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職業病防治法》是壹部國家法律。

《職業病防治法》是壹部國家法律。

法律主觀性:

職業病防治關系到廣大勞動者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關系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是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是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必然要求,是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壹、中國現狀我國職業病發病形勢依然嚴峻。主要表現在:壹是職業危害在我國分布廣泛。從傳統行業到新興行業、第三產業,都存在壹定的職業危害,暴露在職業危害中的人數高達數億。職業病防治工作涉及30多個行業,法定職業病名錄達到115。職業危害暴露人數、職業病累計發病人數、死亡人數、新增人數均居世界第壹。二是我國職業病發病形勢嚴峻。近十年職業病發病率呈明顯的凹形反彈趨勢。病例數從90年代初開始逐年下降,1997年達到最低後有所回升。其中,塵肺病檢出率明顯上升。第三,我國職業危害以粉塵為主,職業患者以塵肺病為主,占全部職業病的765,438+0%,中毒占20%,二者占全部職業病的90%。煤工塵肺和矽肺是最嚴重的塵肺病,半數以上的塵肺病患者是煤工塵肺。第四,職業病造成的經濟損失嚴重。據有關部門粗略估計,我國每年因職業病和工傷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6543.8億元,間接經濟損失達2000億元。第五,職業病是影響勞動者健康並導致其過早喪失勞動能力的主要因素,其後果往往導致惡劣的社會影響。急性職業中毒明顯多發,惡性事件增多,社會影響較大。第六,職業衛生機構和隊伍現狀調查表明,我國已初步形成職業衛生監管和技術服務網絡,但隊伍數量少、素質低;文化素質低,現場技術服務人員比例低,後備力量不足。第七,我國職業衛生投入調查顯示,從1999開始,各級政府對職業衛生的投入逐年增加。但由於基數較低,人均職業衛生投入明顯不足,與經濟發展水平極不相稱,導致職業衛生監管和技術服務得不到保障。二、問題原因壹、防控檢測不到位。近十年來,工作場所職業危害檢測點數量保持在每年70萬個,但檢測企業數量逐年下降,降幅近40%,而工作場所職業危害達標率提高到75%。檢測企業數量減少與達標率上升之間的背離,反映出隨著職業衛生技術服務的市場化,檢測數據已不能真實反映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危害的實際情況。疾病信息監測系統不完善。二是企業不重視。壹些鄉鎮企業和個體經濟企業生產率低,設備差,沒有防護設施;管理混亂,制度不完善;人員整體素質低,法制觀念淡漠無知;個別企業忽視勞動者健康權益,職業危害突出,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健康權益得不到保障。特別是農民工大多從事職業危害嚴重的職業,其社會保障和職業保護難以得到保障。職業危害的不可預見因素顯著增加,對健康的影響難以估計和控制。第三,中國在對外開放,引進外資和先進技術的同時,壹些風險產品從海外轉移到國內,從城市和工業區轉移到農村,從經濟發達地區轉移到不發達地區,從大中型企業轉移到中小企業。職業危害因素轉移十分嚴重。四是職業病防治投入嚴重不足。五是職業衛生資源整體效率低,配置不平衡,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水平不高。第六,由於《職業病防治法》宣傳還存在盲區,職業衛生標準及其配套能力不能滿足執法要求,地方經濟保護導致職業衛生執法力度不夠。七是職業衛生涉及多個部門,協作工作機制尚未完全建立。在壹個部門內,往往存在職能交叉,職業衛生的決策、協調和指揮不到位,部門之間缺乏協調機制,使職業病的預防措施得不到有效實施。八是傳統職業危害尚未得到完全控制,新的職業危害不斷湧現,對勞動者健康構成新的威脅。第九,職業健康標準尚未與國際標準接軌。三。防治對策針對我國職業危害的實際情況,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這些措施包括:壹是建立完善的職業健康保障機制。包括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職業衛生管理體系和信息決策機制,完善的工傷保險機制和穩定的多渠道職業衛生投入機制,以市場機制合理配置職業衛生技術服務資源。第二,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調整對象,調整我國的職業衛生標準體系;根據入世要求,我國職業衛生標準應通過平等采用國際標準,盡可能與國際接軌;進壹步提高職業衛生標準的可操作性和適用性,建立適合我國職業病防治工作實際的職業衛生標準體系。再次,重新整合現有的職業病防治信息網絡,從整體上規劃和進壹步完善職業病監測體系;統壹職業病和工傷發病率統計標準,與國際標準接軌和互認。建立系統的職業衛生信息和職業病防治評估體系,通過對信息的科學分析,加強職業中毒事故的預測預警,及時準確地評價職業病防治效果,為職業病防治決策提供準確科學的依據,全面提升急性職業中毒防治的信息化水平。建立相關部門分工合作、相互協調的工作機制。四是開展以塵肺病防治、職業中毒檢測檢驗、診斷、治療、控制和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科學管理為中心的科學研究,努力突破束縛我國職業病防治的瓶頸,提高我國職業病防治水平。五是按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法》的要求,構建以全國中毒救治為中心,輻射到各級各地方的重大職業中毒救治體系,做好各類重大職業中毒的預防和應急救治工作。第六,建立符合中國國情的工作場所健康促進體系。通過工作場所健康促進和健康教育活動,提高用人單位守法的法律意識,切實履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責任;創造壹個安全、舒適和健康的工作環境;充分發揮用人單位的積極性,促進用人單位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切實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普及職業衛生知識,增強勞動者的自我防範意識。七是進壹步充分認識依托職業衛生工作的重要性,進壹步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領導,繼續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制定和實施職業衛生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職業衛生發展的整體環境。八是依據職業病防治法,盡快制定全國職業病防治規劃,將職業病防治工作納入社會經濟防治規劃,制定規劃並組織實施,促進經濟發展和職業病防治工作協調發展。第九,大力實施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計劃,建立壹支業務精通、法律精通的高素質職業衛生管理隊伍。我國職業病發病形勢嚴峻,很多人在特定的工作環境中長期工作就會患上職業病。大家都會關心患職業病後有沒有補償措施或者保護措施。以上介紹了我國的職業病防治政策。無論是職業病防治監管部門,還是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應該履行相應的義務,承擔相應的責任。其中,專項監管部門要落實防控工作和監管工作,用人單位要切實履行社會責任,堅守道德底線。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加強職業病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對本單位產生的職業病危害承擔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六條用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全面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七條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工傷保險的監督管理,保障勞動者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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