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售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罪的法律及司法解釋如下:
對象元素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罪的客體是雙重客體,即國家的發票管理秩序和稅收秩序。我國稅收征管法[1]規定:“發票必須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稅務機關指定的企業印制;未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主管稅務機關指定,不得印制發票。”
客觀要素
本罪的客觀方面是偽造、制造或者出售偽造或者擅自制造的其他發票用於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行為。
1.非法制造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根據《發票管理辦法》[2]的規定,發票必須使用防偽專用品,套印全國統壹的發票監制章。因此,非法制造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當然包括非法制造用於制作發票的防偽專用品及其上印制的發票監制章。非法制造此類發票的具體方式有兩種:壹是偽造;二是擅自制作。
偽造是指無權印制除增值稅專用發票以外的具有出口退稅、扣稅功能的發票的人非法制作假發票,以真發票冒充真發票的行為。具體表現為:根據序號、內容、版式、規格、顏色、圖案等。在這類真發票中,假發票是通過打印、復印、描畫、拓印等多種方法印制的。偽造這類發票,除了要使發票本身與真發票壹樣外,還要利用上述方法偽造發票監制章、防偽水印、紫外線防偽措施等。
擅自制造,是指未經有關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印制發票或者制造專用防偽產品,或者不按照發票印制通知單或者發票防偽產品生產通知單載明的印制數量或者生產產量進行套印或者制造的行為。
擅自制造與偽造的區別主要在於:
第壹,演員不壹樣。前者是印制發票或生產專用防偽產品的企業。後者對任何人都是。
第二,做出來的發票效果不壹樣。前者開具的發票真實有效;後者開具的發票是虛假無效的。但無論是偽造還是擅自制造,都屬於非法制造行為。
2.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騙取退稅、抵扣稅款。銷售是指銷售非法制造的用於騙取出口退稅的發票,並按照壹定價格抵扣稅款的行為。有錢交易,所有權轉移是基本特征。所以那些不要錢不轉移所有權的行為,比如出租、轉讓、贈與等。,不能認定為出賣,因而不能構成本罪。出售的方法不限於私下交易,可以公開叫賣、大聲吆喝、走街串巷、攔截強行出售。銷售方式不限於買賣雙方直接見面,可以郵寄、寄售、委托。出售非法制造的發票必須以持有非法制造的發票為前提,非法制造的發票有兩個來源:壹是自行偽造,擅自制造;二是他人偽造,擅自制作。後壹種發票主要通過盜竊、詐騙、購買等手段獲取。出售的發票不限於假發票,也包括真發票。例如,未經授權制造的發票是真實有效的,盡管其未經授權的制造是非法的。
本罪是選擇性犯罪。凡偽造、制造、銷售未經授權的任何行為,均構成本罪。擅自偽造、制造、銷售行為構成壹罪的,不實行數罪並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NPC人大常委會關於懲治虛開、偽造、非法出售增值稅專用發票犯罪的決定〉若幹問題的解釋》,偽造、制造、出售可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偽造、變造的發票五十張以上的,依法定罪處罰。在沒有新的司法解釋之前,應該作為量刑的起點。
主題元素
本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可以由任何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構成。
根據本節第211條的規定,單位也可以構成本罪。單位構成本罪的,實行兩罰制。
主觀因素
本罪主觀上只能直接構成故意,即明知是偽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其他偽造、擅自制造的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票違反發票管理規定,會對社會造成危害結果,而希望並追求這種結果。因為該條並未規定行為人主觀上必須具有壹定的目的,只要行為人故意偽造、制造或者出售可用於騙取國家稅款的非專用發票,無論其動機和目的如何,也無論是否營利,都應構成本罪。如果行為人真的是為了顯示自己的技術或者為了自我欣賞或者收藏而偽造了壹個非常小的數額,則不認為是犯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零四條以虛報出口或者其他欺騙手段騙取國家出口退稅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騙取稅款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騙稅金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騙稅金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納稅人繳納稅款後,依照前款規定采取欺騙手段騙取已繳納稅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壹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稅超過已繳稅款的部分,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二百零五條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發票,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的稅款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本條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虛開大量稅款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虛開稅款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是指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為他人虛開、為介紹他人虛開的行為之壹。