進的可放寬至50周歲。對個人能力、業績、貢獻突出者,年齡限制可進壹步放寬。引進人才住房無產權的,可在用人單位集體戶或用人單位所在區人才公共服務機構集體戶落戶。引進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隨遷。同時,對優秀人才的獎勵標準大幅提高。建立與個人績效貢獻掛鉤的獎勵機制,績效貢獻突出者每年最高可獎勵200萬元。此外,設立建言獻策獎勵資金,鼓勵社會各界對本市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提出意見和建議。被采納應用或形成制度性成果的,可根據貢獻大小給予65438+萬元至1萬元的壹次性獎勵。

逐步改變職稱晉升模式,在全市推廣職稱評審直通車制度,讓優秀人才直接申報工程技術或科研系列正高級職稱。在市屬高校、北京市農林科學院、科學技術研究院等市屬科研院所、生命科學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下放職稱評審權,創新主體自主評價使用人才。打破國籍、戶籍、制度限制,建立健全各類人才職稱申報渠道。

法律依據

《關於優化人才服務推進科技創新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若幹措施》

第壹,以更加開放的政策引進和使用人才

(1)加大海外人才的引進和使用。

1.強化特殊崗位吸引人才的作用。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新R&D機構可根據需要設置特崗,聘請具有全球視野、掌握世界前沿技術、熟悉商業、法律、金融、技術轉讓等國際規則的海外人才。機關事業單位特殊崗位不受單位崗位總量和結構比例限制,不對應行政級別和專業技術崗位,不占用單位編制,可采取年薪制、項目工資、協議工資等多種工資分配方式。就業後發揮突出作用者,可優先入選“海聚工程”,並被聘為“北京市特聘專家”,獲得50萬元至654.38+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外國專家局)

2.支持創新主體引進和使用海外人才。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各類創新主體均可申請引進國外技術和人才項目(以下簡稱人才引進項目),對入選的常規人才引進項目給予1年最高5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入選的重點人才引進項目連續3年給予不低於50萬元的資金支持。支持科技文化創新型企業、科研院所、新R&D機構、科研組織和科研服務機構引進和使用海外高層次人才。聘請“千人計劃”外國專家的,最高可給予其工資薪金的80%,聘請“海聚工程”外國專家的,最高可給予其工資薪金的50%,聘請“千人計劃”、“海聚工程”中國專家的,可為其辦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外國專家局、市財政局)

3.鼓勵海外人才來北京發展。對具有重大原始創新能力的海外科學家、具有重大科技創新能力的海外領軍人才、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海外投資者、提高項目運營管理水平的海外職業經理人、海外創新創業服務團隊等高層次人才,建議辦理5至10年多次入境人才簽證(R簽證)。為海外高層次人才辦理最長工作許可,在申請中國永久居留方面提供便利服務。海外高層次人才可擔任本市重大科研項目的主持人或首席科學家。探索建立海外高層次人才擔任新型研發機構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法定代表人制度。(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外國專家局、市公安局、市編辦、民政局)

4.創造性地開發利用海外人才資源。設立海外人才尋訪基金,依托知名“獵頭”、海外機構、人才聯絡站、華人社會團體等。,在全球範圍內尋找人才。利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手段,動態繪制海外人才分布圖,為人才供需精準對接提供支撐。鼓勵各類創新主體設立海外創新研究機構、海外院士工作站或科學家工作站,通過遠程在線指導、離岸創新等方式享受全球智力資源,打造跨境協同創新和成果轉化平臺。(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外國專家局、市財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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