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法學專業(大專)考試大綱
第壹部分:法學(150分)
壹、考試要求
法理學是法學的壹般理論、基礎理論和方法論。通過本課程的學習,學生必須掌握法理學的基本理論。
二、考試內容
(壹)法學及其研究方法
法律的研究對象和體系:法律的研究對象和解釋。法制。
(二)法律的概念
1,法律的定義
2、法律的特點
法律是壹種社會規範。法律是國家制定並認可的社會規範,體現了國家意誌。法律是以權利和義務為基本內容的社會規範,具有特定的邏輯結構。法律是以程序為標誌的社會規範。法律是以國家強制力為最後保障的社會規範。
3.法律的本質
法律本質論在法理學中的地位。法律是國家意誌的規範化表達,它具有國家意誌;統治階級或集團的意誌在國家意誌中占據主導地位,任何有效的統治都必須滿足社會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法律是社會性的,意誌和需要的基本內容,歸根結底是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反映,法律是物質的。
(3)法律要素
1,法律規則的概念和邏輯結構
法律規則的類型:權利規則、義務規則和復合規則。強制性規則和任意性規則。適用性規則和預約規則。監管規則和構成規則。
2.法律原則。法律原則的概念。法律原則和法律規則的區別。法律原則的功能。
3.法律概念的作用。
(四)法律的形式和效力
1,法律的起源
法律起源的概念,當代中國法律的起源。
2.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標準化和系統化
法律文件和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概念。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範化、系統化及其意義。合法清理,合法編譯,代碼編譯。
3、法律的分類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實體法和程序法。基本法和普通法。壹般法和特別法。國內法和國際法。公法和私法。普通法和衡平法。
4、法律效力的層次
法律效力的概念。規範性文件的法律效力和非規範性文件的法律效力。法律效力級別和法律效力等級的含義。區分法律效力級別和界定法律效力等級的意義。區分法律效力等級的原則是高排位法優於低排位法。特別法優於壹般法。新法律優於舊法律。
5、法律效力的範圍
法律效力範圍的概念。法律的空間效應。法律的時間效力。
㈤法律制度
1,法制與法律部
法制的概念。法制和法制和法制的區別。法律部門的概念,法律部門的劃分標準。
2.當代中國的法律制度。
當代中國主要法律部門概述。
㈥權利和義務
1,權利和義務的概念:權利和義務的定義。權利和義務在法律概念體系中占據核心地位。
2.權利和義務的分類
基本權利義務和普通權利義務。絕對權利和義務(對世界的權利和義務)和相對權利和義務(對人權和人的義務)。作為行動的權利和義務以及作為不作為的權利和義務。
3、權利與義務的關系
結構相關,兩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存在的條件。數量對等,在社會權利義務分配格局中,兩者總量相等;在具體的法律關系中,兩者相互包含,互為邊界。功能互補,提供不確定指導的權利,是壹種激勵機制;提供明確指導的義務是壹種約束機制。在現代法律制度中,價值意義上的主輔關系設定了平等的義務以保證平等的權利,而義務的約束則是為了保證權利的實現。
4.人權
人權的概念。人權與公民權利的關系。馬克思主義人權觀。
(七)法律責任
1,法律責任的概念
法律責任的定義。法律責任的特征。
2.法律責任的類型
懲罰性責任和非懲罰性責任。違憲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過錯責任、無過錯責任和公平責任。
3.責任和免責
(1)歸責法律責任的構成。責任能力。演員的錯。行為的違法性。行為的社會危害性。行為與損害之間的因果關系。
(2)免責、責任免除和責任免除的概念。時效屆滿、正當防衛、緊急避險、放棄權利、不可抗力、意外事故。
4.法律制裁
法律制裁的概念。法律制裁與法律責任的關系。法律制裁的類型。
(8)法律關系
1,法律關系的概念
法律關系的定義。法律關系的要素。法律關系的特征:法律關系是以法律規範為前提形成的社會關系;是以權利和義務為紐帶的社會關系;是以國家強制力為最後保障的社會關系。
2.法律關系的類型
平等法律關系和從屬法律關系。絕對法律關系和相對法律關系。
3.法律關系的主體和客體
法律關系主體的概念。法律關系主體的類型。權利能力的概念。自然人和法人的權利和能力。行為能力和責任能力的概念。自然人和法人的行為能力。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法律關系客體的類型。
4.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
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的含義。法律關系的形成、變更和消滅需要兩個條件,抽象條件是法律規範的存在,具體條件是法律事實的存在。
法律事實的概念。法律事實與壹般事實的區別。事件和行為。單壹事實和事實合成。
(9)法律的起源
1,法律的社會背景。
宗族習俗與法律的區別及法律的成因。
2、法律的基本過程。
(1)法產生的壹般法,經歷了從個別調整到壹般調整,從習慣到習慣法再到成文法,逐漸從道德、宗教、習慣等復雜的規範體系中分化出來。
(2)法律生成的基本標誌
法律最終形成的基本標誌是國家的產生、訴訟的產生和權利義務的分離。
㈩法律現代化和法治國家
1,法制現代化
法制的概念。法制現代化解讀。
2.法治國家
法治的概念,法治與法制的關系。法治國家的壹般特征。
3.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是中國現代社會發展的必然選擇。依法治國解讀。確立依法治國方針的重大意義。
(11)法律的作用
1,法律的作用
法律功能的分類。規範功能和社會功能
2、法律的規範作用
導向作用。評價函數。預測效果。教育功能。強制行動。
3.法律的社會功能。
法律政治統治功能的含義。法律政治統治功能的基本內容。法律的社會公共職能的含義。法律社會公共職能的基本內容。政治統治職能與社會公共職能的關系。
4.法律的有限功能。
“法律虛無主義”與“法律萬能”——法律功能有限的原因分析。
(12)法律的價值
1,法律的價值解釋
中外法律文獻中法律價值壹詞的三層含義。法律的目的價值是指法律能夠保護和促進的價值(美好的事物),如人身安全、財產安全、社會公平、自由和秩序等。法律的形式價值是指法律本身的價值(優秀品質),如邏輯嚴密、清晰簡潔的法律評價標準,是指包含在法律中的指導價值判斷的準則。
2.治安
秩序是法律的主要目的和價值之壹。基於等級特權的秩序和基於平等權利的秩序。法律在維持秩序中的作用。
3.法律與自由
自由是法律的主要目的和價值之壹。消極自由和積極自由。法律對自由的保護作用。
4.法律和正義
正義是法律的主要目的和價值之壹。實體正義和程序正義。法律對正義的保障作用。
5.法律與效率
效率是法律的主要目的和價值之壹。法律對效率的提升。
(十三)立法
1,立法和立法權
立法的概念。立法權的概念。中國現行的立法權限劃分制度。
2.立法的指導思想和立法的基本原則。
中國* * *產黨現行基本路線是中國立法指導思想的核心內容。中國立法的基本原則:法治、民主、科學、穩定和連續。
3.立法程序
立法程序的概念。立法的準備階段。提交立法議案。審議立法議案。投票表決立法議案。法律的公布。
(十四)法律的實施
1,法律實施的概念
2、法律實施的基本環節
執法的概念【廣義和狹義】。執法原則。正義的概念。法律適用的概念(廣義和狹義)。公正的原則。中國的法律監督體系。
(15)法律解釋和法律推理
1,法律解釋的概念
法律解釋的定義。法律解釋和非法律解釋。我國現行法律解釋權的劃分制度。立法解釋。行政解釋。司法解釋。
2.法律解釋的原則和方法
(1)法律解釋與合法性原則。遵守法定解釋權限。不得越權解釋;下位法的解釋不得與上位法相沖突;對法律概念和規則的解釋不得與法律原則相沖突。合理性原則;以黨的方針政策和國家政策為指導;符合客觀規律和社會公理。尊重公序良俗;適應社會現實和發展趨勢。
(2)法律解釋的方法:語法解釋、邏輯解釋、系統解釋、歷史解釋、自然解釋、文義解釋、引申解釋和限制解釋。
三、考試題型
1.選擇題:13%
2.多項選擇題:20%
3.名詞解釋:20%
4.簡單回答:27%
5.論文:20%
參考書:《法理學》,張文顯主編,高等教育出版社,第二版,2003年6月。
第二部分:民法(150分)
壹、考試要求
學習這門課程,首先要學習民法的基本理論。要求掌握民法的基本性質、原則和規範,實現壹體化;其次,要堅持理論聯系實際。能夠準確適用民法原理,正確分析民事活動中形成的各種關系,妥善處理民事糾紛。學習和掌握本課程的內容是吃透民法全部內容的基礎和前提。
本課程重點是:1,民法的調整對象;2.民法的基本原則;3.民事法律關系。4.民事主體制度。5.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6.時效制度;7.物權法律制度;8.債權法律制度的基本問題;9.侵權法律制度;10,人身權法制;11,民事責任法律制度。
這門課的難點是:1,民法的性質;2、民法基本原則的內容;3.民事法律關系;4.法人;5、民事行為的效力。代理權的行使。所有權的概念和權力;7.用益權和擔保權;8.債務保全和抗辯。9.合同債務與侵權行為;10,人格權的架構。11.民事責任的種類、結構和承擔。
二、考試內容
(壹)民法的概念
1、民法的概念、概念、調整對象(人、財產)
2、民法基本原則的概念、內容(平等;自願、公平和等價的補償;誠實信用、公序良俗。)
3.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構成要素、民事法律事實、民事權利和義務。
(2)自然人
1.民事行為能力、概念、民事行為能力和公民特征;
2.公民民事行為能力的概念和分類;
3.監護的概念、範圍和責任
4、自然人的戶籍和住所
5、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6.個人合夥的概念、法律特征和財產性質。
(3)法人
1,法人的概念、特征和意義
2.法人的設立和分類
3、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法定代表人。
(四)民事法律行為
1,概念、特征、分類、形式、有效條件;
2.確定的
3、民事行為的壹般有效要件
4.無效民事行為的概念和類型。
5.可撤銷民事行為和效力待定行為的概念和類型。
6.無效或被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法律後果、返還財產、賠償損失、追回財產及其他。
(5)代理
1.代理的概念、特征和類型。
2.代理權的行使與限制。
3.無權代理的概念、形式、法律後果和表見代理。
4.代理關系的終止。
(六)物權概述
1.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2.物權類型
3.基本原則
(7)財產所有權
1.所有權的概念、特征與取得——善意取得制度與財產所有權轉移:消除;保護。
2.所有制類型:國家所有制;集體所有制,公民個人所有制。(3種)
3、* * * *具有財產分割的概念、特征和方式。
4.相鄰關系的概念、特征、類型和處理原則。
(八)用益物權
1,用益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2、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
3.承包經營權的概念。
4.典權的概念、特征、內容和贖回。
(9)擔保權益
1,擔保權益的概念和類型
2.抵押權的概念、特征、設立、效力、登記、實現和消滅。
3、質押的概念和特征、設定、動產質押、權利質押。
4.留置權的概念、特征、成立條件、權利義務和實現。
(十)債權
1.債權概述:概念、特征和要件。
2.債務原因:合同、不當得利、無因管理、侵權。
3.債務的分類:單債與多債、按股債、特定債、債的種類;主債務和次級債務。
1.債務的履行
2.債務的全額支付和擔保
3.債務轉移
4.消除債務
(11)合同
1.合同的分類
2.訂立合同的壹般程序(要約和承諾)、內容、形式和說明。
3.合同變更和解除的條件、程序和法律後果。
4.幾種主要的合同形式:買賣;給予、借用、租賃、承包、運輸、保管、委托、幹預和執行紀律。
(11)個人權利
1,人身權概述概念:特點。
2.人格權的概念:類型與特征。
3.身份權的概念:類型與特征。
4、人身權的保護,保護方式:民事責任。
(12)民事責任
1,民事責任概述概念:特征,分類。
2.違約責任
3.侵權民事責任、侵權行為:分類與特征。
4.侵權行為的構成,構成要件:免責條件、歸責原則和特殊侵權責任。
5.民事責任的形式。
(13)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概念概述:功能;與預定周期的差異。
2.訴訟時效的計算類型:起算;暫停;中斷;延伸。
三、考試題型
1,選擇題:20%
2.多項選擇問題:27%
3.簡單回答:20%
4.案例標題:33%
參考書《民法》(第4版)(高職高專法律系列教材),楊立新主編,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7年8月。
不知道能不能幫到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